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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篇公司法重点分析(上接2007年第1期下)一、公司登记(一)变更公司名称、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三)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四)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五)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例1】公…  相似文献   

2.
<正>周律师:您好!我手中持有某个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去年,一位朋友想购买我部分股权,我考虑后与他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收取了部分钱款。今年,购买我股权的朋友要求我履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但是,该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认为我侵犯了他们的优先购买权。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无法进行。请教周律师,我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另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孙先生孙先生:您好!一、股东转让股权,应遵从约定或法定首先,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看该公司章程是否有规定。如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若有相应规定,应当从其规定。其次,如果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有特别规定,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股权转让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是时常发生的资产资源流动的形式.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拟结合本人多年来公司股权转让的探索和实践,剖析股权转让过程中各种疑难问题,期望能对公司股权转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所启迪.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相似文献   

4.
企业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即股东向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个人全部或部分股权。这种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企业名称变更或房地产的产权名称改变情况,笔者认为不应归为房地产转移登记。  相似文献   

5.
股权问题关系着企业的经营管理,股权转让的制度设计决定着有限公司融资、投资和回收资本等一系列运营活动能否高效健康的发展。本文从股权的性质、股权转让限制的理论基础和股权转让限制的类型划分三个方面阐述了股权及股权转让限制的基本理论,然后从限制股权外部转让的同意制度的必要性和默示同意推定制度两方面分析了限制股权外部转让的同意制度,最后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和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两个方面诠释了限制股权外部转让的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对我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6.
公司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细胞,对于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有着积极的意义,现阶段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以两种形态存在: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比较高,需要遵循特许主义的原则,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大众选择的首要公司形态,特别是很多中小型企业选择以有限公司的形式在改革开放以后迅猛的发展起来。与迅猛发展的有限公司不相符的是,目前我国法制还不够健全,股权转让市场落后,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时有发生。本文对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进行总结,对股权转让纠纷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相关案件的代理有所帮助,完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在公司的正常运转过程中,作为公司血液的股权在公司的运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血液的流动即股权转让行为已经屡见不鲜,如果公司的股权出现了瑕疵会直接导致公司经营出现重大困难,有损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随着我国新《公司法》的正式实施,免除了注册资本实缴制度,使得有限责任公司大量的涌现,在司法实践中由股东出资瑕疵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也呈逐步增多态势,而公司由于出资瑕疵而产生的股权转让现象亦有很多法律及实务问题.这种瑕疵股权转让行为也引发了理论界学者们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8.
瑕疵股权转让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常态。由瑕疵股权转让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大有增多的趋势。瑕疵股权的产生主要缘于股东身份瑕疵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而导致的出资瑕疵。瑕疵股权的转让,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股权转让不能因为股东身份资格和出资瑕疵就确认无效,关键是建立起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这样才能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建立公平的交易市场环境。  相似文献   

9.
上市公司控制权协议转让在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前一直是上市公司并购的基本形式,要约收购仅是辅助手段。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由于现行法在定价和审批等方面的限制,协议转让受到严格限制,导致股改后我国控制权市场面临空缺,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丧失,公司并购裹足不前。未来应当对现行规则进行改革,建立起以协议转让和证券商报价制度为特征的控制权协议转让制度。  相似文献   

10.
股权是股东权的简称,是指股东基于其在公司中所持的股份或出资而享有的法定权利.<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权具有综合性质,属于财产权范畴,但又具有不同于一般物权的一系列特征,体现了股东对其财产所有权由静态占有向动态利用的转化.针对股权占有和使用的特殊性,现行法律在确认股东有权转让股权的同时,又对股权转让的程序、对象等诸多方面作出特别规定:  相似文献   

11.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在新会计准则中的确认计量发生了很大变化。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计量的基础不同(一)新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计量1.新会计准则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  相似文献   

12.
非上市公司股权的转让流通是股份公司内在的本质需求,同对是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层面.从我国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到,过去这一领域的制度建设不尽完善,使非上市公司股份流动很不顺畅,但公司的股东以及公司以外的潜在投资者又一直存在着使股权转让流动的强烈需求.因此,建立完善的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和相关的制度是我国金融改革的一个必然方向.  相似文献   

13.
《财务与会计》2016,(21):69-71
1.问:假设A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B的股权对外转让,受让方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另一企业C公司.请问:在A公司的合并报表层面能否确认转让的投资收益?税务处理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第十七条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公司登记中时常发生因提交虚假材料骗取股权变更登记而产生纠纷的案件。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这些股权纠纷案例进行梳理分析,认为产生股权纠纷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现行的公司登记代理制度不够完善,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5.
未足额出资股权转让中责任归属的判断基础为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而转让合同效力认定应遵循民法中的合同效力规则。转让合同确认有效或因未撤销、被追认而有效时,应由受让股东单独承担对公司的补缴责任和对公司债权人的赔偿责任;转让合同确认无效或因被撤销、未追认而归于无效时,对公司的补缴责任除恶意串通情形下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承担外,一般应由出让股东承担,但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则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承担。  相似文献   

16.
股权的强制执行是股权强制转让的一种,它指的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有效的法律文书而对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股东在公司中的股权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转让措施.由于股权的强制执行是法院采取的让股权转让的强制措施,故它明显有别于以股东会决议而进行的自愿性转让股权,可以说它是一种特别性制裁的股权转让,因其转让的根据是法院的命令及相应的法律规定.一言概之,即以股权为标的的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仔细分析了新公司法中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的进步与不足之处,针对新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不足提出了相关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18.
公司法实施以来,有限公司股东权的问题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近年诉至人民法院的纠纷中,相当高的比例是股权纠纷。如何确认股东权,在股东权的确认中,股东名册和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各具有何种意义?公司法修订草案第32条第二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股东名册所记载股东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这一规定是现行公司法中所没有的,它将对认定股东权产生影响。本文试就股东名册登记和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同意义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19.
《公司法》第71条第四款,允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作规定,但并未明确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边界与效力,现行的裁判标准指导意义和可推行性不够充分.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条款效力的审查,应当引入合理性标准,结合具体的章程条款类型分析;对于违反章程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裁判基准,应以《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为依据,违反公司章...  相似文献   

20.
高玮 《企业经济》2007,(8):158-160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涉及到公司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股权转让应当依法进行,既要维护法律确定的资本原则,又不能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相关问题进行审慎研究和探讨,有助于进一步明晰立法意图,解决实际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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