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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晓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5,(8):11-13
2005年7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以下简称《保护规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保护规定》的出台旨在有效保护我国的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保护规定》出台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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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须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1):52-54
地理标志产品是一个国家地理、文化和传统工艺的结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是国家质检总局按照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关于地理标志的规定,作为应对“入世”、扶优扶强的重要措施。2005年6月。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国家质检总局在总结、吸纳原有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于2005年7月15日开始施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充分体现了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注册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标准等“五个统一”的原则,它的制定、发布和施行体现了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特色.标志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在我国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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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5,(9):14-15
第一章总则(略) 第二章申请及受理 第八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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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总被引:3,自引:1,他引:3
李凯年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6,(3):59-60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在世界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开展得比较晚,从1985年3月10日加入《保护IT业产权巴黎公约》算起,只有20来年的历史。虽然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在法规建设、执行体系、申请主体、推进方式等许多方面还不尽完善,特别是《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两部现行法规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2005年6月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并于同年7月15日起施行。该规定的施行,将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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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督与选择》2008,(12):62-63
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对于保护我国民族精品和文化遗产,提高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的附加值和在国外的知名度,扶植和培育民族品牌,保护资源和环境,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可持续发展,增强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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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质监局将加强对假冒地理标志产品的打假力度,对那些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行为,将按《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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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雪芬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0,(9)
三明市地处内陆山区,是福建省主要商品粮基地和农副产品生产基地,这里地理环境独特,农业资源丰富,辖区内各种土特产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形成初具规模的加工业。2010年以来,永安安砂淮山、宁化淮土茶油先后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同时大田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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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9,(4):35-35
日前,由建宁县提交的《地理标志产品建莲》国家标准已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正式发布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24号)),于2009年6月1Et起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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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国兴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4,(5):24-26
案情简介
2014年1月,Z市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B香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仓库内有检验合格、待销售的香醋成品若干箱,外包装上印有生产商B公司,委托方S省C公司,并贴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等信息.经进一步调查核实,B公司已取得香醋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于2010年取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使用权(第四批),C公司委托B公司生产香醋的行为,也已按规定办理了有关食品加工备案手续,现场发现的香醋产品经抽检也全部合格.
据此,执法人员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B公司各项手续齐全,产品也是合格的,不存在违法行为,不应当进行处罚.另一种意见认为,虽然B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的有关要求,但是违反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应当给予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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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长华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7,(4):47-48,52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一项与WTO接轨的制度。本文论述了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分析了新时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特点,并就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提出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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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榕英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2,(10):24-25
geographical indication,一般译为地理标志。1993年GATT各成员国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中第22条第1款规定:地理标志,系指标示出某种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某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依据以上可知,地理标志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特定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该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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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日,龙城太原一幅花团锦簇、生机盎然的景象,《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山西老陈醋》专用标志使用新闻发布会在这里召开了。山西紫林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宁化府益源庆醋业有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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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保护在国际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无论是欧盟这些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家,还是美国和澳大利亚等移民国家,都非常重视地理标志的保护与培育.但是,作为拥有丰富地理标志资源的中国,目前对地理标志研究、保护和利用情况还还处在起步阶段.国内企业对地理标志的认识与了解并不深入,对地理标志的使用和保护也未得到相应重视.因此,从地理标志经济价值的基本视角,进行一些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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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醋业在山西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老陈醋,是山西名副其实的一大“宝”.多年来,山西老陈醋以其绵香醇厚的优秀品质享誉海内外,位居中国四大名醋之酋,并有着“天下第一醋”之美称、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于2004年8月9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实施,这对山西老陈醋的发展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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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年第5期案例沙龙专栏刊载了陈永远先生的《冒用产品原产地如何处理》一文,对B公司在生产C产品过程中,对从D县采购的C产品依旧标注产地为A县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产生了三种意见。分析起来,关键在于正确区分产品产地与地理标志产品不同的保护制度。产地是指产品生产的所在地。一些产品因产地不同,其性能和质量指标可能会有较大差异。特别是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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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7):22-23
案情回顾《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年第5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冒用产品原产地如何处理》介绍了这样一起案例:2012年4月6日,A县质监局食品监管人员对B公司进行日常巡查,发现C产品合格证上标注"产品名称:C,食品原产地:XX省A县,产品标准:Q/ZMX001-2009",但B公司工作人员正在车间包装的C产品与A县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A县C"有明显区别,A县局食品监管人员立即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后经调查,B公司包装C产品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这批C产品是从D县(D县也盛产C产品,但未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购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