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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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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加入 WTO后 ,中国保险业将会逐步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潮 ,与大型的跨国保险公司在国际市场的背景下展开同台竞争。因此 ,研究加入 WTO对中国保险业的影响及对策 ,对巩固发展中国保险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中美和中欧入世谈判 协议中有关保险的内容 在中国加入 WTO的谈判中 ,金融业开放是服务贸易谈判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保险业的开放又是金融业开放的重点。经过艰苦的谈判 ,到目前为止中方主要做出了以下开放承诺 : 1.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分公司和合资公司 ,在合资公司中外方比例可达到 51%或超过 51% ;允许外国寿…  相似文献   

2.
在18999年11月15日中美就中国入世问题达成的协议中,我国政府明确承诺;中国加入WTO后,外资在合资 保险公司中即可拥有51%的股权,加入WTO一年后,在合资人寿公司中即可拥有51%的股权,加入WTO两年后,外资保险公司可在华建立独资寿险公司,五年后市场完全开放,2000年5月19日与欧盟达成的“中欧协议”中也有“立即”允许若干家欧洲寿险和非寿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规定,因此,加入WTO,必将对我国寿险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和冲击,同时也带来许多发展机遇。  相似文献   

3.
孙祁祥 《中国金融》2006,(23):43-45
经验表明,相对于其他新兴市场来说,我国保险业的开放力度较大,开放速度较快,开发起点较高。例如泰国的加入世贸组织协议书(1995年)中只允许外资公司以收购泰国现有保险公司股份或新建合资公司的形式进入泰国市场,外方股权份额不得超过25%,3年后(1998年)对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修订也没有对这一规定作出修改;而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时即允许外资在寿险、非寿险合资公司中的仔殳份比例分别达到50%、51%,并且允许外资非寿险公司设立分公司,加入世贸组织2年后还可以设立独资的子公引,放开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的时间跨度也不过3年。  相似文献   

4.
孟昭亿 《中国金融》2001,(3):39-39,46
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对国外保险业的承诺  中美、中加、中欧等一系列双边协议的签署 ,奠定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市场准入基础。为尽早“入世” ,中国政府按照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和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 ,在相关行业和领域作出了一系列承诺 ,涉及保险行业的承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中国“入世”后 ,将按照审慎原则而非经济需求测试指标进行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的审批 ;外资非寿险公司可以以合资公司、分公司形式进入中国市场 ;外资再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分公司、合资公司和子公司的方式来华营业 ;而外资寿险公司则只能以合资公司的形式在中国设立…  相似文献   

5.
保险业如何面对中国加入WTO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近日中美双边谈判取得突破性进展所披露出的信息中得知,中国除了对美国开放农产品、电信、金融、民用航空市场外,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美国开放保险市场,允许美国的保险公司到中国开设分公司或与中国的保险商合资设立保险公司,而且合资开设寿险公司,美方所占的股份从第一年的50%提升到第二年的51%.对非寿险公司,允许在加入时外资可占51%的股份,并在两年内可成立合资子公司.加入WTO后不在数量上对合法外资保险公司设立限制.外资产险公司的承保范围也将由目前局限于三资企业扩大到所有产险业,五年后允许外资涉足占保险利润八成五的团险、健康险和养老险,五年后取消试点区域限制.这样的协议条件可以使美国保险公司完全享受到国民待遇,在合资的占比上更得到了优越于民族资本保险公司的股东占比条件(国内股份保险公司各股东总额一般不超过百分之十),相信在中国加入WTO以后,随着各有关成员国所订的开放保险市场协议的陆续实行,会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这无疑会对中国的保险业发展带来影响.  相似文献   

6.
李小贝 《税务纵横》2003,(12):42-43
再保险,被称为保险的保险,对于分散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扩大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稳定保险市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的承诺,可允许外国公司以合资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形式提供寿险和非寿险的再保险业务;同时,法定分保业务逐年降低5个百分点,人世后的4年内,20%的法定分保业务将完全取消。这对于我国目前市场主体少、商业化程度低、以法定分保业务为主的再保险业的冲击无疑是巨大的。  相似文献   

7.
一、我国“入世“后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   “入世“后,在金融领域我国将接受&;lt;服务贸易总协定&;gt;(GATS)的有关规定,并作为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行动纲领和指南.&;lt;服务贸易总协定&;gt;中的金融服务附件规定了各成员国在相互提供金融服务时应遵循的原则,要求各成员国在包括保险、储蓄存款、贷款、租赁、证券、外汇、资产管理、金融信息和顾问等16个方面的金融服务活动中逐步达到同等国民待遇.具体而言:(1)在银行方面.我国将允许外国银行在进入我国两年后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五年后可提供零售银行服务;外国银行设置的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均在五年内取消,外国银行可在国内设立分行.(2)在保险方面.我国将允许外国的财产和意外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承保大规模险;五年以后取消对许可证的地理限制;在五年内分阶段扩大外国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取消对外国人身保险公司的合资要求;同意部分取消内部分支限制,人寿保险公司目前即可选择它们自己的合资伙伴;非人寿保险公司将允许在加入WTO时即达到51%的所有权,并在两年内成为全资子公司.(3)在证券方面.我国将允许少数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与中资公司一样从事基金管理业务,中资公司的新业务外国公司都可以开展;少数合资公司可在中国国内从事证券发行业务和以外币计价的证券交易,包括债券和股票;在合资的证券基金企业,外国公司允许掌握33%的股份,我国入世三年后将增加到49%;从事承销业务的证券公司,股权限定是33%.……  相似文献   

8.
根据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中国对国内保险公司的保护正式于2004年12月彻底终止。从此,中国允许外资寿险公司向中国居民提供健康保险、团体保险和养老金年金保险服务,并不再限制其经营地域。目前中国处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后过渡期”,对于外国保险公司来说,无论是经营地域还是产品品种,都有了更大的选择范围。“后过渡期”的特点是:市场机会越来越多,开放领域扩大,市场透明度增加,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  相似文献   

9.
李盾 《中国外资》2006,(1):18-19
根据证监会2002年颁布的《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的有关规定,外资持股比例或者说在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不能超过33%,在我国加入WTO三年后。该比例不能超过49%。2004年年底,随着中国加入WTO三周年的到来。外资在合资基金中的持股比例开始放宽到49%。  相似文献   

10.
外国保险公司看上中国什么不久前,德国格宁保险集团首席执行官赤玉根博士来华访问时对记者说,加入WTO后,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可能持久成长和提供非寿险和寿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需求的区域,他看好入世后的中国保险业。我国的保险市场潜力巨大,外资保险公司看来这是一块肥肉。从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收入)和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本国当年GDP的比例)看,2000年我国的保险密度为127.7元人民币,世界平均水平为360美元左右;保险深度1.8%,世界平均水平为7%左右,中国市场离饱和甚远。全球经济疲软,  相似文献   

11.
李新 《国际融资》2006,(11):21-23
中国加入WTO的5年里,按照WTO的5项基本规则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6项原则的要求,中国证券业履行了其开放的相关承诺,即外国证券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申请)直接从事B股交易;允许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所有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席位;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中方控股),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基金的发起等业务;允许合资券商开展咨询服务及其他辅助性金融服务;允许外资参股中资银行、基金管理.  相似文献   

12.
金融机构     
《银行家》2005,(2)
外资加速角逐中国团险市场 随着中国对入世承诺的逐步兑现,"洋保险"终于得以进入市场潜力巨大的团体保险市场。作为首批获准在华经营团体保险的外资寿险公司,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近日签下第一份团险保单。这也是上海寿险市场上外资寿险的团险"第一单"。  相似文献   

13.
最近,由首都机场集团与美国大都会保险公司合资组建的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准备独家垄断首都机场航意险的意图,暴露了中国合资寿险公司组织结构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 根据入世承诺,中国规定外资寿险公司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必须采取合资方式,并且要求外资占合资公司的股份比重不得超过50%,并且对于合资寿险公司的中方股东数量没有作出任何规定,从而形成了目前事实上存在着的合资寿险公司组织结构中股东数量仅为中资和外资两个股东、中方单一股东控股50%的现状。  相似文献   

14.
沈立君 《浙江金融》2004,(12):12-13
直面改革:中国政府在入世时有关金融业开放的承诺 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可以发现,几乎包括了大部分的金融业进入壁垒,或者说,金融业进入壁垒将基本打破.根据协议,加入后这些进入壁垒将逐步消除.根据协议,加入时,完全开放外币业务,外资银行开展此项业务无业务对象(包括机构与个人)限制、无地域限制;在上海、深圳、大连、天津等4个城市的所有外资银行可以在当地办理外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允许外资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审批条件同中资银行;允许设立外资独资或合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待遇等同于中资同类金融机构;允许外资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租赁公司,与内地金融租赁公司在相同时间提供金融租赁服务.  相似文献   

15.
资讯     
<正>HEADLINE头条国务院:外资可设立养老金管理公司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具体内容有11条。此次举措涉及银行、保险、券商、基金、期货、信用评级等多个领域。在银行理财子公司方面,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保险方面,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人身险外资股比  相似文献   

16.
“松绑”以后不轻松——中国旅游业如何应对外资进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我国加入WTO后,随着一系列保护措施的“松绑”,境外资本将加快进入我国旅游服务业的步伐和力度。我国在加入WTO的文件中承诺:在饭店和餐馆领域,中国加入后4年内,取消对外资的限制,将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在旅行社方面,中国加入后3年内,将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加入后6年内,将允许  相似文献   

17.
关于新形势下我国资本项目管理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9年11月,中美双方就中国加入WTO的条件达成了双边协议,我国与其它国家的谈判也正在顺利、快速的进行,中国加入WTO指日可待,加入WT粕我国金融领域将面临着许多新形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银行业方面,加入WTO后,外资银行的中国分支机构可立即向外国客户提供所有外汇服务,一年后,可面和中国客户经营外汇业务,二年后将获得经营人民币业务;王年后可经营零售业务,保险业务方面,人寿保险公司中外资持股比例可高达50%,一年后,提高至51%,外资非人寿保险公司和外资再保险公司将获准在合资保险公司中持有51%的股份,并可在两年内成立全资分支机构,证券业方面,我国将允许外资少量持股(起初为33%,三年以后可增加到49%)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享受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相同待遇;当国内证券商业务范围扩大时,中外合资证券商亦可享有相同待遇,这些新形势将对我国金融领域待遇;当国内证券商业务范围扩大时,中外合资证券商亦可享有相同待遇,这些新形势将对我国金融领域尤其是对资本项目管理带来巨大的挑战和冲击。  相似文献   

18.
一、挑战和压力的实质 根据中美达成的双边协议的内容,加入WTO以后,中国将按照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的顺序分阶段开放,逐步允许外资金融机构享受国民待遇,包括从准入2年后开始逐步扩大外国银行的人民币业务经营范围,准入5年后外商独资银行可以经营零售业、全方位服务业,允许外资参股保险公司,全部放开再保险业务,增加设立外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城市,允许成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证券公司获准包销本外币证券,并逐步扩大经营范围等.  相似文献   

19.
外资银行的进入,给中国金融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尤其是中国已经加入WTO,按照我国政府承诺,一年以后允许外资银行经营所有中国客户的外汇业务;两年后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五年后,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居民提供个人服务,同时允许开办合资银行。随着这些开放承诺的逐步落实,将对我国银行业产生巨大影响。  相似文献   

20.
万云 《中国外资》2000,(8):26-28,30
<正> 今年5月19日,中欧WTO协议签字后,来自欧盟方面的消息称,中国在保险方面坚持在合资寿险公司中,外方所占股权不得超过50%。这在中美、中欧谈判中,也是双方谈得比较艰苦的一点,一直在50%和51%上来回拉锯。这次欧盟虽未突破这条底线,但关于中国在加入WTO前将向欧盟发放“7张保险业执照”的消息仍令所有欧盟成员国的保险公司兴奋不已,也令美国的保险公司大喝“酸醋”。此后,欧美保险公司的总裁们频频来华,既希望亲耳确认,也借此为拿到执照造势,同时再次阐明本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和特别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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