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海关法》第六十二条对海关追补税时效届满法律效力问题规定得不甚明确,同税法时效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作者通过比较研究主张,海关追补税时效无论是核定时效抑或是征收时效均应采取权利消灭主义,为税收之债的绝对消灭。核定时效中,除有时效中断、中止的情事外,海关于核定期间届满后不得作出征税决定,并可考虑进一步引入绝对时效的概念。征收时效届满后,征税机关无权接受纳税义务人自愿缴纳的税款。  相似文献   

2.
“收缴”是海关行政处罚中适用的重要的执法手段,《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62条是关于“收缴”的专门规定;《条例》第61条第2款、第63条及《海关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66条第1款第4项都出现了“收缴”一词。但海关理论界对此没有足够的重视,使海关法律、法规中“收缴”一词的使用语境、词义都有较大区别,对其法律性质、适用范围也一直未明确,导致执法实践中的不统一。本文在界定“海关收缴”概念的基础上,着重分析“海关收缴”的范围,以助于《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关于“收缴”的规定能够得到正确的适用和实施。  相似文献   

3.
本文简要分析了税法时效的内涵及其性质,同时在对我国税法时效制度立法现状及其存在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就如何构建我国税法时效制度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4.
行政处罚裁决时效是指行政机关自立案起在法定期间内有权作出处理决定,期间届满后仍未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丧失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法律制度。我国行政处罚一般立法和海关特别立法尚缺乏这一制度。为了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起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立法目的,本文试剖析裁决时效的概念和意义,介绍中外有关立法例,对构建海关行政处罚裁决时效制度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5.
日本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的侵权认定制度已对中国对日贸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它是日本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的核心制度之一,由日本《关税法》第69条对其程序等加以详细的规定。在日本海关进行知识产权侵权认定的法律关系中,申请海关中止放行的申请人和进行进口业务的进口业者之间存在不平衡的法律关系,而海关作为主导者和仲裁者的地位则要做到公平对待双方,并体现在其法律制度设计之中。由于日本海关对于知识产权侵权实行实质性认定,所以还需征求专门委员、政府其他省厅的意见,构成了日本知识产权侵权认定制度的鲜明的特色。  相似文献   

6.
海关通关环节归类审核是海关商品归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的规范、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海关征收关税、执行贸易管制措施和编制海关进出口统计等各项海关监管工作,对进出口货物的通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实践中,由归类申报征税放行后,海关经过复核调整归类并对当事人进行追溯补税和处罚引起的纠纷和复议成为当前海关执法热点和难点。  相似文献   

7.
《税收征管法》第64条规定了“纳税人不进行纳税中报”的法律责任,但这一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鼍含糊、不规范和不确定。对不确定税收征管法律概念的解释、适用,除了从税收法定主义与税法解释原则等税法学理论和方法论层面上对其进行“文义解释”外,还必须针对纳税申报实际工作中的个案进行价值补充予以具体化。  相似文献   

8.
鉴于进出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属于知识产权状况未向海关申报或者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违法行为,遵循法条竞合法律适用原则,海关应当适用《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进出口侵权行为进行定性处罚,《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适用范围并不涵盖进出口侵权行为。而因报关企业、报关人员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或存在工作疏忽导致发生的进出口侵权行为符合《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行为要件,追究该报关企业、报关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应当适用《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作为民事时效制度之“两翼”,它们在适用对象、事实状态、制度起源、法律后果等方面都有一定差异。但它们又毕竟是可以统一于“时效”这一上位概念之下的“两翼”,在很多方面具有相似性。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的区别使它们在主要立法目的和直接立法目的上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而两者的相似之处又使其最终立法目的和次要立法目的体现出明显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既可能是制度适用的直接追求,也可能是它们效力“反射”后的“交汇”效应。  相似文献   

10.
在《海关法》、《关税条例》未作定义的情况下,海关对“进出口收发货人”的理解与根据字面含义和其他法律规定产生的理解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反映在执法实践上,在实行分类通关、‘‘先放后征,,模式适用范围扩大的背景下,可能造成海关与相对人之间对纳税义务人的确定产生争议,从而带来执法风险与隐患。本文对引发这些风险与隐患的法律条款的缺陷进行分析,并试图就这些法条的重构进行探索。  相似文献   

11.
浅析保险索赔时效的不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法》第27条是关于保险索赔时效的规定,该条规定由于立法上的缺陷,使其既不同于诉讼时效又不同于除斥期间,这样,不仅学理上有矛盾,在实际操作中更是出现了诸多问题。本文对该法条学理上的矛盾和实际操作中的问题浅做分析,并提出了几点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对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予以明确列举,在海关执法实践中,有些执法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存在较大的争议。目前海关有关强制执行的规定,因为与《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调整和规范。同时,由于法律的不同规定,对于海关自身拥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能否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实践中也认识不一,亟待厘清。海关申请法院强制的期限,应当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逾期申请的,法院不予受理。  相似文献   

13.
大陆法系诸国普遍承认的取得时效制度除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中昙花一现外,只有在学说著作和学者建议稿中方可觅其踪影;刚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取得时效制度亦没有作出规定。取得时效制度在我国本土化的艰难过程,表明了立法者对其价值功能和立法技术的存疑和困惑。从整体上看,规定取得时效制度利大于弊,应在物权立法中有所体现。  相似文献   

14.
海关事务担保制度是解决严密监管和便利通关矛盾的最佳制度。《海关法》开我国行政担保立法的先河,从法律层面确认了海关事务担保制度,但其规定过于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担保条例》正是基于对海关事务担保制度的具体化和统一化而起草。但由于海关事务担保缺乏行政担保的理论支持,其立法也只能说是一种尝试,还不够完善和成熟,所以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去分析研究。本文以比较研究的方法,结合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的立法,从进一步完善海关事务担保制度立法的角度出发,对海关事务担保的性质、担保人资格、担保方式、担保责任等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相似文献   

15.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擅自留置海关监管货物之行为认定为违法并予以处罚,但留置作为民法上的概念,有着特定的含义、性质、表现方式和当事人。一旦成为海关行政处罚之标的,则立刻呈现出与本项规定的其它违法行为如开拆、调换、抵押等所迥异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如何在实践操作上即维护法律之严肃,又不侵犯当事人之合法权益?本文在从民法和行政法的不同视角对留置进行审视之后尝试提出了一些对策。  相似文献   

16.
目前关于劳动仲裁时效的立法及法律解释存在不同的提法,导致对劳动仲裁时效的理解较为混乱,从而影响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本文认为,完善劳动仲裁时效制度应考虑设立时效制度的意义、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劳动争议解决体制等因素。建议劳动仲裁时效制度沿用民法的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62条确立了收缴制度,有效地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海关的执法疑难问题。但是,对于收缴制度的性质以及适用范围,一直存有不同的观点。收缴性质上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还是属于行政处罚将直接导致其适用法律的不同,而其适用范围的厘定则有利于解答实践中遇到的困惑。收缴从本质上应归于行政处罚的范畴,是立法者对于特殊情况下不宜适用没收的行政处罚措施作出的变通处理。海关在执法实践中应将收缴制度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适用,同时严格限定收缴的适用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防止执法过错的出现。  相似文献   

18.
自《担保制度解释》出台以后,有关担保的多数实践疑难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司法审判思路也更为清晰。然而经研究发现,该解释的部分规则本身在理解上以及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疑点,且这些疑点不容忽视。通过对《担保制度解释》第18条将《民法典》第700条中“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限缩解释为“主张行使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担保物权”这一行径展开研究后提出疑问,第18条是否承认了担保人的的代位权?除此以外,《担保制度解释》第18条的规定与《民法典》部分规则存有偏差,有诸多具体问题需通过论证加以矫正。故文章将以《担保制度解释》第18条的规定为着眼点,对与担保人追偿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解释方案。  相似文献   

19.
消灭时效是民法上的重要制度,我国现行民商事立法对消灭时效有较多规定,但远未达到体系化和严密化,首先“消灭时效”概念应代替“诉讼时效”概念,针对消灭时效的客体,本文考察了世界各国的主要立法体例,赞成以请求权作为消灭实习的客体,并对请求权进行具体分类。  相似文献   

20.
“漏缴税款”是海关行政处罚中较有争议的一个的问题,对该词的不同理解,会导致海关行政处罚结果的天壤之别.通过法律解释学中文义解释、逻辑解释、目的解释、系统解释四种主要解释方法对该词进行分析,可发现“漏缴税款”的字面含义为“税款有流失”,不包括“税款可能流失”的风险,且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漏缴税款”(漏税)均以“税款有流失”为认定标准,海关“涉税”违法行为处罚条款的设定也是以确保海关正常履行征税职责为目的,故海关行政处罚中的“漏缴税款”应理解为“税款实际流失”.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