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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金融业走向综合经营势在必行。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中国金融业务综合经营的最优模式在给金融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将给中国金融业带来巨大的风险。为规范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防范其存在的规制不足、规制过度及规制不当的问题,控制其法律风险,必须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同时入手。从宏观层面而言,必须界定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法律地位、变革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理念以及明确金融控股公司法律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就微观层面来讲,具体制度设计应该从法人关系、资金链条、信息防火墙以及人事隔离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2.
对金融科技企业数据合规的治理,不能只依赖于单一的法律规则,还应发挥技术规则的优势作用。作为一种内在的自治性规范,技术规则在数据合规风险的识别、防范与应对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意义。由于技术规则与法律规则在作用方式、内容侧重点与强制力度上存在诸多差异,它们的应用场景也有所不同。技术规则主要应用于事前防范与事中规制,法律规则更多应用于对权利义务责任的明确与事后规制。为更好地发挥二者的不同功效,推动二者良性互动,可以从技术规则的“法律化”和法律规则的“技术化”两大路径展开。  相似文献   

3.
涉高利贷金融案件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扩散下呈多发态势。本文通过对涉高利贷纠纷成因的剖析,指出涉案贷款利率远远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且出现民间资本利用融资平台规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限制性规定的迹象,反映了部分金融机构违规经营、监管缺失、法制配套不足等问题,这需要立法、司法和金融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作,从健全法律、强化监管、能动司法等各环节共同防范金融系统风险,实现案结事了的司法目标。  相似文献   

4.
民间金融利率是民间金融的核心问题。我国许多地区的民间金融利率,均呈现出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一致的变动趋势,但二者间始终存在巨大的利差。通过引入“借款成本”概念,说明民间金融利率不仅需要参考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还要包含借款人事受正规利率所需付出的“借款成本”,进而构建局部均衡模型,说明借款成本影响借款人决策,并提出有效降低借款成本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民法典》新增保证合同一章。相较于《担保法》,其条文主要有文字修改完善型、重大修改和新增型条文两种。前者对金融与司法实践不产生较大影响;后者改变了则原有《担保法》规范的价值判断结论,产生较大影响。相较于《担保法解释》,保证合同章亦主要有吸收司法解释型、修改司法解释型,其对应的《担保法解释》规则将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应及时清理。《担保法》中未进入《民法典》的规则,基本上属于立法者的"有意忽略";《担保法解释》未进入《民法典》的规则,与《民法典》和既有规则相冲突的规则与理念不再适用,《民法典》和既有规则有规定的应优先适用,不与《民法典》相冲、亦无相关规则的规范暂可继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应及时清理司法解释,重新考虑《担保法解释》的相关规则,如重构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保证,明确共同保证中保证人的内部追偿权。  相似文献   

6.
目前我国借贷市场同时存在着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两者均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深入把握它们利率之间的动态联动关系,对制定有效的金融政策十分必要。本文通过构建贝叶斯向量自回归模型,有效克服了模型待估参数较多和小样本条件下估计精度过低的问题,从而对全国层面上民间金融利率和正规金融利率之间的联动问题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两种利率受自身冲击的影响效果最为显著,且民间利率的波动幅度远大于正规利率;两种利率之间呈现出同向变动关系,民间利率受到正规金融短期利率的影响很大,而正规利率受民间利率的影响较小。  相似文献   

7.
苏颖颖  乔卿 《金卡工程》2010,14(3):204-204
商业银行因经营失败或其他原因出现清偿力不足以至破产退出市场,是市场规制经济行为的必然结果。我国关于银行破产的立法、实践及民众的金融风险意识均处在比较不发达的状态。本文就商业银行的破产标准、行政权与司法权冲突的均衡、破产财产的分配等法律问题作初步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8.
熊芳 《济南金融》2008,(7):13-17
本文通过构造一个国内借款企业和投机者与政府博弈的模型,考察了在金融开放进程中,从维护金融稳定的角度出发,金融自由化所应具备的次序。研究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国内外关于金融自由化的排序:首先是利率自由化;其次,是汇率开放;资本项目开放则在最后。  相似文献   

9.
《新疆金融》2007,(B11):64-68
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首次提出了“金融生态”的概念,引起了金融理论界和金融实践工作者的关注和广泛讨论。2005年周小川行长在接受《财经》杂志的专访时指出:金融生态就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0.
金融自由化的次序:一个微观经济模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构造一个国内借款企业和投机者与政府博弈的模型.考寨了在金融开放进程中.从维护金融稳定的角度出发.金融自由化所应具备的次序.研究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国内外关于金融自由化的排序:首先是利率自由化;其次,是汇率开放:资本项目开放则在最后.  相似文献   

11.
本文对金融消费者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保护体制、保护原则等进行了探讨。金融消费者,是指除金融业经营者以外的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人。依据金融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与经营者相比所处的地位,可以将其分为三个层次,针对不同层次金融消费者应提供不同程度的法律保护。这是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核心问题。金融消费者保护体制包含规则构建(民事、行政、刑事规则;强制性、自愿性规则)和机构设置(嵌入式和独立式)两个层面。金融消费者保护原则包括:统一保护与分业保护相结合;全面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倾斜保护与平等保护相结合;程序性保护与实体性保护相结合;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与事后救济相结合;法律特别保护与市场主体自我责任相结合。  相似文献   

12.
董新义 《上海金融》2012,(4):95-97,49,119
违法金融广告会侵害金融消费者的利益,扰乱公平竞争的金融交易秩序,而我国现有《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他金融基本法律和监管规则并未对金融广告进行专门规定。为完善对金融广告的规制,应对金融广告专门立法、强化监管机关的分工与合作、确立金融广告的预审查制度、声誉约束制度与虚假广告的公告制度。  相似文献   

13.
《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在必要时救助高风险金融机构、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运用金融稳定再贷款,支持地方政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金融稳定再贷款分为五类:地方政府向中央银行借款;用于救助高风险金融机构的紧急贷款;用于退市金融机构个人债务和境外债务兑付等其他风险处置类再贷款;  相似文献   

14.
世贸框架下的中国金融法制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目前的金融法规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对金融服务业的相关规定存在着一定冲突,且不能满足我国金融发展的需要.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金融法规提出了改进要求.因此,正视金融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按照世贸组织规划的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的金融法律体系,是我们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相似文献   

15.
金融规制是政府金融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金融业所采取的一系列控制与监督行为。本文通过探讨金融规制的理论依据和西方发达国家金融规制政策的演变,提出我国要借鉴的实践,并结合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的特征,综述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金融规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渐进式向前推进,但民间金融诱致性的制度变迁和金融功能在历次金融体制改革中尚不突出。在当前"新兴"和"转轨"的双重背景下,新一轮金融改革工作已全面展开,而各类民间金融风险事件背后折射的问题仍然是改革层面的问题,根源于民间金融制度变迁的滞后,金融改革与实体经济发展相脱离。从法律、政策、制度入手完善民间金融体制,将民间金融纳入到金融体制改革的整体框架之中,是规制民间金融的重要战略定位与机制筹措。  相似文献   

17.
在大数据时代,算法已经成为大数据金融发展的核心底层技术.在享受大数据金融算法优化和重构传统金融业的商业模式、驱动新兴科技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的同时,亦必须面对其可能带来的算法黑箱、算法歧视、价格操纵、隐私泄露、算法鲁莽等负面效应.为此,大数据金融算法必须接受法律的规制,需在适度监管理念的指引下,完善大数据金融算法法律体系,重构大数据金融私法关系,建立大数据金融自律机制,并强化大数据金融行政监管机制,通过"多元共治"促进大数据金融算法规范运用.  相似文献   

18.
介绍绿色金融内涵及我国发展现状,分析我国绿色金融在制度层面、法律层面、意识层面存在的机制障碍,提出应完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建立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和监管机制;完善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体系.  相似文献   

19.
民间金融的政策变化与属性争议使如何对其进行法律治理成为难题。我国目前主要以非法集资法律制度作为对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手段。然而非法集资法律制度秉承的金融抑制政策导向和机构监管逻辑使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种滞后性使地方政府产生对其进行选择性执法的动力,从而在民间金融的规制上与中央政府构成博弈,导致非法集资法律制度规制失灵,并出现对民间金融的监管空白。只有通过功能监管改革,将所有具有系统性风险的民间金融活动(无论合法与否)都纳入类型化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中,才能有效避免监管空白,防止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累积。此外,在一个更长的时间内,还应当拓宽金融市场准入,并明确地方金融监管权,以实现市场均衡和规制均衡,彻底解决我国的民间金融问题。  相似文献   

20.
中国入世后,变化最大的将是法律环境。鉴于我国现行的金融法律与WTO的法律精神和规则还不完全相适应,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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