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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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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根据《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以下简称859号件)及有关配套件,结合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产权导刊》2005,(11):62-63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根据《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以下简称859号文件)及有关配套文件,结合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资产与产权》2003,(6):53-53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现就原国家经贸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以下简称859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中国经济周刊》2004,(50):80-81
2005年11月,央企主辅分离政策将检验结果。两年前,也就是2002年11月.为了配合国有企业强化主营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分流富余人员.原国家经贸委等8个部门专门下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下称859号文件)。  相似文献   

5.
《资产与产权》2003,(1):60-6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以下简称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6.
一、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革工作尚未完成(一)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革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革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以2002年11月18日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859号文件)为分水岭,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2002年之前主辅分离被作为改善国有企业绩效的手段,改革重心落在“增效”上,强调主辅分开、减员增效,操作中常采用“冷冻”、“隔离”的做法,没有实现主业与辅业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上的真正分离,存在辅业分而不离、离而不立的现象。2002年底以来,国有大中型企业在保证主业规范化、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侧重于搞活、放活辅业,强调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目的是从产权上、财务上、资产上和人员上解开主辅业之间藕断丝连、非市场化的关系纽带,  相似文献   

7.
胡军 《发展》2008,(11):45-46
一、企业改制面临的历史背景 山东齐鲁石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改制前系齐鲁石化公司机械厂,始建于1973年,隶属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作为齐鲁石化公司的辅助企业,按照国家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和《齐鲁石油化工公司国有单位改制分流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该厂被列为改制的企业之一。  相似文献   

8.
《资产与产权》2003,(6):51-52
现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2002年11月有,国务院8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859号文件),在总结汲取前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政策上明确提出鼓励国有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利用“三类资产”(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创办各类产权多元化经济实体,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集中有限资源做大做强主业,最终实现主业精干化、辅业专业化和后勤服务社会化。  相似文献   

10.
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出台<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相似文献   

11.
2005年11月,央企主辅分离政策将检验结果。两年前,也就是2002年11月,为了配合国有企业强化主营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分流富余人员,原国家经贸委等8个部门专门下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下称859号文件)。 由于859号文件从2003年1月1日执行,到2005年11月,3年税收政策优惠将  相似文献   

12.
《产权导刊》2003,(2):58-6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以下简称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3.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施行后,一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反映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中资产处置与《办法》有关规定的衔接问题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过程中,经国资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确定列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范围企业的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  相似文献   

14.
改革开放20年来,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最近,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出台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这一文件的逐步落实,国有企业改革将在产权制度改革、职工身份置换、企业内部主辅结构调整、职工稳定就业等深层次矛盾和难题上实现重大突破和推进。  相似文献   

15.
《资产与产权》2003,(6):54-56
2003年8月15、16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会上中央领导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全面分析了全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做好再就业工作的任务和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做好再就业工作作出了部署。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现结合中央企业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环渤海经济瞭望》2006,(1):I0014-I0014
天津冠杰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原为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金属结构厂,始建于1978年,是国内从事石油化工专用设备制造的重点厂家。2005年根据国家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的有关政策,注册成立为天津冠杰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现自有员工310人,获得各类专业技术  相似文献   

17.
《中国经济信息》2006,(16):68-69
国企改制,国家提出大的原则是要保障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三者的利益,而职工是这三者中最弱势的群体。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恰恰成为了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的主要渠道,让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双丰收。[编者按]  相似文献   

18.
《江苏改革》2003,(9):29-29
国资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有关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19.
《山东建设》2005,(22):23-24
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中,管理层要取得改制企业绝对控股权的,国有产权转让应进入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选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在公开国有产权转让信息时对有关事项进行详尽披露。  相似文献   

20.
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是一项十分复杂的改革,涉及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债权债务、劳动关系等深层次的问题,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需要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实施。为此,我们分期刊登了《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操作指南》的大部分实务性内容。这次摘登的《教你做好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的企业改制工作》, 对辅业企业改制形式、步骤、方法进行了阐述,希望对相关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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