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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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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内资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处理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是可以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合并企业和被合并企业向股东回购本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应作为股票转让所得或损失。  相似文献   

2.
李文 《会计之友》2005,(8):69-73
21.企业合并的税务处理 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取得合并企业的股权视为清算分配。企业为合并而回购本公司股。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属于企业权益的增减变化,不属于资产转让损益,不得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也不计入应纳税所得。  相似文献   

3.
企业合并中,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股东的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为股权支付,即以合并企业的股权换取被合并企业的股权(旧股换新股);另一种为非股权支付,即以合并企业的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资产换取被合并企业的股权。按《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及资产的计价因登工企业支付给被企业的股东的价款方式不同而不同。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企业合并增多,在企业合并中进行税收筹划,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应予重视。涉及企业合并的税法主要有:《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股东的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为股权支付,即以合并企业的股权换取被合并企业的股权(旧股换新股);另一种为非股权支付,即以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资产换取被合并企业的股权。由于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的价款方式不同,其转让所得、资产计价、亏损弥补等涉及所得税的事项可选择不同的税务…  相似文献   

5.
国税发2000 号一、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企业合并包括被合并企业 (指一家或多家不需要经过法律清算程序而解散的企业 )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简称合并企业 ) ,为其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 ,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应根据合并的具体方式处理。(一 )企业合并 ,通常情况下 ,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 ,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 ,依法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 ,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 ,计税…  相似文献   

6.
尹芳 《财会月刊》2008,(8):17-17
一、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合并企业的所得税问题 1.以转让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对价的所得税问题。以转让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对价进行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对于转让给被合并方控股股东的非现金资产,会计上不确认资产的处置损益。而税法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处理。因此,该交易形成永久性差异,只影响合并当期的所得税调整,其纳税调整金额按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减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  相似文献   

7.
随着社会的进步,企业生产发展规模的需要,目前公司之间相互合并、分立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了。所谓合并包括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企业或新设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所谓企业分立包括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存或新设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分立的股权或其他财产。现笔者就《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对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获取的验资资料的规定提出以下看法,供同行探讨:1、根据《指南》对执行新设合并企业验资业务时要求获取的资料中有合并各方的资  相似文献   

8.
为鼓励和促进有正常经营需要的企业合并、分立业务的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合并、分立业务的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精神,现将企业合并、分立业务中当事各方涉及的所得税处理问题进一步补充规定如下:   一、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合并包括被合并企业 (指一家或多家不需要经过法律清算程序而解散的企业 )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 (以下简称合并企业 ),为其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实现…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反映,现对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  相似文献   

10.
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现状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榆  鄢涛 《四川会计》2001,(6):28-29
所得税会计是研究如何处理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我国自1994年颁布《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允许会计与税法分离以来,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多,尤其是最近国家税务总局连续颁 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对会计准则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新规定(如:四项准备、投资等),做出了所得税方面的相应规定,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就更大了,本文首先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简要的分析评价,然后考察了我国的现状,并对所得税会计规范的建设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7】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近来,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和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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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投资所得的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处理都比较复杂.文章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新的所得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分析了企业股权投资股息所得、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在所得税计缴时的相关处理,提出企业股权投资所得的处理应在避免重复纳税的同时,兼顾税负公平.  相似文献   

13.
企业股权投资所得的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处理都比较复杂。文章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新的所得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分析了企业股权投资股息所得、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在所得税计缴时的相关处理,提出企业股权投资所得的处理应在避免重复纳税的同时,兼顾税负公平。  相似文献   

14.
企业重组一般涉及资产或者股权的转让,转让过程中涉及的所得税问题,对出让方而言,是是否及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的问题;对受让方而言,主要是如何确定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出让方转让资产应按照公允价值和税法规定的收入确认时间确认收入、计算所得,并计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受让方应按照取得相关资产的实际支出作为其历史成本,确定其计税基础。但是,现实中企业重组的情况比较复杂,比如按重组目的的不同,可以将重组分为以变现为目的的重组(一般重组)与正常经营需要的重组(特殊重组)。对以变现为目的的一般重组,出让方取得现金或其他对价应该征税,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但对出于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特殊重组征税,  相似文献   

15.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对投资业务处理的不同规定,导致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持有、转让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存在差异,并影响了当期的应纳税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的规定.应当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成本之间的差异.依据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对投资当期的企业所得进行纳税调整。本文谨就长期股权投资的准则与税法的规定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产权重组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产权重组各方企业本身所涉及的所得税,由于产权重组可能涉及企业资产的出售、转让,由此产生的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层次是产权重组各企业股东可能进行股权转让,由此  相似文献   

17.
由于合并报表中的调整业务和抵销业务会导致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因此在合并报表中应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本文探讨合并报表中对子公司资产负债的调整及母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税率不同两种特殊情况递延所得税的确认与计量问题.本文认为,特殊性税务处理和一般性税务处理不会改变子公司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母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税率不一致应按资产原持有方(销售方)的企业法人的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确定.  相似文献   

18.
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简称压减),是中央企业瘦身健体的重要举措,压减工作所采取的常见措施主要包括清算、合并重组、股权转让.清算时,清算企业在对资产和负债按既定方案处置后资产负债表最终归零.通过吸收合并消灭关闭一家公司的合并重组中,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来计量.合并方按接收资产和负债来处理,资产与负债的差额相应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股权转让可分为全部一次性转让或部分转让股权,丧失控制权的,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相似文献   

19.
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合并的划分标准不同导致企业合并过程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计税基础可能发生改变,从而会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文章从税法对企业合并所得税处理的规定出发,分别探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递延所得税的确认与计量问题.  相似文献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简称“所得税准则”)规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合并业务会导致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产生差异,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入账从而导致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产生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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