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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引言 破产重整程序是指对已具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之虞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挽救其生存的积极程序,是破产法中与以清理债务人财产为目的的破产清算和破产和解程序相区别的独立程序。破产重整程序通过其对重整企业的特殊法律救济帮助企业摆脱破产危机,实现多方共赢的结局。建立破产重整制度,经营困……  相似文献   

2.
杨晖  柳青 《征信》2020,38(4):76-78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破产重整企业是一类重要的市场主体,其债权债务特点以及由此反映的信用状况与常态企业不相同,产生了破产重整企业融资难、重整企业征信误区等诸多问题。通过比较破产重整企业与普通企业在债务转让方面的异同,论述破产重整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因形成时间不同导致可参考性的区别,以及信贷机构认可重整计划与免除破产重整企业债务的关系,并在借鉴国外破产重整企业征信机制特点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破产重整企业征信制度的政策建议,最终为我国市场经济中企业发展营造更加良性的融资环境。  相似文献   

3.
马秀云 《中国外资》2010,(12):84-84
破产企业在重整过程当中应用债务重组,获得重组收益,然而其确认时点和应用公允价值进行金额的确定问题在实务当中确有很大的争论性。本文简要介绍了破产重整和债务重组,并针时存在的会计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4.
池伟宏 《当代金融研究》2017,2017(3):122-136
重整计划是破产重整制度的核心,重整计划的制定则是重整程序中的关键环节。中国破产法中的重整制度就重整计划制定在立法司法体系上的不完善和破产实践中对规则的巨大需求形成规则供需反差,理论上需要通过比较法进行研究借鉴,实务上需要总结实践经验进行制度上的查缺补漏。本文从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视角,从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重整投资人及担任相关业务的破产专家等不同主体角度探讨重整计划制定涉及的各种问题,例如债转股的可行性及适用程序、自行管理债务人的重整计划制定与董事会决议、债权人及债权人委员会在重整计划制定过程中的协商和谈判权、重整投资人的选定程序以及预重整方案与重整计划制定的衔接等。本文重视管理人或债务人制定重整计划相关的基础理论性研究,同时注重和强化利害关系人在重整程序中的协商和谈判权的视角。  相似文献   

5.
现行税法主要立足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企业,尚未对企业非正常经营状态的课税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因而缺乏对困境企业税收问题的特殊调整。就企业重整税收优惠而言,实践中往往以个案批复的形式解决问题,不仅缺乏稳定性和权威性,而且影响重整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利于发挥以企业复兴为目标的破产重整制度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企业重整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分析研究,发掘税收优惠在企业重整过程中的制度价值,为企业顺利重整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实现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统一。  相似文献   

6.
《会计师》2017,(9)
破产重整是濒临破产公司脱困的一种战略选择,破产重整后能否脱困,重整模式的选择至关重要。本文以财务管理角度出发,从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四个方面对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后的财务状况进行绩效分析与评价,总结不同破产重整模式对秦岭水泥财务绩效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企业重整制度首次被引入新企业破产法。破产重整最主要的两个主体是破产管理人和重组方。由于重整过程存在较大风险,本文试从破产管理人和重组人的角度,来阐述不同的财务风险和规避思路。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破产法的颁布和实施,尤其是重整制度的引入,重整期间的融资问题日益引起关注。法律的制度安排,规则设置对于规范和激励企业重整融资非常重要。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美国破产重整立法中最具特色的制度之一——DIP融资,了解其制度设计、制度的发展历程具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9.
从各国实践看,商业银行破产具有很大的外部性,其破产很少采用清算方式,而主要采用重组等方式。本文从实践出发,认为我国商业银行的重组应适用《企业破产法》中的重整程序,并明确商业银行资本不足作为其破产重整原因之一,同时指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作为管理人主导重整。这种做法既有利于解决商业银行破产的特殊性问题,又能够解决商业银行早期纠正措施效力不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一、引言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相似文献   

11.
周子旋 《中国外资》2011,(17):121-122
破产重整,又称企业再生或破产保护,是目前世界各国公认的挽救企业、预防破产最有力的法律制度之一,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也是对旧《破产法》进行调整与修改。它对于拯救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破产重整制度的确立和法令现状等问题的分析,研究了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相对于传统破产清算制度的优越性。  相似文献   

12.
2007年6月1日施行的《企业破产法》引入了破产重整制度,但其制度的实施环境和具体设计均存在缺陷,使银行债权面临风险。要使银行债权得到法律保护,必须完善相关司法制度,维护破产重整程序的公平与公正,并借鉴国际经验,完善重整准入资格审查程序。同时,银行也应该加强内部管理,主动应对制度的变化。  相似文献   

13.
企业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确立了企业破产重整制度,既为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了新的途径,又为债权人维护债权带来了重大影响。加强对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的研究,在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企业破产重整制度及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在对企业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破产重整法律制度,对我国企业破产重整制度在债权人权益维护方面具有的制度优势以及存在的不足及问题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完善我国企业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付兴丽 《金卡工程》2008,12(12):44-44
本文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重整申请人范围规定评析,明确优点指出不足,以期促进破产法律发展.  相似文献   

15.
设立重整制度是新破产法的突出特点之一。重整程序处于最优先的地位,具有强制性,重整使面临困境但仍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避免破产清算,重新获得经营能力,对包括银行在内的债权人而言,有助于减少债权损失。银行要充分重视企业重整,积极参与企业重整,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相似文献   

16.
《新理财》2009,(6)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5月19日表示,2008年年报编制中的主要问题包括:通过权益性交易确认损益:未能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借壳上市时确认商誉:对于因破产重整而进行的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不够谨慎;未能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股权激励合同的规定,确认股权激励等待期,以及按照实际执行情况,  相似文献   

17.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公众公司破产重整中的职能作用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有权对公众公司的重整方案进行审查和出具咨询报告;第二阶段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不再具有全面审查权。美国的制度对我国《破产法》与《证券法》的制定修改产生了巨大影响。美国的经历启示我们,中国证券监管机构在重整程序中尤其应当关注和监督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的制走实施。  相似文献   

18.
*ST华源的破产重整是民企重整央企上市公司的首例,是兼有A/B股上市公司重整的第一例,也是首次采取协商定价机制进行资产重组的.重整方案既采用了缩股,又进行了让渡.经过破产重整,华源股份成为首例真正意义上的“净壳”公司引入重组方.  相似文献   

19.
企业破产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挽救希望的债务人不进行立即清算,而是通过对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借助法律,强制进行营业重组和债务清理,以避免破产并获得再生的法律制度。重整程序复杂,成本高,通常往往需要债权人做出让步或牺牲。重整程序启动后,债权人的有关权利要受到限制甚至调整,而且重整若失败还会形成新的损失。为防止破产重整偏离法律宗旨,变成逃避债务的手段,目前,债权银行在债务人破产重整中应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20.
贾晶 《保险研究》2015,(4):115-123
我国《企业破产法》和《保险法》等原则性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进行破产重整,但一些重要的具体问题概无明确规则可言。保护保单持有人合法权益是保险公司破产重整的重要内容,应在法律制度中规定信息披露等有关要求,明确保单持有人的实体权益,优化程序设计,并发挥保险保障基金的专业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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