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的颁布,标志着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权限实现了从职能部门(外汇局)到市场主体(银行)的根本性转换。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后,改革效果整体良好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不足,包括直接投资在内的银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还需进一步优化调整。 相似文献
2.
自1980年1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后,国家相续制定公布了《对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管理施行细则》等若干政策法规,对维护国家外汇权益,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收支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管理工作中还存在无法可依、管理较乱、监督不力等问题,导致外汇管理工作开展困难,企业逃套外 相似文献
3.
4.
5.
<正> 对外经济贸易部于1988年12月3日发出《关于授权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负责协调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商品事宜的通知》,授权该协会享有以下职能: 一、凡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经贸部授权由各级商会、协会协调管理的进出口商品涉及已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时,其有关事项统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或相应的地方外商投资企业协 相似文献
6.
BOT方式自上世纪80年代首次出现后,在世界上很快盛行。迄今为止,世界上许多知名工程均采用BOT方式。我国这些年也有所尝试、但尚未大规模推广。BOT是一个法律、金融、管理等多因素构成的复杂体系。由于我国目前规范BTO的只有95年《关于以BOT方式吸收外商投资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两个低效力层次的文件,因此对BOT的理解必然存在某些障碍。鉴于当前关于BOT基本问题的文章已不胜枚举,本文将不再罗列出一些众所周知的问题,而是直接就其在我国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8.
9.
10.
11.
企业法人的歇业及歇业后民事责任的承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企业歇业的认定 法人歇业不能从字面上的理解为法人企业的中止或暂停,他是企业终止的一种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因为实际生活中企业的歇业情况很多,法律法规并没有罗列,且绝大多数没有按规定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给审判实践中如何认定企业歇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笔者认为应按从实际情况出发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定: 1、实际歇业。企业人去楼空,组织解散,没有财产,已不可能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认定已经歇业。 2、视同歇业。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种 相似文献
12.
13.
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已于1998年10月25日由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了。这是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一个里程碑,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当前的任务,就是要研究在抓好民间组织监督管理的同时,积极做好培育、发展民间组织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引发的争议 2003年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建筑施工企业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再到政府土地储备机构以及个人购房者,《通 相似文献
15.
我国大陆涉及产品缺陷责任的法律法规以《产品质量法》为中心,包括《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等,而台湾地区则以《消费者保护法》为中心,包括(《消费者保护法施行细则》、(《药物药商管理法》、《食品卫生管理法》、《商标标示法》等。海峡两岸在法律定位、立法技术及保护措施方面存在共识。但由于两岸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6.
一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传递信息、培养人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从法制角度来考察,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1、有法未依。如一些部门和企业不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来做外商投资企业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有的地方和企业不按照《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来签订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承包合同,甚至未经批准就私下将企业交外方承包,随便收一点承包费,让外方独揽企业经营管理 相似文献
17.
外国投资者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问题在我国许多法律文件中都有涉及,一般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5%。这个概念最初肇始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该法第4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从此开始,外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的观念就深入到了我国吸引和利用外资的法律体系和立法执法的观念之中。直至2002年12月30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颁布《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 相似文献
18.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几个法律问题阎天怀1997年5月2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股权变更规定》),就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概念、股权变更的原因、股权变更过程... 相似文献
20.
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 监管的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发布了八项规章和二 十多件规范性文件。其中,为依法对中央企业履 行出资人职责,先后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 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 告管理办法》、《中央企业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