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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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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思颖 《商业科技》2014,(8):138-139
债权人代位权作为一种债的保全制度,系为保证债务人责任财产之充裕而设。而在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归属方面存在有传统理论上的“入库规则”与我国的债权人优先受偿两种情形。因此,本文试通过将两种不同的效果归属进行优异性之比较、分析,从而说明我国这一变异性规定只可作为权宜之计,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归属还应奉行传统理论的入库规则。  相似文献   

2.
债权人代位权作为一种债的保全制度,系为保证债务人责任财产之充裕而设。而在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归属方面存在有传统理论上的"入库规则"与我国的债权人优先受偿两种情形。因此,本文试通过将两种不同的效果归属进行优异性之比较、分析,从而说明我国这一变异性规定只可作为权宜之计,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归属还应奉行传统理论的入库规则。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合同法代应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代位权是一种区别于代理权、代位追偿权的独立的民事权利。“辗转代位”、“入库规则”等是代位权制度的价值、功能实现的必要保障,我国新《合同法》应予以采购。同时,明确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有利于代位权制度的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4.
任跃斌 《商场现代化》2007,(25):283-284
代位权制度为民法的重要制度,债权人的代位权为其法定权利。代位权行使要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代位权诉讼的客体适当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5.
袁旭 《商》2014,(41):218-218
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代位权制度旨在为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担保,保障合法债权实现,那么债权人具体何时才能行使代位权?该如何行使呢?一、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须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没有债权,代位权就不会产生。  相似文献   

6.
戴耿喜 《现代商业》2013,(4):158-160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适用代位权制度时面临着选择适用传统民法的入库规则还是适用我国《新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中所规定的债权人优先受偿规则问题,这就牵涉到代位权制度基本的价值冲突协调过程。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采纳“优先受偿规则”,在理论和实践中引起了很大争议。合同法应改变现行的规定,采纳入库规则以恢复代位权的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7.
在资本流动越来越迅速的现代社会,代位权制度已成为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手段。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专门规定了债权人的代位权,以期解决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三角债”问题,对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予以更加周全细致的保护。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担保权人(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担保人的债务人的“四角债”关系亦不少见。本文主要是从担保权人能否行使及如何行使代位权的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8.
李祯 《商》2014,(1):295-296
本文认为,在充分保障遗产债务的债权人的正当权益的基本价值引导下,不宜给债权人遗产债务清偿请求权设置过高的门槛,应坚持遗产债务清偿请求权的行使条件为被继承人死亡事实的出现。在判定遗产债务清偿请求权是否成立时,鉴于债权人对遗产状况清楚查知的客观困难,应仅要求债权人举出表面证据,达到较高盖然性地证明被继承人留有积极遗产即可。对于清偿遗产债务实体责任财产的确定,应充分考虑继承人的正当利益要求,确认其享有对责任财产的选择权。非继承人的遗产管理人和遗嘱住行人,基于其法定遗产权利权和遗嘱执行权享有者的身份,或者说基于其依法所应承担的遗产管理和遗嘱执行职责或义务,应当成为遗产债务清偿中的正当责任主体,以被继承人的积极遗产向债权人承担遗产债务的清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代位权制度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当债务人和次债务人订有仲裁协议情况下,债权人能否依据仲裁协议行使代位权,理论和实践还存在争议,本文从可行性角度分析了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0.
杨兢 《商业时代》2007,(14):65-66
合同法上的代位权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理使债权人可以对次债务人直接行使追索权,对保障债权的实现具有积极意义。由于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的不完善,我国代位权的行使在实践中存在障碍,确定代位权实现的途径才能使其立法价值得以体现。  相似文献   

11.
外部逆向法人人格否认指的是债务人滥用股东权利和公司独立法人地位,故意将财产无偿转移给公司法人,或者姐妹公司之间利益输送,’以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权利时.可以否定公司法人独立人格.使公司在受让财产限度内对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从我国理论发展币口司法实践的需要来看,《公司法》第二十条所确立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范围过窄,有必要引入逆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与传统的人格否认制度统一为整体,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2.
谢慧 《北方经贸》2005,(7):84-85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于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法律行为害及债权时,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它是债权的保全措施之一。设立撤销权制度,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维持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撤销权制度能够平衡债权人利益与债务人处分自由以及第三人的利益,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3.
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5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这表明代位权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终于得到了确立,使代位权制度从以往学者的理论中走进了社会生活.  相似文献   

14.
破产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或者在法院监督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整顿复苏企业,清偿债务,避免倒闭清算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合同法上的代位权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理使债权人可以对次债务人直接行使追索权,对保障债权的实现具有积极意义。由于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的不完善,我国代位权的行使在实践中存在障碍,确定代位权实现的途径才能使其立法价值得以体现。  相似文献   

16.
董伟  雷蕾 《北方经贸》2001,(12):83-84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合同保全制度的重要内容,该制度的确立有利于完善中国的债权制度,有利于解决在中国长期存在的“三角债”问题,就债权人代位权制度问题,着重从代位权行使方式及范围,代位权诉讼、代位权标的,代位权与优先权等几方面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陈步雷 《中国市场》2001,(10):80-80
<正> 作为民简法中一种重要的“债的保全”制度,债权人代位权具有法律严格规定的构成要件。法律不仅要赋予债权人这种权利,也要防止权利的滥用。同时,法律对行使代位权的效力也有规定。要件与效力,体现了该制度的有约束性(制度的边际约束性)和完整性。我国合同法第73  相似文献   

18.
柳芃 《商业研究》2012,(4):156-162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决定着保证人的责任存在与否以及债权人权利能否实现,涉及到债权人和保证人的自身经济利益。我国的保证期间实际上肩负着两个任务,它既是债权人向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间限制,也是债权人向债务人行使权利的时间限制。债务届期后,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内,先向债务人主张,不按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免责。在对债务人执行完毕后而未完全受偿时,债权人还要在保证期间内再对保证人主张,不按时向保证人主张,保证人同样免责。在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之后,才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相似文献   

19.
抵押权为罗马法以来近现代各国民法最重要的担保物权制度。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的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相似文献   

20.
姜亚兰 《安徽工商》2001,(2A):37-37
债务人是指在合同法律关系中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合同法》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的诸多权利。债务人在履行自己义务的同时,可以运用法律手段对抗债权人,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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