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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体系的基本特征出发,通过实证调查,分析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城市化进程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影响,提出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创新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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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萍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64-66
文章针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缺失,创新建构了实施宅基地使用权以有偿取得为主,无偿取得为辅的新的取得模式,并提出加大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力度,有条件地实现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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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文静 《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2,25(4):93-96
目前我国法律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原则上是禁止的,但宅地基使用权的私下流转却非常普遍。苏州、天津、成都等地区积极开展了改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实践,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目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混乱,需要政府加以规制,而政府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的职能缺失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缺失、登记制度缺失、服务职能缺失和监管职能缺失等。因此,建议通过完善立法、健全登记、强化服务、加强监管来规范、推动、促进、保障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5.
我国自实行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土地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重视。尤其是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了全部人口的大部分,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管理和规划等关系到亿万农民同志的切身利益,不能不为国家所重视。处于新世纪的我们要了解有关农村土地问题的根本政策,知道如何正确地使用土地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懂得自己的土地权益受到侵犯时如何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以及如何依法处理与涉及土地有关的问题等,对于正确实施我国农村土地法律、法规,保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十分重要的。公证作为一种公权力介入私权而保护私权,以及预防矛盾、化解纠纷的特殊活动,本应可以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上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事实情况并非如此,那么这是为什么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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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袁铖 《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9,(1)
现行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存在着宅基地使用权不可转让性与农村住房所有权可转让性、农村宅基地物权与政府公权的矛盾.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缺失严重制约经济结构转型.实行农村宅基地立法理念转变,制定农地分区法,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新是化解农村宅基地流转问题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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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特别是使用权的流转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基础性权利.就目前形势而言,由于法律的限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缺乏灵活性.因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解决农村宅基地流转问题当务之急是立足于现有法律制度和农村实践,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立法制度,提出合理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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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文敏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1):1-6
我国政策一直关注农民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而在刚刚举行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更是强调要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在我国当前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下,农民只拥有宅基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一方面把一部分农民捆绑在宅基地上,而更为重要的是,限制了农民收益的增加。文章从收益权的角度去思考和研究我国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宅基地制度,认为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已经具备了进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条件,因而必须进行制度创新,使农民拥有更多财产性收入。 相似文献
10.
向叶生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4,(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宅基地拥有所有权,农民拥有无偿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特殊的法律特征。限制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不利于保障农民的经济权利,容易造成"空心村"和"隐性流转"等问题。因此,必须建立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制度,并在农民、集体、政府间合理分配流转收益;必须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运行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1.
论农村房屋买卖及宅基地法律规定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民法通则等民事基本法律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缺乏明确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比较杂乱,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理解各异,判决千差万别。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郊县的农村房屋已大量进入交易市场,从立法角度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分开登记发证,农村房屋自由买卖及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有限制地转让,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有着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2.
王国萍 《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0,23(1):107-110
地方立法中的申请审批条款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我国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的实际状况。通过对地方立法文本中关于申请审批的立法模式和内容构成的统计分析,发现我国目前宅基地申请人的资格不一,审批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位置虚缺,而且宅基地立法层级很低,立法清理工作不及时。我国今后应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内涵,强化宅基地所有权人在审批中的作用,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 相似文献
13.
赵淑芹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20,43(1):75-80
论文在借鉴中国宅基地制度试点地区改革经验,按照新区规划以及《深改意见》提出的“思路再宽一些、再活一点”、“坚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的改革原则,在保障农户“住有所居”、保障农民生活富裕的基础上,提出雄安新区宅基地可以选择A、B、C三种模式进行分类试点。论文认同分段实施方式,首先由当前A模式向B模式改革,在B模式成功的基础上,向C模式转变。 相似文献
14.
基于农村家园建设的武汉乡村旅游业发展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家园建设行动背景下的武汉农村家园建设与乡村旅游业呈现和谐互动发展态势。进一步发展武汉乡村旅游业应以和谐旅游为可持续发展路径。具体而言,应注重规划先行及引导村民参与规划;突出产品特色,打造全国知名品牌;实行旅游口碑营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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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路径——兼评《物权法草案》第162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设计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制度既要充分考虑我国农村的现实,又要保持相关规则之间的协调。“一户一宅”原则宜表述为“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物权法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可以进行必要的限制,但不宜作出绝对的禁止性规定,应当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转让。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宅基地使用权有其必要性,但必须予以限制。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登记制度,可统一采用“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的效力”的处理模武。 相似文献
16.
关付新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4(5):26-29
地处中部地区的传统农区,是全国农业现代化改造的重点和难点,而传统农区的信货问题是关系传统农业改造的关键。传统农区的农户借贷对民间金融高度依赖,并且传统农区的信货市场呈现出一系统“欠发达特征”。根据中部地区农户性质和信贷市场特征,为促进传统农区的金融制度创新,支持中部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应采取诸如民间金融主体合法化、借贷利率市场化、监管政策正规化、服务形式多样化等创新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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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必须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挥各种金融机构的作用,形成一个强大的合力.仅靠农民自身或政府的投入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新农村建设对于大量资金的需求的.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完善农村现有金融机构的运行机制,发挥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的金融支持作用,组建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探索可行方式引进外国资本,多渠道、多途径地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对资金的需求.随着农村金融改革整体推进,构建完善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应该是科学发展观在农村金融中的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18.
农村信息化建设是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21世纪信息时代新农村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本文通过农村信息化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展现了目前农村信息代的几种主要表现形式,提出了政府与农资企业合作才是实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实践途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