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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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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伟 《大众商务》2010,(16):310-310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包括监督主体范围和客体范围。其中,监督主体范围研究的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由谁来监督的问题,客体范围研究的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那些行为的问题,对其进行界定是眼前迫切的一项任务,有利于解决民事执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包括监督主体范围和客体范围.其中,监督主体范围研究的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由谁来监督的问题,客体范围研究的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那些行为的问题,对其进行界定是眼前迫切的一项任务,有利于解决民事执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在新民诉法中引入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究其立法本意,应为在不断完善现有执行救济制度,强化法院内部监督的基础上,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确定为执行监督的第三维度,以期建立理想的民事执行监督体系,最终实现促进民事执行的依法有序运行。在现有的民诉法程序中,我们不能忽视民事执行与执行救济的双向互动与利益平衡,即便现有的执行救济因立法不完善而相对于民事执行处于弱势地位,也不能否认执行救济对法院民事执行的监督作用。同时,我们也不能以检察监督的引入为目的,全盘否定已经成效明显的执行体制改革,而应当支持其不断完善并在检察监督实践过程中充分利用这种比较成熟的内部监督机制。最终笔者认为,在民行执行监督体系中,还是应以包括执行救济在内的执行程序自身的完善作为核心之维。  相似文献   

4.
姜婷 《大众商务》2010,(10):225-225
当前社会普遍对法院执行工作不满意,"执行难"、"乱执行"已成为人们的"口头禅"。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许多违法现象,都不能得到有效制止。造成该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法院执行缺乏外部监督是其中较为重要的原因之一。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机关,有责任和义务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但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并未就民事执行中的检察监督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对民事执行活动外部监督机制的设置留下了空白。笔者认为检察机关依法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不仅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可行性,而且也具有坚实的理论、实践基础,应积极的构建和完善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5.
当前社会普遍对法院执行工作不满意,"执行难"、"乱执行"已成为人们的"口头禅".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许多违法现象,都不能得到有效制止.造成该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法院执行缺乏外部监督是其中较为重要的原因之一.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机关,有责任和义务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但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并未就民事执行中的检察监督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对民事执行活动外部监督机制的设置留下了空白.笔者认为检察机关依法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不仅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可行性,而且也具有坚实的理论、实践基础,应积极的构建和完善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并无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明确规定,审判监督一章中也没有考虑执行监督问题.目前,在如何进行执行监督的问题上有各种观点.而更多的是理论层面针对审判权的运行发生的争论.但换一思路,以审执分离为原则,对法院在执行中的具体事项进行分类,对执行程序中的审判事项可以全方位监督、执行程序中执行审查事项可以有条件的监督、执行程序中执行实施事项无须监督则是完全可能的.  相似文献   

7.
修改后民诉法借鉴吸收了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的有益经验,并在监督理念、监督范围、监督职能上有了新发展。在监督理念上要求做到审判与执行监督并重、实体与程序监督并重、对人与对事监督并重、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监督并重、依申请与依职权监督并重;在监督范围上,明确了检察监督涵盖民事诉讼全过程,增加规定了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民事调解和民事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在监督方式上,改造了抗诉监督手段、确立了检察建议和调查核实权,为民事检察制度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8.
在对民事诉讼实行检察监督的过程中 ,由于民事诉讼立法对抗诉制度及抗诉权限规定得不够明确 ,致使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在对诸多问题的认识上产生偏差 ,并在行使抗诉权与审判权的过程中产生摩擦和冲突 ,严重影响了民事检察监督体制的顺畅运行。本文就其中存在的四个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 ,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9.
本文拟探讨现有法律框架下,如何准确界定民事检察监督职权行使的正当性,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民事检察监督的"错位"行为进行反思,深入探讨如何正当、依法、准确行使民事检察监督职权,构建民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0.
现行民事诉讼法对于检察监督仅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抗诉的方式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检察监督,实际上使检察监督虚置化和民事公诉缺失化.近些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环境污染等公害行为时常发生,使得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经常遭受损害.实践中迫切要求有一个主张权利的诉讼主体代表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提起民事诉讼,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可行的.因此,我国应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  相似文献   

11.
在对民事诉讼实行检察监督的过程中,由于民事诉讼立法对抗诉制度及抗诉权限规定得不够明确,致使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在对诸多问题的认识上产生偏差,并在行使抗诉权与审判权的过程中产生摩擦和冲突,严重影响了民事检察监督体刺的顺畅运行。本文就其中存在的四个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2.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确立的一项基本法律监督制度。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对其规定极不完善,围绕着这项制度的存废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中展开了激烈论争,其取消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站不住脚,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存在有其足够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必须在监督理念、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程序、监督职责等方面重新构造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人民检察院派驻监所检察制度从提出、执行、规范,先后经历了20多年的探索实践,证明是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的基本途径和方式,是最具有中国特色本地化的检察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联系检察监督实践,认真反思派驻监所检察制度,提出改革完善的路径。  相似文献   

14.
杨乐 《大众商务》2010,(16):307-307
传统的民事执行的监督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行政纠错式的监督,其重心在于解决实践中的执行乱的现象,但却忽视了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其主要运用的是上令下从的行政管理模式,忽视了执行监督的法律属性。纵向监督强势,横向监督薄弱;外部监督主体泛化、执行救济不完善是民事执行监督发展的一个硬殇。民事执行检查监督作为解决传统模式弊端、强化民事执行监督的重要手段,有其必要性和正当性;同时,对民事执行检查监督机制的合理架构的探索也意义深远。  相似文献   

15.
本文在阐述检察法律监督制度基本定义的基础上,从检察刑事立案监督、检察刑事侦查监督、检察刑事审判监督、检察刑事执行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等五个方面分析了中国检察法律监督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相似文献   

16.
传统的民事执行的监督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行政纠错式的监督,其重心在于解决实践中的执行乱的现象,但却忽视了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其主要运用的是上令下从的行政管理模式,忽视了执行监督的法律属性.纵向监督强势,横向监督薄弱;外部监督主体泛化、执行救济不完善是民事执行监督发展的一个硬殇.民事执行检查监督作为解决传统模式弊端、强化民事执行监督的重要手段,有其必要性和正当性;同时,对民事执行检查监督机制的合理架构的探索也意义深远.  相似文献   

17.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WTO 规则的通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发展趋势,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使人民法院的职能越来越完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也越来越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警察的一个独立的重要警种,是由人民法院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一支带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是国家强制力在人民法院最直接、最具体的表现。法警职责已由过去单一地为刑事审判服务,发展到现在的警卫法庭、提押看管人犯、执行和协助执行民事、行政诉论强制措施、送达法律文书、执行和协助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对  相似文献   

18.
民事执行难是近年来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个必须正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它关系到国家法律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关系到国家法制的健全和发展,关系到人民法院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因此,民事执行难的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稳定,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19.
民事再审检察监督制度从设立之初就伴随着许多争论,主要表现为取消论、加强论和折中论。不可否认,制度的内部设置和外部架构与某些理念存在一些冲突,为了理清内部矛盾,解决与司法公正、司法权威、私法自治以及审判独立之间的冲突,必须以立法明确再审抗诉与检察监督的界线,并且明确民事再审检察监督制度应当保持其谦抑性。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可操作性条款十分不完备,程序上缺少对于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的衔接及诉讼力量的整合,这些问题给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增添了许多困难。因此必须建立或修改相应的检察监督制度以改变目前现状,也应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审视和判断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相关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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