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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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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征 《上海国资》2006,(1):47-48
只有用法律的眼光来思考经济问题,企业才能真正发展壮大 2005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确定在上海市等六省(市)开展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同年4月,上海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推进本市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了试点的总体构想和具体措施,并确定了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等八家试点单位。在近日上海召开的市国资委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评审交流会上,各试点单位交出了较为满意的答卷。  相似文献   

2.
<正> 一、法德两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法德两国作为欧洲很有代表性的、市场经济十分发达的国家,在企业内部设立专职企业法律顾问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经过不同阶段的发展形成了一些显著的特点: (1)企业普遍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法德两国的大中型企业,无论是私营的,还是国有的,均普遍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一般8万人以上的集团企业均设有法律事务部,这些集团企业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有的也设有法律事务部。中型企业大多数设立专门法律事务机构,未设立法律事务机构的都配有专职的企业法律顾问。 (2)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比企业法律顾问地位高,职责以非诉为主。法德绝大多数企业的法律顾问机构直接由董事长领导,向董事长汇报工作,总法律顾问列席董事会会议。企业法律顾问同企业签订个人合同,其身份是企业的高级职员,企业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都很认真地听取其法律意见和建议。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就其中涉及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办理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各类法律事务,如企业的合并、分立、资产转让等;管理经济技术合同,参与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约等。 (3)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事先决策的程度高,具有很强的独立性。法德两国企业法律顾问侧重法律咨询服务,但不是单纯为企业领导和业务部门解答?  相似文献   

3.
近两年来,部分规模较大的国资企业均设置了专门(或合署办公)的法律事务机构,部分企业设立了专职法律事务岗位;部分企业配备了企业法律顾问,部分企业外聘了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18家企业中设置专职(或合署办公)法律事务机构的有7家,配备企业法律顾问(或外聘法律顾问)的有14家,企业法律顾问(或外聘法律顾问)共计45名。  相似文献   

4.
郭卫彬 《产权导刊》2006,(11):54-56
应美国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和加拿大中国商会的邀请,2006年6月24日至7月4日,笔者随河北省国资委企业法律顾问事务考察团一行7人,赴美国、加拿大进行了实地访问考察。对美国和加拿大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和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深入了解,并与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和美国、加拿大的著名律师事务机构建立起友好合作关系。  相似文献   

5.
国资委出资的河北省7家国有重点企业——河北钢铁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开滦集团、省建设公司、省建工集团、华药集团、河北物流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应对全球金融危机。  相似文献   

6.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内部通过设置法律顾问机构或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处理本企业法律事务的一整套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有效参与市场竞争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基本保障措施。发达国家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其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诞生、推进并日臻成熟,对规范企业的组织与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随着法制环境的日益完善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而发展的。  相似文献   

7.
施征 《上海国资》2004,(11):17-18
将法律顾问请进国企,必将为国企垒起一道更有效的风险防范之墙。 今年6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第6号令《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同时,国资委决定在53户中央企业和其它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中全面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并在地方国有重点骨干企业中推广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从2002年7月,原国家经贸委、中组部、原中央企业工委、原中央金融工委、人事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等  相似文献   

8.
《产权导刊》2009,(4):F0002-F0002,1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山东省国资委出资设立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机构,是山东省内唯一经省国资委确定、由国务院国资委备案认可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  相似文献   

9.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我国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有效参加市场竞争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基本保障。本文回顾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渊源,介绍了企业法律顾问所起的4大作用,阐述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趋势,对企业法律顾问实践工作中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开展了思考。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法律事务越来越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越来越重要,但因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缺陷,制约着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健康发展,该文从四个方面对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缺陷进行了分析;一是多部门管理,主管部门不明确;二是制度缺乏强制性,企业认识不够;三是缺乏激励措施,人员流动频繁;四是行业组织不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难以健全。  相似文献   

11.
《上海国资》2012,(7):68
上海杨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浦城投集团)是一家由杨浦区国资委全额出资设立的国有区属大型企业,公司创始于2001年。2009年,在杨浦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调整国资布局结构,形成国资向重点功能区,向区域主导产业集中"的战略指导下,公司实行了集团化改制。201 1  相似文献   

12.
施征 《上海国资》2005,(10):53-54
对三家的单位中小企业的改制授权工作,是为了使市国资委更好地履行监督的职能随着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推进,上海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步伐正在加快。近期,上海市国资委与上海电气集团、上海地产集团和上海交运集团三家出资监管单位签订了一份“上海市规范国有中小  相似文献   

13.
张勇 《魅力中国》2009,(24):39-3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和各项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法律的事务越来越多,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也日显重要。国家财政局也于05年开始了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核和注册工作。本文试就法律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意义、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特点和注册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作用进行简要地分析。  相似文献   

14.
张晨阳 《产权导刊》2005,(11):24-26
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国资委3号令)是指导所出资企业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重要规范,也是防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风险的指南.国资委3号令同以往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政府文件的一个显著不同就是十分注重防范风险.在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如何防范风险,这既是各级国资委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各级人民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非常关心的问题.在本文中,笔者将从所出资企业的角度来探讨如何防范产权交易中的风险问题.  相似文献   

15.
国家体改委副主任洪虎近日指出.现代企业制度与现行的国有企业制度有七点区别:1.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法人设立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必须有明确的出资者。当前国有企业法人的设立,这一点要求是不明确的。2.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出资者必须实际地向企业注入资本,由此,企业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相似文献   

16.
欧阳萍  李荣   《华东经济管理》2007,21(4):137-139
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内部诸多事务都离不开法律的框架,学法、懂法、守法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为了促进国有企业依法经营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大型国有企业应该设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专门法律事务人员。根据企业内部法律事务工作的难度、重要程度以及对企业中心工作的参与程度,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可分为几个层次,层层相连,构筑起坚固的法律风险防线。当前尤其要注重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和内控审查流程。  相似文献   

17.
安林 《上海国资》2007,(5):74-74
如何客观有效地评价董事,成为当前国资委董事会试点工作迫在眉睫的任务国务院国资委于2005年6月所推行的完善和建设中央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日前正如火如荼。截至2006年底,已有19家中央企业进行了试点。据国资委透露,今年还将批准不少于10家央企进入试点。  相似文献   

18.
秦颖 《上海国资》2010,(6):62-63
上海的国有企业正在迎接一场土地管理的大考。 今年上半年,上海市国资委启动了国有企业土地监管情况的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全市51家出资单位及其下属4391家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土地的面积、性质、位置、使用状况等情况  相似文献   

19.
2003年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明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2004年又发布252号文《关于做好产权交易机构选择确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其精神是要保证在国有产权交易中用规范的机构和规范的程序来保障交易的规范进行。  相似文献   

20.
国资经营预算破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施征 《上海国资》2006,(2):22-26
2005年11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资委制订的《上海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标志着上海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及管理工作正式拉开序幕,上海探索国资经营预算工作也迈出了重要一步。据了解,2005年,北京、广东等地方也在国资收益收缴工作中取得突破。目前天津、吉林、湖南、贵州等省市国资委已专门设立了国有资本预算处.其中一个重要职能是,研究制定企业预算计划的细则及相关办法;负责对所监管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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