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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我国正在重新制定破产法。在新破产法草案中 ,规定了破产清算、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制度。中国现行破产法中并没有规范意义上的破产重整制度。《破产法 (试行 )》规定的和解整顿制度 ,其实质是行政机关进行的内部整理 ,并非司法意义上的重整。破产重整制度的本质是司法性破产预防制度。该制度的立法目标是通过司法程序帮助困境企业实现再建和清理债权债务。破产立法理念及理念指导下破产法功能的演变是现代破产法规定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制度的基础。破产的本质在于破产清算 ,而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的本质却在于破产预防。从破产到破产预防是破产立法理念发展的一个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2.
“债转股”政策的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化解金融风险,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债转股”又是一项艰巨的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可能出现的偏差。笔者从财务角度建议:一、严格坚持标准,妥善选择实施企业从财务角度来看,实施“债转股”企业必须是面临暂时的财务困难,但经营前景良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债权债务关系清楚的国有企业。由于“债转股”很容易使地方政府和企业造成某种程度上的债务豁免预期,必须防止一些企业向有关部门跑门子,找关系,通过编造虚假失真的财会信息资料…  相似文献   

3.
破产重整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制度。破产重整程序通过其对重整企业的特殊法律救济帮助企业摆脱破产危机,实现多方共赢的结局。建立破产重整制度,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可以在破产重整程序的帮助下恢复正常经营,减小上市公司破产对社会的冲击,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4.
厉新格 《现代商业》2020,(11):103-104
新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开始实施以来,其作用是为规范企业破产重整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本文以会计师事务所的视角,将"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中有关企业经营分部的概念怎样运用于出售式破产重整的内容中进行探讨,即采取出售经营分部式重整的模式来制定债务人的破产重整计划,并结合实务中的有关案例来分析该模式所具备的优势和特点。  相似文献   

5.
破产重整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制度.破产重整程序通过其对重整企业的特殊法律救济帮助企业摆脱破产危机,实现多方共赢的结局.建立破产重整制度,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可以在破产重整程序的帮助下恢复正常经营,减小上市公司破产对社会的冲击,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6.
周铭  王锋 《价格月刊》2005,(12):90-91
债转股是债权转为股权的简称,即按照一定的方法。将债权与债务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股东与接受投资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关系过程。债转股是推进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银行资产质量重大决策,是一项既有利于国有企业扭亏解困,又有利于银行化解风险的双赢战略举措。本文运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方法建立了一个债转股的信号博弈模型,导出其合并和分开完全均衡,分析了企业的所有者和其债权人的互动行为效应。  相似文献   

7.
债转股问题是目前我国经济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关注的热点之一.自1999年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正式批准实施这项政策以来,债转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由财政出资,相继成立了信达、东方、长城和华融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分别负责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债转股业务.到目前为止,这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接受了国有商业银行高达13000多亿的不良资产,其中71%已办理了资金结算.债转股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对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重组的重要对策,其目的有二:一是实现国有企业改制;二是化解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但是,从债转股政策出台运作至今的实践看,由于没有形成相应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出现了不少问题,如不少企业把债转股当成"免费午餐"、"债务大赦免",不管自身是否符合债转股的条件,争相上马,甚至银企勾结,共同作假,将根本扭亏无望的企业进行包装,报批债转股,有的甚至把债转股当成赖帐、逃债的合法途径等等.这将直接导致债转股政策目标错位,威胁国企改革的进程.鉴于此,本文从财务学的角度对债转股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8.
国有企业债转股是指通过国家财政拨付的资金和其他渠道融通的资金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对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实行债权转股权,把原来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关系,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最终目的是要将股权转让出售并收回资金。虽然债转股在制度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9.
孔薇巍 《商业研究》2004,(12):92-94
从我国处置不良资产的实际情况看,债转股是解决该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该项工作政策涉及面和影响面的广泛性,越来越受到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债转股工作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的振兴与发展,特别是在处置不良资产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在债转股的运作实务中,应该广泛运用投资银行的方法解决不良资产问题。  相似文献   

10.
债转股,就是将商业银行对一部分国有企业的不良信贷资产转换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国有企业的股权。针对我国开始实施的“债转股”举措进行分析,指出其积极性作用和风险,提出实施“债转股”的对策。  相似文献   

11.
公司,尤其是股份公司的破产,因其所具有巨大的牵连性,将会给社会带来难以估计的负面效应。可谓是应运而生的重整制度,在这方面较破产与和解制度具有相当的优势。我国近期将对重整制度依法确认,而我国的企业重整对象,即我国重整适用主体的范围,也应是我国重整立法中颇具现实意义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12.
1中国证券网2006年8月28日新企业破产法的六项制度创新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指出,新企业破产法主要的制度创新有六个方面;扩大法律适用范围。新法适用于所有的法人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与法人型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甚至金融机构。引进“破产管理人”制度。将整个破产运作交由专业化人士来处理,使破产程序更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规定破产重整制度。重整的概念突破了原来…  相似文献   

13.
张晓宇 《商场现代化》2005,(10X):154-155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加入WTO后全面开放金融业期限的日益临近,研究加快处置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问题就显得非常重要。债转股政策的出台,资产管理公司的组建,被认为是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多年积聚的巨额不良贷款和使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的有效措施和途径。本文就债转股处置模式的创新提出一点看法。  相似文献   

14.
<正> 为了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中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把在部分重点国有企业中实行债转股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 所谓“债转股”就是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本文拟就债转股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国有企业的破产问题是牵制我国新《破产法》迟迟不能出台的一个焦点问题。文章从法理角度探讨了国有企业破产中几个关键的问题:认为在新《破产法》中,国有企业破产不需单独列为一章,在破产申请和破产重整方面都应与其他市场经济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并对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和公益设施的处理方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6.
阮光 《国际贸易问题》2000,(3):30-33,54
“债转股”政策是我国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也是国际上化解国民经济运营过程中金融风险,解救有发展潜力企业暂时困难的通行做法。国家对国有企业采取了一系列扶持、解困的有力措施后,又推出这样富有力度的政策,对实现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的目标必将大有裨益。本文对“债转股”的政策内涵、实施主体及外贸企业实施“债转股”后的发展契机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7.
《商》2015,(42)
债转股已进入了具体的实施阶段,这一制度不仅可以使国有企业脱困,同时也能降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金融风险。但在实施债转股的这一制度时,债权债务两方的资本结构有较大的变动,所以在实施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财务问题。我们需要正确的理解债转股的财务影响,才能保证债转股制度达到预想的效果。本文主要从财务角度研究债转股对企业的影响:对于债务企业,债转股能够较快在账面上改善财务状况,但不意味着企业效益的真正提高,针对这些问题,可以从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加强财务成本和质量管理等方面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债权企业,债转股使其财务状况改善,但也存在股权和财务风险,所以本文提出从选好债务企业和进行股权管理等方面降低风险。  相似文献   

18.
企业的破产重整作用既包含清理债权债务、规避企业危机、维持企业生存,又包括保护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等多方利害关系人的自身权益。本文围绕企业破产重整的法律制度含义、价值以及重组流程,阐述了企业破产重整视域下的利益平衡机制,随后分析了企业破产重整不同主体的利益冲突以及利益平衡所存在的问题,包括破产重整程序缺乏审查机制,谈判缺少公平性,以及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政府行政权力过大等问题,最后基于以上问题从三大角度提出了解决策略。  相似文献   

19.
胡燕 《商业会计》2012,(17):48-49
新的《企业破产法》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一个重大变化是借鉴国际惯例设立了破产重整制度,为面临破产企业摆脱困境、偿还债务并重获新生提供了法律保障。上市ST光明破产重整案是新破产法实施后重整成功的上市公司之一,本文拟分析该重整案例的基本特点,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公司重整制度。  相似文献   

20.
债转股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秋文 《商业研究》2000,(12):71-72
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都缺乏资本金,不少企业资不抵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债转股作为化解金融风险、配合国企摆脱困境的重大政策,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借助债转股的方式,解决金融业存在的大量不良资产问题,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使债转股取得成功,关键在于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以便转换经营机制,扭亏为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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