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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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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外经贸财会》2006,(1):57-58
经研究,现对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征增值税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2.
一、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规定,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征增值税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3.
随着企业经营范围的扩大、业务活动的多样化,企业税务管理与会计处理日趋复杂。集生产、销售、安装于一体,既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企业(以下简称生产安装企业),在税种上同时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其纳税管理和会计处理具有一定的难度。现结合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来探讨生产安装企业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4.
<正>增值税是就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种。按照我国目前的税法,增值税实行价税分离、价外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即进项税额),可以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即销项税额)中抵扣。  相似文献   

5.
实行增值税后对代销商品几个问题的认识张年根一、委托代销商品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的纳税对象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行为所谓销售货物,实施细则第三条明确“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在委托单位将代销商品发运给受托单位时,只是商品存放地点的变更...  相似文献   

6.
一、混合销售行为的税收理论问题关于混合销售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混合销售的认定,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笔者个人认为:如果将“一项销售行为”明确定义为“同一流转税纳税主体…  相似文献   

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对符合规定的出口货物劳务,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政策。《通知》规定,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按照下列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执行。(一)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  相似文献   

8.
范秀娟 《价格月刊》2006,(11):43-44
增值税是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所交纳的一种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货物,或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费以及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生产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两项标准,增值税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现实纳税中,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策略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9.
一、"不得抵扣"和"视同销售"的税法规定及会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列举了增值税进项税不得抵扣的五种情形:一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是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是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是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相似文献   

10.
<正>(接第6期)五、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征税问题自产货物的范围包括金属结构件,如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防水材料等。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34号令发布]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  相似文献   

12.
一、引言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要求增值税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并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由于目前我国众多纳税人的会计核算参差不齐,加上某些经营规模小的纳税人因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对象多是最终消费者而无须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严格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第一段]  相似文献   

13.
一、增值税附加税核算存在的问题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作为商品流转环节的一个重要税种,属于价外税,实行税款抵扣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中分别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相似文献   

14.
<正>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法规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会计核算是 否健全等,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 定报送有关纳税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 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 准是: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 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  相似文献   

15.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自建工程,属于视同销售的行为,应按产品的市场价值计算并交纳相应的增值税,该产品如果是应税消费品,还应计算并交纳消费税,其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为产品移送并使用的当天。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依据3大流转税之和按月计算并交纳的,  相似文献   

16.
<正>国家税务总局:林木销售应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指出,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  相似文献   

1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即进项税额)可以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即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国家还明确规定,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棉花可按买价的13%予以抵扣。棉花销售按13%的销项税率执行。据此,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棉花经营企业,应该严格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相似文献   

18.
《华商》2012,(1):22-22
湖南省财政厅发布消息,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湖南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均调整至新规最高上限。其中,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据测算,新规实施后,湖南将有36万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 从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看,销售货物、销售应税劳务和按次纳税三类增值税起征点都有大幅度提高。  相似文献   

19.
《商业会计》2002,(8):23-23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当期销售货物未结转收入行为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期销售货物未结转收入,则应调增销项税额。二、对企业收取返还资金应冲减进项税额应引用国税发(97)167号文件,自1999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货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并从取得的返还资金当期的进…  相似文献   

20.
处置使用过的旧资产是企业经常发生的经济行为,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施行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陆续下发了《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以下均简称《通知》)等多个税收文件,根据企业的纳税人身份、企业转型时间、处置资产的种类与购人时间等情况对企业销售旧资产业务作出了新的规定,本文主要对此问题进行了归纳与总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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