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江苏农村经济》2009,(10):38-38
【案例概述】2008年8月7日,某市农林局执法人员在某农资有限公司依法检查,发现其经营的标示x生化有限公司、480克/升Y乳油农药产品,包装规格1000g×10瓶(净含量10kg),其产品标签上标注的生产厂家地址等信息与登记的不一致,现场勘验上述农药产品数量计145箱,故对上述农药依法就地登记保存,并制作了《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针对上述事实,8月12日,某市农林局向X生化有限公司发《产品确认通知书》,同时决定立案调查,并向当事人送达《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  相似文献   

2.
《江苏农村经济》2008,(4):36-36
【案例概述】 2004年11月15日,某市农林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市辖区内某植保有限公司销售标签标注为湖南省某市农药厂生产的2.5%甲基对硫磷(钻心虫特杀)假农药。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公司进行检查,对其库存的生产日期标注为2004年7月2日的2.5%甲基对硫磷(钻心虫特杀)农药依法实施抽样检验。经送该市农药产品质量检定所检测证实,该农药内含“敌百虫”农药成份。  相似文献   

3.
《江苏农村经济》2009,(2):36-37
2008年7月15日,某市农林局依法对辖区内的某农资有限公司经销的部分农药产品进行了抽检。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检验,其中山东XX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XX牌200克/升百草枯水剂(农药登记证号:LS2005XXXX,生产批号20080628,产品标准证号:GB19308—2003)的百草枯阳离子的质量分数为13.2%,与GB19308—2003标准所规定的18.5%的技术要求不符(检验报告编号:(2008)委字农药类XX号),  相似文献   

4.
2009年11月19日,某市农林局接省厅查案通知,辖区内某农资公司经营的2.5%高效氯氰菊酯农药,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非法添加农药成分辛硫磷、  相似文献   

5.
《江苏农村经济》2008,(2):36-36
[案例概述]2005年3月,某市农林局的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某饲料添加剂厂生产兽药阿散酸,经查证该厂并未领取生产阿散酸的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对其仓库内62桶共计1550公斤该产品予以查封,并就该批兽药的生产情况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取证,该厂在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为浙江一养猪厂加工生产兽药阿散酸,  相似文献   

6.
《江苏农村经济》2008,(5):38-38
【案例概述】2005年5月31日,某市农林局对该市某畜禽有限公司依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的鸡球虫病疫苗、禽大肠杆菌病蜂胶灭活疫苗、鸡新城疫和禽流感联苗均没有农业部的批准文号。执法人员随即封存了该批疫苗,并抽样送检,同时展开了立案调查取证工作。  相似文献   

7.
《江苏农村经济》2009,(2):36-36
2008年6月11日,某市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区农资服务中心经营无农药登记证农药“敌敌畏”。当天上午,市执法支队和区执法大队对该农资经营点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农药无农药登记证,标签标示的生产单位是“某农药厂”,生产日期是“2007年8月5日”,厂家位于本市区内,市农林局对该农药厂进行了立案调查。  相似文献   

8.
《江苏农村经济》2010,(7):31-31
2009年1月19日,某市农林局在辖区内某畜禽服务中心门市部仓库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兽用产品“强力霉素”无兽药批准文号,其标签标示“兽用”字样。执法人员询问了该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人承认:销售的“强力霉素”主要是用来治疗猪、鸡等动物呼吸道疾病,该产品是兽药,没有批准文号,并提供了营业执照、产品入库单和进销货台帐等材料,并签字确认。市农林局认为,  相似文献   

9.
《江苏农村经济》2010,(10):31-31
【案例概述】 2009年8月6日。XX市农林局依法对某供销合作社销售的30%乙酰甲胺磷乳油(XXXX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LS20011419、批号2008122720)进行抽样。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检测,属于劣质农药,  相似文献   

10.
《江苏农村经济》2014,(12):31-31
近日,农业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吊销了9家农药生产企业的11个农药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向生产假劣农药行为亮出利剑。  相似文献   

11.
正问题:黄某向H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其所在地的某项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信息。H市自然资源局向黄某做出《信息公开告知书》。黄某不认可该告知书,又向H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H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17日收到黄某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黄某请求撤销H市自然资源局做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8月20日,H市人民政府向H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通知H市自然资源局已依法受理黄某的复议申请,并要求该局对此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复。  相似文献   

12.
2007年12月8日,农业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和《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3个农业部令,发布了农药名称登记核准管理的公告,12月12日,农业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农药名称命名和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两个公告。根据相关规定,2008年7月1日起,企业所生产的农药包装上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江苏省农药检定所所长张敦阳认为,这将有利于规范农药市场,保护农民利益。  相似文献   

13.
对目前我国农药登记管理中主要存在的产品数量多、“一药多名”和标签管理不规范三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农业部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在现行《农药管理条例》的框架下,对现行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进行了修订,并就农药标签管理、农药名称和产品含量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  相似文献   

14.
《江苏农村经济》2009,(1):37-37
【案例概述】 2008年5月6日,某县农林局执法人员在该县某渔药经营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经营部经营的标注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氟苯尼考粉”兽药(规格:100g*10袋*6桶/箱,生产日期:2008年4月12日)涉嫌劣质,农林局执法人员分别和门市负责人、门市营业人员做了询问笔录、现场勘验,同时还拍了照片,并当场对上述产品进行抽样并送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检测,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与生产单位所在省兽药质监部门核查产品标示的批准文号[兽药字(2008)151012110]信息,该省兽药质监部门回复“该企业无此文号”。  相似文献   

15.
《江苏农村经济》2008,(5):37-38
【案例概述】2004年3月,某县农业局在春季农资市场整治行动中,发现该县衣资市场中有两种复混肥料使用同一肥料登记证号。一种复混肥料的总养分≥25%,N:P:K=10:8:7,经营单位为A镇供销社门市;另一种复混肥的总养分≥30%,N:P:K=12:9:9,经营单位为B镇某农资门市;生产企业都是某省某市C肥料有限公司。县农林局分别A、B两经营单位送达了《举证通知单》,要求他们提供该两种复混肥料的登记证。时隔两天,A单位没有提供该复混肥料的登记证;而B单位提供了该复混肥料的登记证,并且包装标注的与登记证上一致。显然A单位经营的复混肥料无肥料登记证,属于冒用肥料登记证号。县农林局立即对A单位经营的复混肥料进行立案查处。2004年3月28日取证工作结束。  相似文献   

16.
《江苏农村经济》2009,(11):37-37
2009年8月19日,某市农业局接到某农药厂举报,称该市农药经营户李某销售给某乡农药经营门市的外包装标注为该厂生产的农药“苯甲?丙环唑”是假农药并且不是此厂生产的产品一接到举报后,市农业执法人员报请局领导同意对李某涉嫌经营假农药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相似文献   

17.
法规指南     
农民购买了劣质农药、化肥或种子造成的损失应当向谁索赔劣质农药、化肥或种子属于质量不合格产品,《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  相似文献   

18.
信息广角     
农业部调整优化农药产品结构据《农民日报》报道,7月12日起,农业部停止批准新增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包括混剂)的登记,撤销甲基对硫磷和对硫磷(包括混剂)在果树上的使用登记。据介绍,我国是农药使用大国,年用量80~100万吨,居世界首位。由于农药品种结构不合理,加上有些使用者违反规定不合理使用农药,以及农药残留监管力度不够,致使我国农药残留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农业部高度重视农药残留控制工作,将进一步完善登记制度,严格登记要求,控制市场准入,尽快解决目前高毒农药品种比例…  相似文献   

19.
《江苏农村经济》2014,(9):33-33
我国农药生产经营主要由《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多项与农药相关的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规范,相关内容体现在以下方面:1.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在我国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国家工信部核准。  相似文献   

20.
《农家之友》2007,(6S):11-11
本刊讯 据《三农在线》报道: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公布了农业部吊销的6个假劣农药产品登记证名单。根据《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部对6个农药生产企业的6个情节严重的假劣农药产品,依法作出了吊销农药临时登记证或农药登记证的处罚。这6个产品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