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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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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介绍了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含义,并简要介绍了美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通过对其介绍,分析了此项制度的优势,同时得出我国建立此项制度需要做的一些关键性工作。希望可以对我国建立工程保证担保制度起到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经济的高速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法律秩序保证市场的运行,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对市场经济中产生的债权加以保护。作为对债权有效保护的担保应被加以规范,担保中人的担保由于其设置成本低、设置灵活而被广泛运用,人的担保中最核心的问题即是保证责任,在单个保证中的保证责任相对简单,但当有两个以上的人作保证(共同保证)时,保证责任就比较复杂了。从我国目前在共同保证法律规定中的不足谈起,再结合国外的相关规定,以期能对共同保证中保证责任的完善提出个人意见。  相似文献   

3.
陈琪  汪霄 《经济师》2005,(8):192-192,194
业主支付担保是国际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一项新的担保品种,其存在的重要意义在于为有效解决我国建设领域的工程款拖欠问题提供了一条途径。但从实际的操作来看其存在功能上的缺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工程款拖欠。文章通过分析其中的原因,并就此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4.
浅探业主支付担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支付担保是国际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一项担保品种的创新 ,其存在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够有效解决我国建设领域的工程款拖欠问题。本文分析了业主支付担保的作用机制 ,并对业主支付担保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5.
意思自治是我国独立保证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完善我国担保法律制度体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顺应保证法律制度的国际化趋势是独立保证制度构建价值基础.我国未来担保立法应该在现行担保法第五条的基础上,从独立保证的独立性和从属性,独立保证人和担保债权的范围,独立保证人的抗辩权和独立保证人的追索权等方面,构建我国的独立保证制度.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担保法》自1995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在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实现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但因企业担保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或为债务人提供保证使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成为被告的也为数不少。据笔者对国有企业的调查,作为担保之一的保证,有以下6种形式所造成的风险较大。  相似文献   

7.
王景林 《当代经济》2000,(10):37-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是迄今为止我国较为完善的担保法律,它总结、丰富、完善了我国现行的以《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保证的司法解释为主体的担保制度。 一、保证合同的免责规范 (一)保证不成立的认定。保证作为一种民事行为,保证如不成立,保证人理所当然的应免于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不成立的情形有:1.主合同不具有依法成立的形式要件。主合同不成立,保证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也不成立。谈不上承担民事责任问题;2.从合同不具有依法成立的形式要件。一般形式要件有三种类型(1)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订立的独立的书面保证合同。(2)由保证人单方出具的交给债权人的独立的保证书。(3)在经济合同书上附设保证条款,保证人签字盖章同意担保。需要说明的是,在审判实践中也会遇到保证人以口头方式为被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对于以口头方式进行保证的,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或保证人事  相似文献   

8.
最高额抵押制度是随着经济生活的发展,为了迎合连续陆交易所提出的简化担保程序和成本的要求而出现的一类特殊抵押权制度,已经为许多国家陆续接受。我国《担保法》规定:本法所称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物权法》第203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9.
倪峰 《经济论坛》2008,(10):126-127
担保物权制度既是保障市场交易安全的基本手段,也是社会经济的有效调节工具。一个国家的担保制度与其资本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担保制度可以说是一个国家的资本市场或者金融市场的晴雨表。我国新《物权法》的颁布施行为担保物权植入了很多市场化的元素,促进了商业银行抵押业务的发展。相较《担保法》,《物权法》担保物权的立法进步对融资市场及国民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0.
信用保险虽然在国外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但是在我国仍然属于新型险种。虽然我国《保险法》已经明确地将信用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法定险种之一,但在理论和实践中仍然存在把信用保险等同于保证担保的观点,也有把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混为一谈的看法,对信用保险的业务发展和司法实践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对信用保险的独立地位进行法理分析,明确信用保险与保证担保以及保证保险的区别,以求正本清源。  相似文献   

11.
叶新柳 《当代经济》2018,(12):54-55
保证贷款作为商业银行担保贷款业务的创新,被视为最适合中国国情的贷款模式,曾被银行大力推广.但2012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周期中,保证贷款非但不能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自保证而引发的担保圈问题频发,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给我国金融安全、企业乃至社会诚信建设等市场经济秩序的公平性造成了恶劣影响,对区域经济和金融生态带来的损害,已引起监管机构和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12.
介绍了工程食用担保的主要类型及其对促进合同覆约的作用机制,探讨了我国建设市场推行工程信用担保制度,尤其是在我国增设业主支付信用担保的必要性和对规范建设市场履约行为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齐雪皎  王丰 《经济论坛》2004,(15):106-106,111
一、保证的概念及特点。1.保证属于民商法中债的担保制度。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相似文献   

14.
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抵押担保权能为基础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是农村金融发展的一种产品创新,农户参与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意愿制约着该产品的功能发挥。基于对佳木斯市桦川县的问卷调查,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明农户参与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表明受教育程度、有债务负担、承包土地数量三个变量对贷款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非农收入变量对贷款意愿有显著负向影响。  相似文献   

15.
《经济研究》2017,(5):146-160
本文运用双重差分法考察以《物权法》出台为标志的担保物权制度改革如何影响企业负债融资。实证结果表明,《物权法》出台之后,与固定资产占比高的企业相比,固定资产所占比例较低企业的流动性负债和总负债都增长得更快。进一步研究发现:(1)担保物权制度改革对流动性负债的提升效应主要由商业信用增加驱动,企业短期借款没有显著变化;(2)担保物权制度改革对企业长期负债产生了显著的滞后增长效应,其作用机理在于,法律改革通过推动商业信用这一非正规金融工具快速发展来撬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对企业的长期放贷。本文基于中国新兴转轨经济实践的经验研究,识别出法律影响金融的因果关系,并厘清了担保物权制度改革产生的经济效应及作用机理,为"法与金融"领域提供了新证据,对进一步完善法律以有效促进金融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一、做好改善金融生态的工作1.法律方面。通过调查研究,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原有法律法规内容,扩大抵质押的范围,降低小企业贷款的门槛,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法律环境;构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担保交易法律制度。修改完善《担保法》,引入动产抵押担保制度,扩大动产担保物范围,允许应收账款和存货作为担保物,允许在普通债权上设立担保,引入浮动担保制度,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相似文献   

17.
海上保险保证制度是指被保险人在海上保险合同中以明示或默示的形式对某种状态存在或不存在、某事作为或不作为的确认和承诺.海上保险保证制度最早源于英国的海上保险实践,在不断发展中通过一系列判例确立了保证制度.相比英国,中国的海上保险保证制度还不甚完善.中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修改完善,应参照英国最新法律,同时应结合中国国情.  相似文献   

18.
市场环境下作为经济人的行为道德是不可能完全靠人格来担保的,要靠法律和制度来保障。我国应加快法律体系建设,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公布以来,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19.
从国际比较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曹小明 《当代经济》2004,(12):16-17
信用担保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它介于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担保人对商业银行作出承诺,对企业提供担保,从而提高企业的资信等级。中小企业因其规模小、固定资产少、获取信息能力弱,经营风险较大,同时不少中小企业还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现象,造成中小企业资信等级低.融资难度大,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的成长。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20.
股权质押的法律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喻胜云 《经济论坛》2004,(22):117-118
《担保法》第75条至81条关于权利质押一节中没有规定权利质押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但是《担保法》第67条规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约定。”根据《担保法》第81条之规定,“权利质押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规定”,股权质押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亦当然适用该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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