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保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在区外设立分支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6]第3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被授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行为,现就目前,保税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要求在保税区外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  相似文献   

2.
关于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于我国尚无统一、系统的立法,其涵义、性质、法律地位及包括范围等都存有不同的认识。就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包括的范围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最狭义的理解是只包括内资企业法人(含公司,下同)、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性分支机构,也有人认为除前述外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最广义的理解除前两者外,还包括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对此问题本文不做讨论。现就内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性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的前置审批问题进行探讨,以求有助于分支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一、国家法规对分…  相似文献   

3.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区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期限到期后不办理延期手续而开展经营能否处罚的请示》(包工商发犤2001犦48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经营期限是新版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确定的登记事项之一。经营期限届满应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二、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期限的核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范性文件有特殊规定外,应考虑经营范围涉及审批事项的行政许可有效期,在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内根据企业申请期限确定。三、对根据上述…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忡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民航行业的具体情况,现就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分公司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含售票处、货运处等)登记注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分公司经上级企业法人授权并经民航总局或地区管理局批准,可以申请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法律责任由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承担。二、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分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持上级企业法人出具的授权文件,及民航总…  相似文献   

5.
一、内、外资登记机构由合而分在现阶段主要是由工作上的差异决定的1设立的法律依据和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不尽相同。特别是《公司法》实施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直接登记制与外商投资企业立项审批登记制的差别更是显而易见。2.工作对象不同。内资企业登记管理的对象人所共知,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对象则要复杂得多,不仅有人们熟知的三资企业,还有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分支机构,还有最近几年才出现的如外国(地区)企业承包经营、租赁活动及受托经营管理企业等等,可谓种类繁多。不同的服务对象要求有不…  相似文献   

6.
本月头条     
《中国广告》2014,(1):20-20
正上海自贸区试行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制上海工商部门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制。即在试验区内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在试验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增加广告经营业务的,以及在试验区内的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不再受现行《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限制,同时取消对试验区内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项目审批和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改为备案  相似文献   

7.
《国际市场》2006,(6):74-75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2004年8月6日《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书式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4]第122号)印发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书式及规范要求》第二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和第五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有了修改。  相似文献   

8.
自1984年青岛市在山东省第一个被国家工商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核准权以来,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4个市工商局和省工商局获得授权。15个被授权局均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机构,编制74人。另外,各市、县局、分局还有从事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专管人员257人。2000年,在省工商局机构改革中,省编委批准省工商局保留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处,编制7人。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的制度和办法,检查指导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及在山东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  相似文献   

9.
保税区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我国设立保税区并不是要设立另一种形式的政策特区,而是设立功能特区。所以可以说保税区是我国各类对外开放方式的功能补充,保税区与其他的对外开放方式之间更多的并不是竞争关系,而更多地是一种互补关系。所以由于现行的货物监管模式不是十分完善,出现了区外业务区内化,区内管理区外化的现象,首先是区外业务区内化,保税区刚建立时为了招商引资将一些非保税经营企业,非保税货物引入保税区,这样虽然对国家经济安全并无大碍但是客观上却造成保税区管理混乱,政策不能有效贯彻。另外保税区还热衷于建立进出口经营企业,这样就使保税区的功能特色消失了,保税区就不再是功能特区了。关于区内管理区外化,主要是因为保税区同时管理“一线”(境外与保税区的往来)和“二线”(国内非保税区与保税区的往来),还有就监管条例的可操作性不好,有的时候找不到适用与区内管理的具体条文,只好引用区外的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0.
问:杨局长,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答: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密切结合入世实际,认真履行相应承诺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外资法律法规及有关产业政策,正确处理规范与发展、依法与效率、登记与管理的关系。在强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体制及规范化程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和登记方法改革,切实提高利用外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入世过渡期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问:2002年是入…  相似文献   

11.
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管理宋君美一、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管理的必要性1、外资企业在注册资本和设立程序上的特殊性,决定了出资管理的重要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时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应具备的条件和设立程序...  相似文献   

12.
曾章伟 《财经界(学术)》2011,(22):135-136,138
统一外商投资立法,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制度由审批制度改为登记制度,统一设立标准,简化设立手续和和程序,改全程审批为竞争过程监管,有利于吸引外资和加强外资监管。  相似文献   

13.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是指个人独资企业依法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属机构,它可以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的授权,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下列文件:(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2)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正本或副本;(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相似文献   

14.
《工商行政管理》2011,(22):45-47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发展专题 为了推进改革开放,扩大外商投资方式,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于2009年11月25日出台了《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国务院第567号令),随后国家工商总局于2010年1月29日出台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第47号令)。上述二令均自201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此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打开了大门。但从登记部门一年多来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共登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370户。各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不多,发展比较缓慢,其中外资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的发展速度也与股权投资市场的需求增长相差甚远。究竟我国目前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发展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解决之道呢?本期特编辑两篇相关文章,以与读者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15.
为了适应吸收外商投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保证外商投资企业的健康发展,维护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合同、章程(包括合同、章程的修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现行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二、根据现行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企业的注…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银行、保险、铁路企业的具体情况,现就银行、保险、铁路企业法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登记注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具有法人资格的银行、保险、铁路企业开办分支机构,应由该企业法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企业法人授权,也可以由该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出申请。不开展经营活动的铁路基层站、段,不办理登记注减二、保险、铁路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开办的多种经营…  相似文献   

17.
《中国供销商情》2006,(6):30-31
关于申请程序和手续。《直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对批准企业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证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直销企业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份设立分支机构,并建立符合要求的服务网点。直销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供证明文件和资料,依法提出申请和办理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18.
文件卡     
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京工商发【1998】160号) 一、向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纳税大户”企业以及“世界500强”企业在京投资设立的企业和办事机构颁发“登记注册优先卡”,凡持卡企业申请登记注册可得到优先核准。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各被授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不断接到投诉、举报,反映外商投资企业股权争议问题。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根据其投资人身份、资金来源、外资所占比例、产业政策等标准确定,并依法定程序设立。二、相关当事人就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权属发生争议,需要重新确认的,应当根据实际出资情况,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经司法、仲裁机关依法确认权属后,依法定程序办理审批及变更登记手续。三、对于在审批、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文件…  相似文献   

2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6]第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进一步明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作职责和事权划分,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和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