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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中并没有涉及到设立监事或者监事会的问题,那么,到底是否需要设立监事会呢?
众所周知,《公司法》第52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制度的规定是强制性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根据公司规模大小设立监事会或监事;《公司法》第2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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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 6 7条的修改以及《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发布施行 ,标志着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确立 ,它不仅适应了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而且弥补了国有企业原有监督制约机制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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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新《证券法》已于1月1日开始实施。专家普遍认为,非上市股权转让场所应定位在产权交易市场。一是将非上市股权转让场所定位在产权交易市场有法可依《公司法》第139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进行。”新《证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怎样理解新《公司法》、新《证券法》中关于企业国有股权转让的场所和方式,可以从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200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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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必有漏洞,由于我国《公司法》第72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不够明确,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本文主要探究了本法条值得借鉴和商榷之处,提出了几点修改建议,旨在使《公司法》第72条在实践中具有更好的执行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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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是由企业根据章程提出申请,工商机关核准后登记于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可以参与经营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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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上解散原因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行政解散规定的原因过于原贝U,缺乏系统性。公司解散的原因是各式各样的。依解散是否出于公司法人的自愿,总体上要将导致公司解散的各种原因分为自愿解散的原因与强制解散的原因两大类。公司自愿解散,通常以基于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至于股东会据以解散公司的具体事由,各国立法一般不作界定,以体现私法自治的原则。我国《公司法》对自愿解散原因的规定,与各国的做法基本一致,但是,我国对强制解散原因的规定却过于简单。强制解散分为行政解散和司法解散,现行《公司法》在192条、第206条、第225条涉及到行政强制解散的原因。我国《公司法》第192条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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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8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对企业债券的定义、发行条件等进行了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五章中第一百五十九条至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公司债券的发行也作了详细规定。从两个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来看,股份有限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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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中对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及其原则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股东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财产、经营、收益等方面的综合性权利,具有重要商业价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2条、138条之规定,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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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具人合性和资合性是有限责任公司区别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然而,就是因为这一特性,使得有限责任公司的制度有很多特立独行的地方,就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务是为了保障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的条款之一,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作用。但是,《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却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问题,笔者本着有利于《公司法》实施的原则试速本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