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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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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日,发改委、财政部。农业祁、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总公司等六部门联合印发《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确定以2012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02元。  相似文献   

2.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储粮公司联合下发《2012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规定,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25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40元。据了解,2011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07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28元。  相似文献   

3.
《农民科技培训》2012,(7):43-43
5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六部门联合出台了《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中确定的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每百斤102元的收购价,与2011年相比,分别提高7元、9元和9元。  相似文献   

4.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011年7月8日发布的《2011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2011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02元,适用预案的早籼稻主产区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5省(自治区)。其它早籼稻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相似文献   

5.
日前,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201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确定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07元,较2010年最低收购价每市斤高出0.1元。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  相似文献   

6.
《齐鲁粮食》2009,(6):34-34
5月1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适用时间为5月21日至9月30日。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与去年10月公布的价格相同,即以2009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87元。红麦、混合麦每市斤0.83元。其他小麦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白麦分为硬质白小麦和软质白小麦,其中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不低于90%,硬度指数不低于60的为硬质白小麦.硬度指数不高于45的为软质白小麦。  相似文献   

7.
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了由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粮食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2011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其中规定早籼稻的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02元,以2011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执行时间为2011年7月16日至9月30日。  相似文献   

8.
为做好夏粮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等6部门(单位)于5月21日制订并印发了《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确定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02元,与比2011年相比,分男13提高7元、9元和9元。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此前,国家粮食局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全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夏粮收购入库工作。  相似文献   

9.
《粮食科技与经济》2011,36(5):44-44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9月8日公布的201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年确定的11个水稻产区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07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28元。执行预案的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主产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11省(区),其他中晚稻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相似文献   

10.
要闻速览     
高层信息今年小麦全国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发布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规定,各地应严格执行今年3月制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标准,即小麦最低收购价以今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72元,红麦、混合麦每市斤0.69元。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的地区为小麦主产区的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规定说,在今年6月1日至9月30日,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上述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时,由中储粮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和有关省地方储备粮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挂牌收购农民…  相似文献   

11.
2015年5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公布了《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明确了小麦、早籼稻、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公斤2.36元,质量标准为国标三等,执行省份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执行时间是2015年5月21日至9月30日;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公斤2.70元,质量标准为国标三等,执行省份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5省(区),执行时间是2015年7月16日至9月30日.  相似文献   

12.
6月25日,为做好2012年小麦收购工作,农业部向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及相关主产省(区、市)发出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要求,推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认真落实。  相似文献   

13.
行业资讯     
《粮食科技与经济》2011,(5):44+46+58-62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公布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9月8日公布的201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年确定的11个水稻产区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  相似文献   

14.
近日江苏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全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会议,具体部署落实今年首次启动执行的小麦“托市”收购方案。5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明确江苏等6省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5月26日,江苏省政府领导同志召集省有部门负责同志专题研究了该省贯彻落实的意见。会议对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在执行的起止时间、收购品种、执行主体、质价政策、收购库点要求、收购资金和费用补贴等方面都进行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6月13日中储粮湖北分公司在湖北省启动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全省54个县市的新麦将按照国家今年最低收购保护价收购。据中储粮湖北分公司介绍,湖北小麦自5月21日开秤以来,新麦价格一直徘徊在1.92—1.96元/公斤之间,低于国家今年的最低收购价2.04元/公斤,新麦交易惨淡。在湖北小麦主产区襄阳、随州等地,因为价格低,不少农民还出现卖粮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一句话新闻     
国家粮食局目前发布《2008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确定,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公斤1.58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公斤1.64元。  相似文献   

17.
《齐鲁粮食》2009,(6):1-1
5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山东是六个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小麦主产省之一。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对做好全省夏粮收购工作,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的利益,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6月13日,安徽省粮食局同时在合肥、宿州、阜阳、滁州市分片召开《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工作会议,就贯彻国家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进行了全面部署。小麦主产区市县粮食局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是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各级粮食部门要将其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贯彻好、落实好,真正做到理解政策无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为切实做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坚持“四严格一加强”,切实把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9.
一句话新闻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和相关机构5月20日联合公布的《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执行区域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小麦主产省。  相似文献   

20.
本刊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8月31日公布了今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重申今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0.9元。上述价格和发展改革委今年1月宣布的最低收购价相吻合。今年1月,考虑到去年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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