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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王新同 《乡镇论坛》2013,(34):43-44
“励志哥”远赴中东淘金 李骏出生在安徽省阜阳市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父母为了供他和哥哥上学,每天起早贪黑地在菜地里忙活。让父母欣慰的是,兄弟俩不但学习成绩好,还懂得帮家里分担农活。2005年,兄弟俩在同一年里先后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和高中。手捧两张录取通知书,父母忧喜交加,喜的是两个孩子都很争气,忧的是即使全家人不吃不喝也负担不起他们兄弟俩的学费。  相似文献   

2.
颜梅生 《乡镇论坛》2013,(34):39-39
1994年,河南省桐柏县黄岗镇王楼村村委会将村东头1.5亩耕地发包给梅某,1999年国家启动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梅某继续承包该块耕地,并取得了由县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13年8月,上级政府要修建高速公路征收该块土地,并按标准将征收补偿款提前拨付给了村委会。与此同时,同村的刘某找到村委会争辩称该块耕地原系其哥哥所有,哥哥终生未娶妻生子,  相似文献   

3.
日前,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哥哥李河与被告弟弟李江房屋确权纠纷案。兄弟俩对簿公堂均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他们以诉讼费为代价,换来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1998年10月,李江、李河所在村欲卖旧学校院,李江获悉后,主动找哥哥李河商量购买旧学校院事宜。兄弟二人商定由李河购买。哥哥李河委托弟弟李江办理买房事宜,李河把现金4000元交给了弟弟,但在签订买房手续时,李江是以其父亲李汉伦的名义与村委会签订了协议。李江未以哥哥李河的名义签协议,也未告知李河实情。1999年夏,李河欲拆除旧学校院…  相似文献   

4.
王发财 《乡镇论坛》2008,(36):29-31
两兄弟双双考上大学,但穷困的父母只能给一个孩子机会。哥哥毅然决定把机会留给弟弟,自己走上了打工之路。然而几年之后,兄弟俩境遇地位有了天壤之别,弟弟事事顺心,哥哥落魄潦倒。曾经善良无私的哥哥难堪、懊悔,最终的选择让所有人震惊。  相似文献   

5.
起诉要选对“主儿” 案例:赵某在其承包地里非法经营煤炭生意。村委会配合上级政府清理非法占地经营时。赵某误认为村委会主任和自己过不去.便借来同村一亲戚的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以该执照载明的个人独资企业为原告,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赔偿侵犯“合法经营权”给自己造成的损失20万元。结果支付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等1万多元后.最终法院以原告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相似文献   

6.
黄邦寨 《乡镇论坛》2011,(18):43-43
我家兄弟俩,我是小儿子,可母亲疼的偏偏是哥哥。哥哥大我一岁,两岁时患了一场病,那时,我们家刚从广西迁到重庆,父母都很忙,把哥的病耽搁了,哥就成了个瘸子,走路一跛一拐的。  相似文献   

7.
张某与李某是同村村民。199年, 双方通过土地二轮承包从本村各取得4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期限为30年,并取得由当地县政府签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002年双方口头协议,约定由张某无偿流转3亩地给李某耕作; 但对流转的形式是转包还是转让、期限约定等均不明。此事得到村委会认可。镇经管站与村委会向双方发放了农民负担监督卡, 确定张某的应纳税面积为1亩、李某的应纳税面积为7亩后双方按此以各自的名义向村委会履行了合同义务。2003年秋收结束,张某要求李某退回流转的田亩为此双方发生讼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对土地流转的形式是转包还…  相似文献   

8.
事件     
《乡镇论坛》2010,(28):4-5
●四川一村委会将农民土地款转成代金券 四川省宜宾市红楼梦村共有300多户人家,1083人,本该属于他们的400万元土地款却变成了印制精美的代金券。村民肖艳说:“这400万元他(村委会)不直接分钱给老百姓,每个人给你分4250.8元的代金券,而且要到60多岁才能换成真钱。”这些代金券上印有“红楼梦村民委员会”,券面上盖有村委会公章。代金券背面的“说明”里明确告知,此券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转让、继承、赠与”,但没有标注兑换的时间和有效期限。  相似文献   

9.
《中国地产市场》2008,(10):72-72
案例2004年5月,刘某与A村签订了耕地承包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相关证件。合同约定刘某承包刘家坟地块6.5亩,承包期为30年。同年9月刘某又与宋某签订了承包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刘某将其承包刘家坟地块中的耕地部分(4.6亩)土地经营权以每亩0.5万元有偿转让给宋某所有,并由宋某承担每年向A村交纳土地承包费用,期限为30年。合同签订后,宋某一次性给付刘某转让费2.53万元。后来,宋某每年按时向村委会交纳土地承包费,村委会均开具了专用收款收据。2007年6月,宋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某协助将其耕种的4.6亩耕地  相似文献   

10.
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不久前,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村民王某在其父母去世后将其遗留的住宅以遗产的形式予以继承,并拒绝当地村委会要求返还宅基地使权的要求,被当地村民委员会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同时判决王某将其父母所使用的宅基地返还给村委会。1985年2月,王某的父亲以一家4口人(王某父母、王某与其妹)名义,向当地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建房。1992年王某高中毕业,考上省城的一所大学,户口随之迁出,毕业后分配到离家不远的一座城市的机关工作,婚后在市里居住。1996年6月,王某的妹妹出…  相似文献   

11.
1998年 8月,辽宁省北票市某村村委会全体成员经过研究,决定将该村 60余亩新垫耕地承包给邻村村民张某,期限为 10年,张某每年向村委会交承包费 3000元,合同签订后经该乡政府批准并备案。 1999年 4月在张某准备耕种此田时(此时还没有投入),该村大部分村民阻止张某耕种此地,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受理此案后,做出判决:张某与该村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将土地承包给外村村民张某是经村委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的,且经乡政府批准备案,法院怎么会判决该承包合同无效呢?《土地管理法》第 15条第 2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  相似文献   

12.
《乡镇论坛》2010,(4):40-40
吉林省辽源市某村民问:因村委会未分给我承包地,我向县法院起诉,可法院却不受理,要我向乡政府或县农业局反映,或者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请问,我与村委会之间的这一土地承包纠纷,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有何依据?  相似文献   

13.
安徽省金寨县古碑镇中心学校初二学生胡述章、胡帅俩兄弟于2005年10月分别被诊断出患有腰椎骨肿瘤和白血病。因家庭贫困无力承担两人治疗,兄弟俩避开父母,采取抓阉的方式来决定谁能继续治疗。13岁的胡帅为了让哥哥胡述章得到治疗,不惜用抓阉作弊的方式,放弃自己的治疗,哥哥胡述章遂得以来到北京治疗。  相似文献   

14.
法律顾问     
村委会有权单方面解除农业承包合同吗河南省一读者反映:我们村村委会在1992年9月同9户村民签订了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合同,承包期限为15年,合同上盖有村委会和县政府的公章。承包者在承包的土地上花了大力气,将旱地改成水浇地。但是2001年初,仅仅过了9年,村里开大会宣布调整承包土地,原来承包的土地收归集体,全体村民重新分配承包土地。请问,对长期不变的农业承包合同,村委会有权单方面解除吗?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的规定:“法院应当依法维护原合同的效…  相似文献   

15.
一位读者来信说:我全家于2002年1月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土地承包期限为10年。2004年8月,我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但仍居住在原地。前几天,村委会以我全家是非农业户口为由,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将我们承包的土地转由他人承包。请问:村委会是否侵犯我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城镇落户口,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该条第三款又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  相似文献   

16.
《乡镇论坛》2014,(25):41-42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某村村民来信称:1992年我家从本村甲组搬到了相邻的乙组.在乙组取得了承包土地.与村组签订了二轮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合同期限为1997年到2027年。30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我家原在甲组的土地也一直在耕种。近几年.因我父亲年龄大,甲组的土地不再耕种。最近,在未经我家同意的情况下。村委会将该土地整体发包给他人。请问.我家在甲组的土地还有承包经营权吗?  相似文献   

17.
地处黄海之滨的江苏省射阳县,是个拥有80万农民的农业大县,自实行土地二轮承包、按中央政策承包期再延长30年之后,农民吃下了“定心丸”。“果树精”的绝招杨少清、杨少培兄弟俩是兴桥镇幸福村人,他们是全镇有名的“果树精”。刚搞大包干那阵子,他们兄弟俩凭技术发展了4亩地梨园,一年收人顶上8亩地粮棉。近几年果树老化了,眼看着挂果一年比一年少,收入也一年比一年降低,兄弟俩一筹莫展。人们都说“果树精”是老鸡掉毛了。其实杨氏兄弟钻研果树经一天也没有停止。果树是多年生植物,这土地一轮承包即将到期,要是更新过后再收回集体…  相似文献   

18.
在农地规模化经营趋势日趋显著的背景下,中央为了保护土地流转关系稳定、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难等问题,提出了进行“三权分置”农地制度改革。土地经营权制度构建是农地制度改革的核心。通过对土地经营权的根源进行分析,发现应当将其定性为二元化的土地经营权,从而提出在《民法典》适用背景下土地经营权的制度建议。  相似文献   

19.
随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深入推进,新《土地承包法》修订及《民法典》颁布,将土地经营权上升为法律规范,形成了独立的权利类型,农村土地流转方式迎来新一轮的社会性变革。通过探讨土地经营权信托的法律属性,为土地经营权信托提供理论基础,并论述土地经营权信托的现实意义,并从规范层面对其可行性进行证成。在梳理我国农地信托发展模式,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土地经营权信托制度规范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刘敏 《活力》2014,(18):39-40
一、一个继承公证案例 公证当事人杨某珍向当地公证处提出申请,要求继承其父母杨某坤、李某银遗留的位于本地的一套房产。经公证处审查得知,杨某珍申请继承的这套房产是其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已取得100%产权,属于杨某珍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杨某珍共有三个兄弟姐妹,姐姐杨某云、哥哥杨某存及其本人;其父亲杨某坤于2002年病故,其母亲李某银于2010年病故,二人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以其他方式对房产进行过处分,其哥哥杨某存于2009年病故,也未留有遗嘱;杨某存的配偶席某莲,长子杨某智,长女杨某铭;杨某坤、李某银各自的父母均分别先于二人去世。申请人杨某珍称自己的姐姐杨某云、嫂子席某莲、及侄子、侄女杨某智,杨某铭、嫂子席某莲均同意放弃对上述房产的继承权,自己可以独自继承属于其父母杨某坤、李某银的房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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