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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问题尤其引人关注。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2月颁布了《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暂行管理办法》,1997年批准汇丰、花旗等9家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在上海浦东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目前,在上海浦东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已达25家,其人民币业务存贷款总量占大陆境内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总量的80%。一、 浦东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现状及特点浦东新区有外资银行49家,其中25家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发展较快,盈利水平较好。据统计,至今年6月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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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经国务院批准,深圳成为继上海之后第二个允许外资银行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同年8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发布了《深圳外资金融机构试办人民币业务原则指引》,引起了深圳外资行业的强烈反响,许多外资银行热情高涨,随向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提出了试办人民币业务的正式申请。自1998年汇丰、东亚、南商渣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后,1999年又有东京三菱、花旗和2000年又有富士、三和获准开展这一业务。深圳外资银行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是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一个标志,是中国政府入世前的一项前期准备。作为银行业开放的一个尝试,必将为我国银行业世带来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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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发力
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不过数日,首批9家外资银行在中国的转制申请便获得了中国银监会的批准,正式涉足人民币零售业务。为了在金融全面开放后即将来临的贴身肉搏战中抢得先机.外资银行会提前发力,将客户目标锁定高端客户群,将业务重点转向零售业务.因为这正是外资银行所擅长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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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等人民币业务,该《条例》于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自该条例实施即日起,我国正式向外资银行开放本国市场,在这期间,外资银行在我国业务扩展迅速、经营状况良好。外资银行的进入在增加我国金融体系的竞争,从总体上提升我国银行系统效率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相应的问题。中资银行应在吸收外资银行先进的经营理念和发达的业务品种的基础上,及时调整自己的业务发展战略,采取各种措施苦练内功以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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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已于2006年11月11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并从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为配合《条例》的施行,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11月24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条例》和《细则》的实施标志着中国全面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在入世五年内全面放开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民币业务的限制。这也是中国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实施审慎监管,促进银行业稳健运行迈出的重大一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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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宁波银行业“层级化”发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入世协议,2006年,我国银行、保险、证券业等重要服务部门所享受的过渡期终止,将与外资金融机构同台竞争,其中,金融领域面临的最大竞争威胁在银行业。2006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正式生效,这意味着取消外资银行所有地域限制,并同时向具有法人资格的外资银行开放中国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但存款业务每笔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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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入世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挑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已于2001年12月 10日成为WTO的正式 成员国,根据协议,外资银行两年后将可以与中国企业进行人民币业务往来;五年后将可以与中国居民进行人民币业务往来,届时,中国商业银行市场的大门将向世界开放。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后获得国民待遇的外资银行可以在我国任意地点经营任何银行业务,外资银行对中国银行业的冲击已是不争的事实。 虽然,我国银行业开放已有20多年的历史,1979年,日本输出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1982年,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在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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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外资银行逐步进入我国,外资银行的进入,一方面活跃了我国的金融市场,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同时,也给我国的金融业带来了冲击和影响,尤其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形成了压力和挑战,我国加入WTO后将逐步开放人民币业务,即在加入WTO两年后,允许外资银行与中国企业进行本地人民币业务,在加入WTO五年后,将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取消设立外资银行的地域限制,这首无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将全面参与国际竞争,布外资银行在竞争中具有明显的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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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业经济动态》2006,(23):19-20
为改制设绿色通道,3个月内可经营人民币业务
《细则》施行后1个月内,外国银行分行在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后,即可办理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业务。《细则》施行后3个月内,现有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获得银监会相关批准后,即可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人民币业务。中国银监会将为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和申请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如果符合相关条件,一般可在3个月内得到获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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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12月11日人民币业务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至今已3个多月了。原来以为外资、中资银行的直接交锋会杀得昏天黑地,现在看来并非如此。有专家预言,中外资银行的竞争和合作,将贯串于今后漫长的过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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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06年,中国银行业界最具里程碑意义的莫过于三个多月前的12月11日。从那一天起,中国银行业将全面实行对外开放,觊觎国内人民币业务好久的外资银行被获准正式进入这一领域。中外资间的竞争已从“短兵相接”发展到“贴身肉搏”,对中资银行而言将是挑战与机遇并存,而对普通百姓来说,则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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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银行如何拓展私人银行业务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2006年12月11日,加入WTO后的五年过渡期结束,中国银行业迎未了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依据此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外银行可以在中国境内注册成为当地的银行法人,全面从事人民币零售业务。外资银行转为本地银行,意味着与中资银行的竞争将进入白热化阶段。具有高利润高回报的私人银行业务,无疑将会成为中外资银行争夺的重点。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把握机会,努力建立发展具有自己特色的私人银行业务,以争取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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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我国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期限时间日益临近。为此,近期银监会发布了修订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核心内容是在今年年底银行业完全对外开放后,我国监管机构将按“法人银行”以及“外资银行”两种情况规定外资银行可以在我国开展业务的范围。尤其是基于我国承诺加入WTO后银行业全部开放的两项原则,该项改革举措一方面体现着我国银行监管国民待遇的平等,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对特殊情况采取不同对策的灵活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