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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的一种,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因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本文在对再保险合同的基本特征阐述的基础上,对再保险合同的分出、分入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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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对分出业务会计核算没有能够充分反映再保险业务的本质特征,极有可能夸大资产规模。为此,通过在应收保费下设置分保往来及其三级明细账户来改进再保险分出业务核算,使得分保往来及所属三级明细账户的余额合并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保费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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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保险市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再保险作为保险业务的补充,在保险业务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单独披露再保险业务十分必要.《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以下简称再保险合同准则)对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及其核算方法进行了规范,本文结合该准则对再保险合同分保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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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保险事业的发展,我国的保险市场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再保险作为保险业务的补充,在保险业务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单独披露再保险业务十分必要。新会计准则明确把保险合同分为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并分别制订了两个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对保险与再保险的业务处理进行了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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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产险公司的再保险需求及其影响因素,对我国产险公司正确制定分保策略及监管部门有效控制行业风险极其必要。基于对保险公司再保需求的动因及我国保险业市场环境的分析,本文将我国产险公司的再保需求视为受实际业务所驱动,基本为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再保险业务,并从实际业务角度出发,利用我国32家产险公司2001-2007年保险业务的非平衡面板数据(unbalanced panel data),对我国产险公司的再保分出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以期深入了解我国产险公司再保分出的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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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保险业市场发展特点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再保险又称为保险人的保险,是保险公司分散经营风险,分摊损失的通行做法,是整个保险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国再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再保险企业资金实力较弱,与原保市场发展极不平衡。本文对目前中国再保险业的发展特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概括分析,从而就民族在保险业的发展前景提出个人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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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监管分为直接监管和间接监管两种基本方法,现阶段我国应构建以间接监管为主、直接监管为辅的再保险监管框架。在此框架中,直接监管措施原则上只针对本国再保险人;间接监管措施是该框架的监管重心所在,其核心问题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原保险人的再保险交易的安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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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再保险合同的定位、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性质及再保险的功能出发,探讨了再保险人享有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理论依据,并进而探讨再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的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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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2011年寿险保险收入占全球寿险保费收入的27%,非寿险保费收入占比为34%,如此巨大的保险市场需求需要强大的境内外再保险公司为其提供支持。从再保险市场分入保费和分出保费衡量,美国再保险市场也是全球最大的再保险市场,2011年全球再保险保费收入共计2090亿美元,美国再保费收入近290亿美元,占全球再保险费收入的14%,分出保费占比将近5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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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被称为"保险人的保险",对于分散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分摊损失等具有重要意义。再保险行业的发展关系到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乃至整个金融秩序的稳定。由于我国再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各方面功能还不健全,有必要就我国再保险业的发展进行研究分析。本文从我国再保险业的整体现状出发,借助SWOT分析法对再保险的优劣条件和经营环境进行全面剖析,深入分析了我国再保险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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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业务偿付能力监管是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再保险业务偿付能力监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以期把握我国再保险业务偿付能力监管的脉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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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法律上对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条件进行必要的规范和限制,从根本上彻底规范保险人行使其合同解除权的行为,充分保障作为弱者一方的投保人的利益,本文对保险人解除权行使期间、程序标准、形式标准,以及时效标准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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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场》2017,(24)
在中国保险业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处于世界前列的今天,我国的再保险制度及再保险市场的完善和成熟程度仍然是一块巨大的短板。然而再保险的分散风险等作用决定了其在一个信用体系国家保险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处于保险行业生态系统的顶端的再保险(不考虑再再保险),是一个国家保险业实力的象征,因此中国如何完善再保险市场发展模式、监管信用风险从而为世界再保险的整体发展做出贡献、进而进一步促进各国再保险的发展,是目前亟待分析和急需实践的问题。文章从再保险的意义(包括传统再保险和非传统再保险)、发展历程(包括国际和国内)、我国再保险市场现状分析、改进建议四个方面,运用SWOT分析方法等观点对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进行研究和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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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保证保险的基本做法是: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向银行借款时,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凡申请投保本保险的被保证人,应先将其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向保险人足额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因被保证人倒闭或经法院宣告破产,银行贷款无法收回时,由保险人负责偿还被保证人所欠银行的贷款本金;保险期限自企业取得贷款之日起至还清贷款之日止,贷款转期或换据另外投保手续:被保证人和权利人必须遵守<借款合同条例>中的各项规定;被保证人必须在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被保证人必须接受保险人对贷款的投向和运用的监督、检查,并按月项保险人提供计划、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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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保险业的特点,使得保险合同趋于定型化、技术化、标准化。这必然使得保险条款中存在大量的保险用语,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但同时,保险合同又是附和合同,投保人只能选择接受或拒绝保险条款,而不能对其内容进行修改。这将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会起到负面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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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再保险业务的不断发展,再保险经纪人也日益增加,他们在世界各国保险公司之间充当中介从事广泛的活动。再保险经纪人提供的各项服务为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之间建立再保险关系提供极大的方便,但是依靠再保险经纪人安排再保险业务会产生信用风险。再保险经纪人信用风险会影响保险公司或者再保险公司财务稳定,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破产。本文通过分析再保险经纪人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讨论了再保险经纪人信用风险对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影响,并从市场准入、市场行为控制以及财务要求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