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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吉林省出台了包括农民工可获最高5万元小额贷款、扩大参加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等五项措施,使农民工在就医、技能培训、创业贷款等方面得到切实保障。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原则,吉林省扩大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在2006年17万名农民工被纳入医疗保险体系的基础上。到2008年,力争将所有农民工基本纳入医疗保险体系。同时,吉林省积极为农民工技能培训提供补贴。劳动保障部门规定,对拒不履行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可参照企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5%强制提取培训经费,保证农民工培训补贴及时到位。在防止工资拖欠方面,吉林省去年进一步加大了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力度,以确保“月清月结”,当期支付率达到100%。对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强制在开户银行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至5%预存工资保证金。[第一段]  相似文献   

2.
本刊讯日前,安徽省合肥市建筑企业管理局以文件形式对全市建筑企业发出“红色警告”。文件规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有民工工资纠纷投诉的,务必清理完毕;各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表,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否则,将对违规企业进行曝光、记人不良信用档案、市场准人限制,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相似文献   

3.
今年,常德市将重点推进农民工集中的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并将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险作为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时,改进矿山、建筑企业缴费方式,在全市统一实行煤矿企业按吨煤征收工伤保险费、建筑行业按工程造价中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工伤保险费的办法。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经营地都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第一段]  相似文献   

4.
为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相关规定: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建筑企业和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都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根据规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工程中标价(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1.5%缴纳;[第一段]  相似文献   

5.
孙建 《魅力中国》2014,(23):319-319
近年来,市政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承建大型市政工程中经常要将工程中的非主体项目和劳务分包给相应的分包单位,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使用分包队伍可以弥补本企业的不足,减少本企业在一些非常规施工中的技术和机具的投入,以较小的投入完成大的工程。第二,使用分包队伍可以回避一些矛盾,例如:分包后农民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由分包单位缴纳。而施工总承包企业在使用分包队伍后,又遇到了管理难度大、质量出现下滑的新问题。因为分包单位不隶属于本企业,原来的管理程序变化了,而不少施工总承包企业仍采用原来的管理方法管理分包队伍,出现了许多不适应,施工总承包企业管理人员感觉难管理,质量下滑,还出现了不少经济纠纷。  相似文献   

6.
据了解,建筑业已成为浙江省的支柱产业,全省现有4200余家建筑企业,其中民营企业占了近90%;从业人员273万,民工占了近200万。近两年来,尽管新建非公建筑施工企业工会组织360多家,吸收农民工人会10余万人,但大量的农民工仍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建筑行业的工会工作和农民工维权工作组织基础十分薄弱。为此,浙江省建设建材工会决定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组建工会。  相似文献   

7.
李慧萍 《魅力中国》2014,(24):49-49
新生代农民工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力军,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将新生代农民工转型为产业工人。就业技能作为关键驱动因素促使新生代农民工成长为适应新型城镇化新型建设的产业工人,就业技能高低关系到其自身职业发展和城市融入,也关系着我国未来产业结构升级和农村发展。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技能缺乏现状,本文建议个人、企业、政府等多元化主体方面,能够不断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技能。  相似文献   

8.
李欢 《魅力中国》2011,(5):94-94
农民工是当代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的代际更替已经基本完成,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了我国农民工的主体。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具有很多新的特点,也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因此,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就具有了深切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相似文献   

9.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由原来的33%合并25%,这一变化对于企业早已不是新闻,2008年最让他们期待的是具体而详细的“实施路线图”、2007年12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渡问题做出详实规定。《通知》是这样规定的: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专家学者对这一新政这样评价:中国政府对企业所得税法做出过渡期的规定,是为了在统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时老企业能够平稳过渡,它体现了我国政府的守信态度。这是一个“多赢”的政策。[编者按]  相似文献   

10.
完善培训机制 推动农民工就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学英  张娟 《发展》2009,(9):46-47
农民工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加深,国内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开始集中返乡,我国的农民工就业遭遇冲击。  相似文献   

11.
覃建芒 《广西经济》2004,(11):39-40
一、企业产权归属不清。企业改制时,有的地方将企业总资产的80%转为在职职工股份,企业总资产的20%留给退休职工。企业资产一般按职工工龄分配,在职职工只要出资购买分配归自己的企业资产,即可成为新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退休职工不要求购买股份,也不作为改制后新企业的股东,不参加企业股东分红。这样,原企业中20%的资产(或称股份)虽说是留给退休职工,但实际成了没有具体归属的企业产权。  相似文献   

12.
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农民工面临的问题却比较突出,权益保障存在一定困难。文章从永兴县调查了解到的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普遍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出发,探索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13.
外来农民工已成为宁波市劳动力的重要部分,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他们在就业中也面临不少难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仅从劳动力市场角度看,有农民工总量多、素质低、劳动力市场分割等原因。所以。有针对性地完善劳动力市场,更好地保障外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无疑会有力地促进农民工就业,并达到外来农民工与当地经济共生共荣的目的:  相似文献   

14.
基于农民工流动的浙江产业工人素质提升战略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民工已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在考察国外关于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员工流动,以及中国有关农民工流动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农民工流动的独特性及其对产业工人素质提升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浙江省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战略目标。提出企业和政府必须从战略的高度采取长效机制降低并合理引导农民工流动,并在农民工的流动中对其实施技能培训等战略措施来提高农民工素质,从而提升产业工人整体素质,实现产业升级。  相似文献   

15.
该文从外在制度环境以及内在制度困境,深入剖析了我国民办非企业自主性难以完全获得的制度成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既要从外部改变政府监管式的体制,也要从内部提升民办非企业的自主性能力,形成内外合力,改善民办非企业与国家之间存在的不平衡的共生关系结构。  相似文献   

16.
李晓军 《魅力中国》2014,(17):305-305
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国有建筑企业的不断发展与壮大,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难免会使用农民工。而随着国家法制教育的普及与对农民工这个群体利益的不断保护。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仅是政府高度关注和重视的事情,也切实建国有建筑金业需要履行的社会责任。而固有建筑企业工会组织应多从劳动保护、劳动监督与维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17.
当前新生代农民工价值观念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产业工人的一部分,是工人阶级的新鲜血液。目前,随着老一代农民工“解甲归田”,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1亿多新生代农民工正“喷涌而出”  相似文献   

18.
合理划分政府、企业、个人责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部分,也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力量。如何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让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成为名副其实的城市居民,是我国城市化绕不开的一道"坎"。  相似文献   

19.
日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执行(做好北京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新开工的建设项目,总承包企业不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不提交《社保登记证》和建设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缴费凭证及证明,市建委将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了使工伤保险缴费更适应建筑业的用工特点。《通知》对建筑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方式进行了改革,将整个工程期间施工的所有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需缴纳的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由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一次性缴纳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这样一来,只要总承包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在整个施工工期内,所有在该项目施工的农民工即为全部参保,一些刚进场工作、还未来得及申报人员信息的农民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的,只要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样按参保农民工对待。[第一段]  相似文献   

20.
南京市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应将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发放给工程承包人。针对拖欠工资问题,《意见》要求加强工资制度建设,对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控,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务合同约定执行。特别对农民工集中的建筑施工企业,要求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农民工计酬手册制度及工资支付“月薪制”,确保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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