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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9日,某市农林局接省厅查案通知,辖区内某农资公司经营的2.5%高效氯氰菊酯农药,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非法添加农药成分辛硫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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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8日,农业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和《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3个农业部令,发布了农药名称登记核准管理的公告,12月12日,农业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农药名称命名和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两个公告。根据相关规定,2008年7月1日起,企业所生产的农药包装上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江苏省农药检定所所长张敦阳认为,这将有利于规范农药市场,保护农民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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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村经济》2008,(5):37-38
【案例概述】2004年3月,某县农业局在春季农资市场整治行动中,发现该县衣资市场中有两种复混肥料使用同一肥料登记证号。一种复混肥料的总养分≥25%,N:P:K=10:8:7,经营单位为A镇供销社门市;另一种复混肥的总养分≥30%,N:P:K=12:9:9,经营单位为B镇某农资门市;生产企业都是某省某市C肥料有限公司。县农林局分别A、B两经营单位送达了《举证通知单》,要求他们提供该两种复混肥料的登记证。时隔两天,A单位没有提供该复混肥料的登记证;而B单位提供了该复混肥料的登记证,并且包装标注的与登记证上一致。显然A单位经营的复混肥料无肥料登记证,属于冒用肥料登记证号。县农林局立即对A单位经营的复混肥料进行立案查处。2004年3月28日取证工作结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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