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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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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宋继文 《质量跟踪》2002,13(7):42-42
为了统一规范肥料包装袋标识标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382-200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到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肥料标识不符合该标准的肥料.  相似文献   

2.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01)为全文强制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肥料标识不符合该标准的肥料。 2002年7月1日后,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肥料经销企业仍  相似文献   

3.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01)为全文强制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肥料标识不符合该标准的肥料。 2002年7月1日后,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检查中  相似文献   

4.
本标准将建筑材料分为建筑主体工程用建筑主体材料和建筑物饰面用装修材料。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国家标准,过渡期6个月;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的产品。GB 6566-2001 建设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  相似文献   

5.
《福建质量管理》2005,(3):35-35
针对不法化肥厂商利用虚假名称或巧立名称坑农欺农的行为,福建省质监局近日制定并出台了《含中、微量元素肥料的标识和要求》强制性标准,于7月20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凡在福建省辖区内生产、销售的含中、微量元素肥料都必须执行该标准的要求。  相似文献   

6.
《质量跟踪》2002,13(2):31
一、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下述国家标准,过渡期6个月;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相似文献   

7.
2001年12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10项国标”),对室内环境污染提出了明确的控制要求。10项国标已从200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2002年4月24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建材管理办公室联合召开“室内装饰装 修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工作会议,会议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文件精神进行了贯彻,并再次强调:生产企业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经销单位今年7月1日起不得销售不符合10项国标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装饰装修单位自今年7月1日起不再使用违反10项国标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对生产、经销和使用不符合10项国标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对用户造成伤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8.
2001年12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10项国标"),对室内环境污染提出了明确的控制要求.10项国标已从200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相似文献   

9.
2001年12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10项国标“),对室内环境污染提出了明确的控制要求.10项国标已从200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相似文献   

10.
本刊讯 近几年,装饰装修住宅、美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已经成为新的时尚。但是,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的有害物质超过限量,将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切实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加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的控制的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修订了10项强制性标准。自2002年1月1日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10项标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  相似文献   

11.
涂料国标成了靶子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自2002年7月1日起,涂料市场上将禁止销售不符合该项国家标准的产品。但就在2002年7月1日这一天,来自上海的鳄鱼漆公开站出来,建议对该强制实施的内墙涂料标准进行复审,明确要求有关标准制定部门立即修改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VOC限量值,把200g/L的限量值降为100g/L,并在合理时间内,把VOC限量降低为50g/L或者30g/L,增加包括急性吸入性毒性、急性皮肤刺激、急性眼结膜刺激、…  相似文献   

12.
针对不法化肥厂商利用虚假名称或巧立名称坑农欺农的行为,福建省质监局近日制定并出台了《含中、微量元素肥料的标识和要求》强制性标准, 于7月20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凡在福建省辖区内生产、销售的含中、微量元素肥料都必须执行该标准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和名称见附件),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相似文献   

14.
2002年1月1日,《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始实施,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到现在,10项国家标准已正式施行一年了,记者走访了广西质  相似文献   

15.
2001年12月10日,“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颁布,并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要求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标准要求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该标准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防止和减少了市场纠纷,引导了广大装饰装修企业规范经营,加强了对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的监控,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 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贯标一年来,绝大多数装饰装修企业对市场的反应很积极,并配合质监部门贯彻实施该标准,进行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年来,全国涌现出一大批贯标的先进企业,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就是其中比较优秀的一家。该公司经过近十年的发展,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创新,积极推行标准化,建立了自己独有的运营发展模式,并获得了社会和消费者的好评。  相似文献   

16.
2010年3月24日,某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该县某乡镇农资经销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销售店内有30吨某品牌硫酸钾型复合肥,标识标注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有效成份、生产厂家等内容。经调查了解,该单位销售的复合肥料外包装所标注的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复混肥料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不符合GB18382-2001内容相关规定。该局以该销售点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为由,对其进行了查处。  相似文献   

17.
《上海标准化》2008,(5):11-11
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局令第102号),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在现行食品标识标注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规定的重申和补充。该规定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食品。同时,该规定还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明确规定了食品标识的禁止标注内容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禁止性义务,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  相似文献   

18.
一、案情介绍2002年7月10日,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K县化肥厂检查时,发现该厂仓库内标识氮、钾总养分含量为20%、执行标准为GBl5063-1994的复混肥8吨,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予以查封。经调查,该批复混肥于2002年4月16日生产,数量只有8吨,尚未出厂销售,出厂价每吨700元,该批产品货值金额5600元。该厂在4月下旬接到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2年以后不准再生产20%复混肥”的通知后就及时停止生产,并不敢销售,准备进行回炉处理。二、处理决定本案经该局案审会审理后认为,K县化肥厂的上述行为属于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  相似文献   

19.
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已正式发布。标准规定从1995年2月1日起,生产的所有销售包装食品必须使用符合上述标准的标签;自1995年10月1日起,市场一律停止销售标签不符合上述标准规定的包装食品。凡在国内市场销售给最终消费  相似文献   

20.
根据去年底施行的《平板电视能效标识实施规则》,从3月1日起,能效不达标的平板电视将不能上市销售。去年12月1日,强制性标准《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平板电视分为3个能效等级,达不到3级标准的要在2011年3月1日前强制退市;从2011年3月1日起,新生产并进入市场销售的平板电视须张贴能效标识,而3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至2012年3月1日前张贴能效标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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