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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谁享产权──案例讨论题唐吉保某甲在解放前4岁时被一城镇无子女商人收为养子。不久,商人夫妇双双亡故。除养子甲外,商人夫妇无其他亲属。甲按遗嘱继承了全部遗产,其中包括三间街面房,三间后房。甲的生父系农民,利用甲继承的街面房农闲经商。后全家定居此房内,农忙...  相似文献   

2.
《谁享产权?》之我见河北青龙县土地局常宝庭根据《谁享产权?》一文陈述的事实,依照各个历史阶段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笔者认为应将乙、丙使用的房屋所有权判归乙、丙。其理由是:一、甲作为养子在商人夫妇双双亡故的情况下,按遗嘱继承了主部遗产是有效的。但甲当时...  相似文献   

3.
乙、丙拥有房屋的产权内蒙古林西县土地局董文江根据《谁享产权?》一文陈述的事实,笔者认为,乙、丙所使用的房屋应确权给乙、丙。理由是:一、甲4岁时曾过继给商人夫妇,与生父母一家脱离了家庭关系。但甲的养父母去世后,甲因不能独立生活,又与生父母一家生活在一起...  相似文献   

4.
某甲的产权依法应受保护湖北潜江市土地局胡其林读《中国土地》1994年第12期“地与法”栏目刊载的“谁享产权”的案例后,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某甲的产权依法应受到保护。这是因为:一、某甲与商人夫妇的收养关系是确定的,商人夫妇无其他任何亲人也是事实,这就决...  相似文献   

5.
对“谁享产权?”一案的看法陕西旬阳县土管局袁治强看了“谁享产权?”案例,笔者认为该案涉及财产的继承及分割问题,应属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但不妨也谈谈自己的看法:一、甲某在其养父母亡故后,按照遗嘱继承其养父母留下的全部遗产,是无可非议的,合法的产权应受...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我今年已经70多岁了,老伴早年去世,这些年来,儿子对我很孝敬,但是儿媳不孝,常以恶劣的态度对待我。我想立一个遗嘱,在我去世以后,房屋和家产全部由儿子继承,不给儿媳。请问,我立下这样的遗嘱,将来能否有效?刘桢同志: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言明去世后对其遗产处理的一种方式。立遗嘱人只能在法定继承人中指定一个或数人继承他的遗产、从这一点来看,你立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儿子是合法的。儿媳并不是你的法定继承人。当然也不属于所立遗嘱指定继承的范围。只有在儿子先于父亲死亡,儿媳…  相似文献   

7.
我的观点     
我的观点湖北枝城市土地管理局吴红剑现就“地与法”专柱的案例,我想谈点自己的看法。笔者认为,该产权应属甲比较合理,其理由是:一、商人收养甲后无其他继承人,按遗嘱甲取得了合法产权。二、甲在养父母过世之后,尚未成年,无依无靠,只好投靠生父母,但甲未成年的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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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编辑同志:前不久.我丈夫在一次电工作业中因公去世。我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丈夫生前所在单位发给我们一笔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我丈夫与前妻所生的一个儿子现已参加工作,他得知情况后,要求把这笔钱也作为遗产来分割继承。请问,他的这种要求合法...  相似文献   

9.
《农民科技培训》2005,(6):19-19
案例:祁某与丈夫胡某因感情不和。分居已2年有余。一个月前,胡某父亲去世。留下40余万元的遗产。胡父没有立遗嘱。其遗产应由胡某兄妹四人继承,每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为10万元左右。胡某立下放弃继承遗产的字据后,向法院起诉与祁某离婚。胡某放弃继承。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祁某也就无权要求分割。这无疑损害了祁某的利益。而且。胡某的放弃很可能不是真正的放弃。如果他们兄妹四人另有秘密约定的话.他仍会得到相应的遗产。请问:离婚时放弃继承遗产有效吗?  相似文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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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之友》2014,(6):44-44
<正>能否继承后母遗产要看是否形成关系问:我们有三姐妹,父亲在最小的妹妹17岁时再婚,如今法院为什么判决只有最小的妹妹能继承后母的遗产呢?有没有法律依据?答:最小的妹妹在父亲再婚时还没有成年,如果她与父亲和后母共同生活过的话,即与后母形成继子女关系,可以继承后母的遗产。你们在父亲再婚时已经成年,就不可能与后母形成继子女关系,不能继承后母的遗产。(骆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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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祁某与丈夫胡某因感情不和,分居已2年有余.一个月前,胡某父亲去世,留下40余万元的遗产.胡父没有立遗嘱,其遗产应由胡某兄妹四人继承,每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为10万元左右.胡某立下放弃继承遗产的字据后,向法院起诉与祁某离婚.胡某放弃继承,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祁某也就无权要求分割,这无疑损害了祁某的利益.而且,胡某的放弃很可能不是真正的放弃,如果他们兄妹四人另有秘密约定的话,他仍会得到相应的遗产.请问:离婚时放弃继承遗产有效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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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乡各村有上百笔、数万元的农户拖欠集体款。这些款是由于以前有的老年人与子女分居,自己单独立户欠下的债务,老人过世后他们的欠款都挂在村的“内部往来”账户上。请问,这些农户拖欠款如何处理 ?  吉林省乾安县读者 王忠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根据上述规定,多数地方对这类欠款的处理,是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继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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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之友》2004,(9):44-44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就是说,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受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的影响,出现了各种各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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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归何方?》案例讨论(五篇)丙的宅基地使用权归甲、乙共有广东龙门县国土局杨小忠根据《地归何方?》一文中陈述的事实,笔者认为:丙的宅基地使用权归甲、乙共有。其理由是:一、《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确定合法继承人是在被继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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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德源 《中国农史》1996,15(1):29-37
本文根据清朝历史文献,详尽地考察了清代北京京、通二仓的规模、管理机构和收放制度。清朝对于京、通二仓的管理既有其成功的一面,也有其失败之处。清朝对于八旗甲米发放方式的屡屡改变,反映了统治者为维持兵丁生计和利用甲米平抑粮价的努力。尽管这种努力并不太成功。根据有关文献的记载和对清代北京人口及粮食消费量的分析,笔者认为清代北京除八旗以外的一般居民,其食粮来源主要并不是京、通二仓平粜漕粮和流于审面的俸甲米石,而是商人自山东、河南贩运而来的小麦、杂粮。在北京粮食市场上,商人贩运的粮食占统治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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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笔者在基层行、社清收旧贷时听到这么一句话: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一部分基层所社信贷员因法律知识贫乏,在清收债务人死亡后的遗留旧贷时,不加区别地责令子辈偿还父辈所欠旧贷,导致在收贷工作中产生一些法律纠纷,影响了行社声誉。 实际上,父债子还并非是天经地义的。按照法律规定,子女只有作为父母遗产的继承人,才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合法债务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未作为遗产继承人的子女,不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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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父母的房屋遭改变如何继承?陆女士问:我父母去世后,弟弟将父母遗留下的瓦房推倒建成楼房,我能要求继承该楼房吗?如果能,该怎么主张权利?王飞忠律师解答: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割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遗产的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应损害遗产的效用。不适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式处理。该楼房为弟弟所建,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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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两个商人都打算要到非洲去卖鞋,到非洲转了一遭,甲商人说:“没戏了!他们都不穿鞋,我的鞋卖给谁呀?”乙商人则说:“太棒了!他们都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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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上的配偶,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与之保持合法婚姻关系的人。配偶作为家庭构成的基本要素,是家庭财富的主要创造者,配偶问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已成为各国民事立法的通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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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依法可以通过签订合同 ,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取得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间 ,承包人死亡 ,其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呢?《继承法》第四条规定 :“个人承包应得到个人收益 ,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 ,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 ,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由此可见 ,在承包期间 ,一旦承包人死亡 ,会同时发生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 :一是个人承包应得到收益 ,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这是财产继承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 ,由《继承法》调整 ;二是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个人承包 ,依照法律允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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