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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个税申报初步结果揭晓。来自国税总局的消息,据初步统计,截至2007年4月2日申报期结束,全国自行纳税申报人数已超过160万人,不足此前预测的600万~700万人的三成。从已申报人员的分布情况看,进行个税申报的纳税人主要集中在工薪阶层,对于一些隐性收入占其收入较大比例的高收入者,如高校教师、演艺界人士、私营企业主等到税务部门申报的较少。北京的一些“规模很大、社会知名度高”的企业是零申报。事实证明,2007年的个税申报并未达到预期目的。许多人从纳税人不习惯申报、担心增加税负、缺乏纳税人意识,以及税务机关对个人收入监控不够、…  相似文献   

2.
个税自行纳税申报之后的改革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洁 《时代经贸》2007,(3Z):85-86
今年刚开始实施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申报制度,是加强对高收入阶层的纳税监控、促进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差距的一项举措,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促进公民纳税意识的转变,增强自觉诚信纳税意识。但一个良好制度要发挥好其作用,还有赖于整个机制的配合。本文将对个税自行申报实施后,相关制度的改革提出一些看法和意见。  相似文献   

3.
一、纳税申报的概念方式及纳税申报代理的意义 1、纳税申报的概念。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为履行纳税义务,必须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报送书面报告的制度。这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管理、办理征收业务的一项重要制度。实施纳税申报制度,是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事项和代扣代缴事项,计算应纳税款和扣缴税款,自行履行缴纳义务和扣缴义务。这对税收主体之一的纳税人来说在法律责任方面表明了三点:(1)凡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主动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纳税人申报的纳税事项和应纳税款,是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不是任何人强加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申报必须及时;(3)由于申报不实导致的法律责任,应由纳税人承担。  相似文献   

4.
《新经济》2007,(1):8
1月1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开始正式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去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明确了股票转让所得的自行申报标准,有人因此开始担心国家将对股票转让所得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明确表示,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而言,虽然其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需进行自行申报,但对这部分股票转让收入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5.
《现代经济信息》2008,(2):111-112
从2008年3月起国内将实施新的个税征收标准,同时12万元个税申报即将在3月迎来申报高峰,由此也引来了市民对税务筹划及税收代理的极大关注。“到目前为止,业内还没有找到一个完美的个人所得税避税方法”,上海香山税务师事务所顾问冷星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已有不少大型企业前来咨询企业今年的税务筹划。  相似文献   

6.
一、企业会计实务中对税收筹划认识上的误区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减轻税负实现其财产收益最大化而采取的措施,我们在税务代理实务中,不少企业提出要少交税、不交税,甚至提出让我们帮助偷税,这些显然是对税收策划认识上的误区。尽管偷税同样能够实现减税的目的,但是税收筹划不同于偷税。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如果纳税人有偷税行为,  相似文献   

7.
十多年前,人们开始明确地感受到穷人和富人的差别,到今天这种差别越来越大,穷人有穷人的生活圈子、购物场所,富人有富人的生活方式和居住区域。面对这种差别人们感到了不公平,尤其是在知道自己虽不富裕却要照章缴纳个税、而有些富人却能逃税之后,更是耿耿于怀。不约而同地,人们开始把质疑的目光投向个税, 认为个税没有发挥它应有的宏观调控、调节社会  相似文献   

8.
数字与人     
《新经济》2011,(8):6-6
3500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由二审稿的3000元提高到3500元,于9月1日起施行。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以后,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经过调整,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此前财政部测算,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将从目前的28%降至12%。  相似文献   

9.
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的有关规定,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需要到当地税务部门自行申报,逾期不报将受到处罚。但下面项目不列入12万的申报口径,即这些收入不算“收入”。 据悉,一是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1项至第9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相似文献   

10.
毛峰 《当代经济》2001,(8):39-39
一、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完善会计制度 目前相当部分中小企业由于客观人为因素没有建立完整的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不健全。其结果对中小企业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影响其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二是不利于其提高信用等级。并增大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基层税务机关应利用其覆盖面广、与中小企业联系紧密的特点,加强对中小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帮助其建立会计账簿,完善会计制度。对于没有条件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小规模企业,在纳税人自愿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应帮助其从税务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聘请会计人员建账核算。  相似文献   

11.
新《税收征管法》对不按期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有明确规定: (一)纳税人未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新《税收征管法》第6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  相似文献   

12.
新的税收征管模式运行以来 ,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 ,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 ,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得到了规范和加强。由于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自核自缴 ,税务机关集中征收、重点稽查 ,不仅明确了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 ,而且提高了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自觉性。但同时这一模式的欠缺之处也逐渐显露出来。突出表现是实行新征管模式后 ,“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之间出现断档和脱节 ,造成税收管理职能的弱化 ,致使税源失控和税收流失问题比较严重。据有关专家测算 ,近年来我国“地下经济”产生的税收流失至少有 5 0 0 0亿元 ;“地…  相似文献   

13.
2006年11月6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颁布,使一直以来形同虚设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终于有了规制,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还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本文从我国现状入手,提出自行申报在税收征管领域的完善思路,即加强申报管理要有效控制纳税人税源,增设申报激励措施,加大违法申报的处罚力度,强化税收申报服务。  相似文献   

14.
1·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从世界各国个税制度建设的实践看,主要有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综合所得课税模式及混合所得课税模式(也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三种。分类所得课税模式能有效地控制税源,但不利于实现税负公平。综合所得课税模式能较好地体现纳税人的综合负担能力,有利于实现税负公平,但实施综合所得课税模式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纳税人有较强的纳税意识,居民个人收入完全货币化,方便有效的个人收入汇总工具和收入核查手段等。就我国目前看,完全放弃分类所得课税模式可能会加剧税源失控,造成更大的税收流失;完全实施综合…  相似文献   

15.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合同显得十分重要,是契约双方维护权益、恪守义务的依据。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往往只关注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风险,却很少关注涉税条款的描述。经济合同中常见这样的条款“双方的纳税义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殊不知,这只是一句废话,负责起草合同的律师或企业有关购销部门往往并不了解税法是如何规定的。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许多纳税争议均源于经济合同中涉税条款的不明确。税收政策多如牛毛,如果经济合同中没有针对性的约定条款,一旦被税务机关认定错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护。  相似文献   

16.
夏仕平 《当代经济》2001,(11):22-22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偷漏税、抗税、骗税等打击力度的增强,一部分纳税人已将注意力转向了税收筹划,并开始着手进行研究和运用。在经济日趋国际化的今天,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认识不足和筹划不当。就会掉入税收筹划陷阱。 一、认识陷阱 目前关于税收筹划的定义很多,尽管角度不同,但是或多或少地强调了筹划的合法性。对税收筹划定义的理解。给纳税人制造了一个“认识陷阱”。税收筹划从法律的角度理解,我们认为它是一种既不合法,也不违法的行为。一方面税收筹划的出发点并不以违反税法和有关法规为前提,它所利用的是有关法规,尤其是税收法规的漏洞和税务机关征管合作的困难,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税收筹划具有不违法性。另一方面目前没  相似文献   

17.
如果说地区差异的税制设计过于复杂,暂时难以给出科学的设计思路,只能以提高免征额的方式尽量化解矛盾.那么,在同一地区,个税的制度设计就完全不存在公平性问题了吗? 张三月薪10000元,除了工资薪金外别无收入,他需要缴纳322.7元的个人所得税;李四稿酬10000元,除此之外别无收入,按照规定,在减除2000元(20%)后,对剩余部分征收14%的个人所得税,也即1120元;王五月薪4000元、稿酬800元、劳务报酬800元、炒股所得4400元,由于炒股所得暂免征收个税,而其他各项收入又都在免征额之内,无需缴纳个税……  相似文献   

18.
从表面来看,提高个税扣除额后,个税收入暂时是减少了,但会刺激消费,暂时减少的个税收入就会通过增长的营业税、增值税等其他税种收入补回来。这种说法当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应对个税减少局面的根本办法,应该是提高财政资金(主要的是税收)的使用效率,减少浪费和腐败造成的无谓损失。中国目前年税收总额已经达到2万亿元。如果个税免征点提高,减少200亿元税收收入,也不过减少了税收总额的1%,总体上说,不会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欠发达地区受影响大一些,但是,如果通过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这个问题本来是可以解决的。目前我国财政资金…  相似文献   

19.
“引税”,是将本不属于自己区域内的税收(主要对象为施工、运输等企业的税收),通过各种非正规途径“拉”到、“借”到或“买”到自己辖区,以获得超过实际的财政返还或政绩回报.它一般由纳税人、中介人、税务机关和乡镇政府共同参与完成,税务机关依法依率征收税款,乡镇政府按异地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一般按乡镇政府税收留成部分的30%左右,高的40%,甚至更高)支付“奖励资金”、“税收返还”等.  相似文献   

20.
一、税务代理的特性和原则.1、税务代理的特性(1)公正性.建立税务代理制的宗旨是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税法.税法具体地规定了税收征收机关与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而税务代理中介于税收征收机关与纳税人双方之间,与征纳双方没有利益冲突.税务代理人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税法为准绳,以服务为宗旨,既为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又为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维护国家税收服务.由于税务代理人不具有税务行政权力,其代理成果是否符合税法规定,最终还是由税务机关审查认定.离开了公正性,税务代理就无法生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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