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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易物业务主要是企业同贸易部门的业务关系。贸易部门需要企业的主要产品,并且有生产该产品原材料可以串换,这就形成了以物易物业务。产品与原材料的串换比例,由双方协商合理确定,使双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害。以物易物业务有以下两种情况,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同。(一)以物易物业务同时进行,即按协商确定的合理比例,当场以产品串换原材料。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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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主要有:(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62005]78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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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某国税稽查机关在对某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税务稽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2005年年终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列的价款和税款有负数冲销现象(同一张发票上开具)。经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公司年销售摩托车达到800台以上.厂家于年终按原定价的5%给予“返点”。公司在当年完成了任务目标后,在年终公司进货时.厂家直接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对公司的“返点”。冲销后的结算价格远远低于当期摩托车的经销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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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资产交换,通俗地讲,是一种“以物易物”的特殊交易行为,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物物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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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增值税销项和进项税额计算方法上官云竹新税制实施后,不少企业在登记增值税销项和进项税额中,做法不一。销项税额登记,一种是根据当月开具的专用发票(发票联)价税分开登记并汇总。另一种是将丹具专用发票(发票联)的销售收入总额除以1.17后,分开价和税。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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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交易是交易双方不是直接用货币资金作为交易媒介,而是以非货币性的资产(即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进行交换的一种商业行为。典型的比如以物易物、以固定资产交换股权、以非货币性交易抵偿债物等等均属于非货币性交易所包含的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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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制实施以来,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对企业进货退出及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的使用管理甚少提及。笔者认为,加强对证明单的使用管理,对完善新税制、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证明单是销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合法依据。购货方则凭红字专用发票扣减当期进项税额。我们在征管检查中发现企业普遍有拖延红字专用发票入帐时间的现象。为此,笔者认为,除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规程外,应制定有关证明单使用管理方面的制度。1建立证明单使用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取得证明单、开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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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学习》2015,(8)
生产型企业取得海运费发票可否抵扣进项?
我企业属生产型企业,实行免抵退政策,现在取得的海运费发票,营改增后,可否抵扣进项?(山东省胡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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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属于“营改增”范围,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如果海运费是提供沿海运输(即在中国沿海各港口间的海上运输)服务发生的,按“营改增”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货运专用发票。受票方符合其他条件的,海运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果海运费是国际货运产生的,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也可推断,国际货运不应开具货运专用发票而应使用普通发票,受票方不能抵扣海运费的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尽管这里国际运输是“服务”,与货物不同,但是增值税的原则应该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我企业属生产型企业,实行免抵退政策,现在取得的海运费发票,营改增后,可否抵扣进项?(山东省胡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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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属于“营改增”范围,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如果海运费是提供沿海运输(即在中国沿海各港口间的海上运输)服务发生的,按“营改增”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货运专用发票。受票方符合其他条件的,海运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果海运费是国际货运产生的,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也可推断,国际货运不应开具货运专用发票而应使用普通发票,受票方不能抵扣海运费的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尽管这里国际运输是“服务”,与货物不同,但是增值税的原则应该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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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新税制以来,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正确使用和管理,直接影响新税制改革的正常进行。为了打击伪造、倒卖、盗窃专用发票等犯罪行为,防止税款流失。1996年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开具百万元以上的大额专用发票的企业推行“防伪税控”系统。该系统使用一年多来,我区的多数企业运行基本正常,但有些企业仍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开票子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企业销售行为的发生。现将“开票子系统”运行中出现不正常现象的排除介绍给企业开票操作人员,以便正确操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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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说起来很简单.其实就是企业生产及销售产品获得收入的方法。农耕时代.货币媒介尚未出现,以物易物是最早的商业模式。人类社会分工的出现、生产力的进步,可以说正是由新的商业模式所推动。企业的生存.有着一些必然的要素:资本、人力、产品、市场、商业模式、技术、贸易等.但决定企业成败的因素.当首推商业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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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 :“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 ,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 ,确认营业收入。”即销售的确认有两个特征 :一是商品或产品已经发出(所有权已转移) ;二是价款已经收到或者取得了收取价款的权利。“视同销售”不具备销售货物的一般特征 ,但由于其实质与销售货物相同 ,为防止纳税人逃税和避税 ,应视同销售 ,征收税金。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八种视同销售行为 ,可以归为下列三类。1.未发生所有权转移的行为。具体包括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在不同县(市)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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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全面推广,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由于增值税制所设定抵扣条件和范围的界定,利用“四种其他抵扣凭证”(简称“四小票”)可以抵扣税款,这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有些企业为了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利用虚假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掩盖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目的,从而逃避法律的制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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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的发展,取得物资手段的不同,形成了一种以物换物的方式。非货币资产交换就是这种以物换物的一种非经常性特殊交易行为。交易双方为了减少货币的流出,增加企业营业能力,加强企业资产管理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交易双方主要以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形式资产进行的交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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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难点分析
(一)利用跨期会计处理的隐蔽性调节收入
部分上市公司为做大利润,在会计年度内制造销售假象,在次年,往往采用“销售退回”方式消除收入虚增的影响,具体做法有两种:一是与关联方联合,虚增销售收入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销售退回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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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有时会出现因流转环 节过多而造成重复纳税的税税率适用17%,从国内采血站采购的血液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而原材料无法获得进项税额,唯一能抵扣的只有公司水费、电费及修理用配件等少量外购项目。经测算,公司的税负高达12.8%。为解决血制品企业的高税负问题,财税字[1994]004号《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中规定,一般纳税人用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其自己开具专用发票。然而,该项政策A公司却公司销售产品均需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