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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农村土地实行信托制度是指将农民对土地的资源使用和处置权利,量化成资产权利,并委托土地信托机构集中管理的一种新型的土地管理制度。将农民对土地的权利由资源权利变成资产权利,在农村实行土地信托,既能更有效地保护农民的利益,又能促进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现代化。土地实行信托制度有利于农民权益的保证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使同样的事物,在城乡间的形态不同。城市居民享有的政府组织提供的社会保险,在农民那里,都依赖于自己耕种和经营土地。保证社会稳定均衡地发展,需要为公民提供可靠的社会保障。解决…  相似文献   

2.
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土地利用问题的核心可以归结到农民土地权利的赋权与保护。对土地资源特性和农民行为特性的分析表明,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既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同时,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也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3.
土地征收过程中设置土地发展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土地发展权是一项可与土地所有权分割而单独处分的财产权,该权利直接关系到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以及增加对土地的投入而产生的发展性利益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考虑到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我国应在土地权利体系中创设独立的可转让的土地发展权,通过将土地发展权制度引入征地实践来保障农民的土地产权和保证国家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并整合整个制度环境,提升土地征收制度的绩效。  相似文献   

4.
土地是农民的衣食之本、生存之源,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其发挥着社会保障的功能.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特殊形式,是农民权利实现的基本保降,在农民权利维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现今的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面临着重重困境,阻碍了农民权利的保护.为此,本文提出要从基本权利设置、法律与制度构建、文化环境的破除与重构等角度,多路径选择、多角度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保护好广大农民的权益.  相似文献   

5.
城乡一体化过程中,赋予农民更多的权利,是未来"三农"问题的着力点。维护农民的经济权益,保护农民的农地使用权,要求健全农地使用权保障体系,健全和完善土地登记制度,深化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在农地征收制度中维护农民权益,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不断充实和完善系统的农地使用权保障体系工程。  相似文献   

6.
正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是对农民最直接、最具体、最实在的保护。1978年的一个冬夜,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村民在一份大包干的"生死契约"上按下红手印,成为以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声春雷,拉开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大幕。38年后的一个春天,还是在小岗村,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要抓紧  相似文献   

7.
土地发展权是从土地所有权延伸和派生出来的一种权利,是源于英国、美国等国家为保护农业用地、森林等而设计的一种土地利用管理机制。在我国确立土地发展权制度,对于保障农民土地权力,有效保护耕地、调整土地用途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建立我国土地发展权制度必须具备"制度前提,市场机制,权能配置"三个运行条件。  相似文献   

8.
<正>台湾的土地制度是世界公认的学习典范,它分三大部分,一部分是土地农用制度;一部分是农地转为非农地制度;另一部分是土地非农用制度。农地农用制度土改给台湾农民的土地权利,只是农地农用的权利;农民要出售自己的土地,出售的只能是农地,不能用作非农  相似文献   

9.
农地发展权的设立与权利属性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贾海波 《中国土地》2005,(10):24-26
●农地发展权是土地发展权概念的一个子概念,土地发展权是指对土地进行再开发并获取收益的权利,而农地发展权则是指将农地变更为建设用地并获取收益的权利。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并没有明确的土地发展权和农地发展权的概念,但实际上存在着土地发展权和农地发展权问题。●农地发展权只能由国家来行使,尤其是在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且人多地少的我国。现行土地制度虽然限制了农地进入建设用地市场,但同时也保护了农地不被轻易转用和占用,保护了农地的自然属性和农业生产利用方式,保护了农民长远的农地权利。●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产权都是一定法律制度下的产权,农地所有权也不可能是绝对权利,必然要受到国家法律、社会制度乃至社会习惯的制约。  相似文献   

10.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权利是农民权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等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的土地权利体系逐渐发展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也逐渐成熟.但是,与之相关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却仍然存在法律制度供给不充分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人权理念下的农民土地权利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研究目的:以中国首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确立的农民土地权利保障目标为依据,探究人权理念下农民土地权利保护的应有完善。研究方法:人权法与物权法交叉视角下的文献资料法,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研究结果:农民土地权利具有特殊的人权价值,虽然对其保护取得成就,但其进步中的问题仍然突出,以征地和乡土势力严重侵害农民土地权利并影响农民的生存与发展为甚。欲充分保障农民在土地上的人权,必先寻求此问题的破解之道。研究结论:在尊重和保护农民人权的时代诉求下,农民土地权利的保护更需不断强化赋权后的维权功效、充分实现征地中的还权于民。  相似文献   

12.
本文立足于浙江、湖北、重庆三省(市)的三县九村实地调查所得的第一手资料,结合被调查地的背景情况,从土地利用、土地保卫和土地权利三个角度来具体分析三地农民土地意识的现状和成因,并分析这些意识对土地制度安排可能产生的影响。本文认为,农民在对待土地时既有较强的经济理性,同时也有生存理性的思考;农民的自我保护土地意识很强,但农民的经济理性使其并没有激励去保护耕地;农民对于土地所有权归属存在概念上的模糊,意识上没有土地私有化的倾向,但对土地权利的要求正在萌发和强化。  相似文献   

13.
"三权分置"制度以权能分离与权利创设为制度路径,应当通过体系化思维进行检视与优化。"三权分置"视域下农地流转权利的体系化实现可从"内在体系调适"与"外在体系重构"两个层面展开。就内在体系而言,"农民利益保护"价值体现不足,过分倚重"优化农业经营"价值,可藉由"农民利益保护"与"农业经营优化"的价值构造调适得以实现。就外在体系而言,则需要基于改革目标实现与制度创新定位的考虑将农地流转权利体系重构为"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14.
农村集体建设角地制度改革的根本是如何实现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价值的最大化,如何充分实现农民的土地权利.由于现行法律滞后,农民土地权利的实现途径模糊,因此流转过程中侵害农民权利现象严重 .本文针对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城流转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确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物权地位、协调性修改现有法律、拓宽流转方式、规范流转程序、完善分配体系等建议,以充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农地制度的法制建设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我国农村改革在制度创新上的最大成就在于创设了农户的土地承包权 ,正是在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 ,农村家庭经济得到迅速恢复 ,并由此支撑了农村经济的全面繁荣和持续发展。改革的实践向人们充分展示了有效的制度创新带来的经济绩效 ,而这又强化了制度创新的基本路径以及人们关于农地制度建设的基本共识 ,即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以法律的形式而不再仅仅是通过政策规定、合同约定的形式来规范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 ,无疑将使农民的土地权利获得更加坚实可靠的保障 ;同时也意味着我国农地制度进入了法制化建设的新时期…  相似文献   

16.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  相似文献   

17.
农用地产权体系的构建是土地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保障农民权利的核心因素。土地的归属关系、利用关系和流转关系是农用地产权体系的三个框架和支柱,科学合理地处理好以上关系是保护农用地权利的有效途径,应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  相似文献   

18.
正我们既不能照搬欧美的土地制度,也不能照搬日韩对农业的保护制度。土地制度的核心是要在农民利益保护和提高农业竞争力之间取得一个平衡。这样的平衡该怎样达成?一个能提供稳定预期的土地制度非常重要,稳定预期就是制度的基本要素不能变来变去,固定期限、成员固定,可交易的成员权,到期后可续,这就可以为市场提供一个稳定的制度预期。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其创新之处在于,把土地的所有者权利进行了细分与  相似文献   

19.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  相似文献   

20.
研究目的:寻求并塑造对农地"三权分置"进行调整的妥适法律规范。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法、规范分析法、类比推理法、系统分析法。研究结果:从制度的妥适表达看,农地"三权分置"的实质并非三种具体权利的并立和对抗,而是三类主体之间享有的权利的并立和对抗。这三类主体即是农民集体、农民(农户)和土地流入方。农民集体所享有的权利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农户)享有的权利则是一种集体成员权(可以"承包权"指称)或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入方的权利则为土地经营权。研究结论:农民(农户)集体成员权的调整可依据既存规范性文件,土地经营权必须进行物权塑造,农地"三权分置"才能得以在制度上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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