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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今年已经70多岁了,老伴早年去世,这些年来,儿子对我很孝敬,但是儿媳不孝,常以恶劣的态度对待我。我想立一个遗嘱,在我去世以后,房屋和家产全部由儿子继承,不给儿媳。请问,我立下这样的遗嘱,将来能否有效?刘桢同志: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言明去世后对其遗产处理的一种方式。立遗嘱人只能在法定继承人中指定一个或数人继承他的遗产、从这一点来看,你立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儿子是合法的。儿媳并不是你的法定继承人。当然也不属于所立遗嘱指定继承的范围。只有在儿子先于父亲死亡,儿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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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结婚两年后,丈夫因病死亡,当时我已怀孕,考虑到各种原因,我做了流产手术,婆家人就以没有给他家留下根为由,强行将我的财产全部拿走。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现在我能否继承丈夫的遗产和追回自己的财产?(读者:刘秀琴)刘秀琴同志:你信中所谈情况如属实,那你婆家人的做法既不道德,也是违法的。你在丈夫去世以后,有权决定中止妊娠,任何人无权干涉,婆家人认为没有给他家留下根,这完全是一种封建宗法思想的影响,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国法律保护每个公民的婚姻自由和合法财产权。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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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峰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1994,(1)
近来,笔者在基层行、社清收旧贷时听到这么一句话: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一部分基层所社信贷员因法律知识贫乏,在清收债务人死亡后的遗留旧贷时,不加区别地责令子辈偿还父辈所欠旧贷,导致在收贷工作中产生一些法律纠纷,影响了行社声誉。 实际上,父债子还并非是天经地义的。按照法律规定,子女只有作为父母遗产的继承人,才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合法债务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未作为遗产继承人的子女,不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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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大哥独身一人.10年前被政府批准为“五保户”并住进村办敬老院。当时。他留下3间房屋由我一家居住。前不久。我哥哥患病去世。村委会办理完丧葬事宜后。就通知我一家搬出我大哥的房屋。说要对房屋进行变卖以收回10年中的“五保”费用开支。我认为我是大哥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这3问房屋。因而拒绝了村委会的要求。但村委会说要起诉我。请问,“五保户”死亡后其遗产究竟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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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强行收回转卖承包地合法吗?编辑同志:我父亲与下石村委会签订了15年土地种植承包合同,已经承包4年,今年我父亲因病去世,下石村有几人想承包我们的土地并把钱给了我们,过了几天,我们找出了我父亲和下石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合同书中有一条约定"不允许转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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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一位姓蔡的干部来信说:我父亲是宁海县某村农民,他于1995年去世。我父亲的自留地一直由我采耕种。2001年,该土地被县开发区征收搞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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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前年,我丈夫在县煤矿当临时工时因塌方事故死亡。丈夫死后,我和孩子已经与公婆分家另过,但承包地一直由我公婆耕种,他们连基本的口粮也不给我。我想要回自己的承包地,公婆不给。后来,我准备改嫁,公婆得知后竭力阻挠,并且规定我改嫁或者招婿上门,都必须经过他们同意,还要付给他们400元的彩礼钱。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读者:王月芳)王月芳同志:你信中所谈情况如果属实的话,那么你公婆的作法既不合情理,又与法律规定相悖。承包地是农民赖以生活的基本条件,在一般情况下,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在户主或者某个家庭成员死亡后,不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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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丈夫下岗后在市里开出租车,前几年我和孩子也把户口从农村迁入城市,一家三口全靠丈夫跑出租维持生活,去年,我丈夫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丧生,虽然我们领了丈夫原来工作单位给予的抚恤金,但因为我的孩子有病,为他看病花去了大部分抚恤金,我一时又找不到工作,我和孩子现在生活非常困难,请问,我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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