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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会计监督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会计责任主体意识,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自觉为会计人员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保障。只要真正发挥会计监督作用.就能预防、制止和纠正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保障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通过强化单位负责人责任主体思想和宣传会计监督作用,督促各单位领导重视  相似文献   

2.
一、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新《会计法》第四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从而确定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应该说这是新《会计法》在原《会计法》基础上取得的重大突破之一。原《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都是会计责任主体,要求大家都负责,结果造成多重主体,无人负责,会计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也…  相似文献   

3.
新《会计法》的产生 ,标志着我国会计业界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新《会计法》在 6个方面有重大进步。进步之一 :单位负责人由共同责任主体变为第一责任主体。原《会计法》规定 ,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其他会计人员都对会计行为负责。其结果是大家负责 ,大家都不负责。这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滋生蔓延的症结所在。新《会计法》抓住这一关键 ,彻底变革 ,在总则第四条就明确规定 :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确立了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第一责任主体的地位 ;也就是说单位会计行为出了违法违纪问题…  相似文献   

4.
一、新会计监督体系的主要特点 1、构筑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虽然社会监督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原《会计法》没有包括社会监督的内容,修订后的《会计法》及时补充了这一内容,增加了有关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专门条款,保障了社会中介机构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得以较大改善。因而从立法的高度,构筑了包括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2、重新明确了内部监督的责任主体 新《会计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取消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  相似文献   

5.
会计责任主体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新《会计法》出台后 ,一种主流观点认为 ,新《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 ,会计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 :“这是此次修订《会计法》重大突破之一”。原来规定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它人员都是会计责任主体 ,要求大家都负责 ,结果往往都无人负责。从实际情况看 ,编制虚假会计信息等违法行为多是在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下进行的 ,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就抓住了矛盾的关键 ,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造假帐屡禁不止的问题。财政部会计司高一斌也认为…  相似文献   

6.
企业法人的会计责任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二是应当在本单位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和完整。三是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  相似文献   

7.
张璞 《陕西审计》2005,(1):32-32
企业法人的会计责任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二是应当在本单位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和完整。三是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四是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相似文献   

8.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确规定 ,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 ,即责任主体 ,并在法律责任的第六章中 ,规定了具有很强操作性的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和罚款的条款。这些条款有力地制约了某些单位负责人因形形色色的私利而指使或强迫会计人员弄虚作假的非法行为。这样 ,当出现假会计信息等违纪、违规的行为时 ,单位负责人再也不能以“不懂会计”为借口推卸责任了。会计人员摆脱了既在单位负责人之下 ,同时又要监督单位负责人的两难境地 ,从法律上明确了会计人员抵制违纪违规的正当行为 ,既是为国家负责 ,也是对单位和单位…  相似文献   

9.
一、《会计法》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的相关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 )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第二十一条 )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第二十八条 )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单位或者有…  相似文献   

10.
《会计法》在立法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会计法》在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会计主体内外责任承担划分不明确。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在责任承担上并未明确会计人员外部责任,在法律责任的规定上,多次提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其中的会计人员”。这种规定隐含着对信息质量,  相似文献   

11.
海文  纪俭 《内蒙古财会》2000,(10):38-38
新《会计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 ,为加强会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为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法律武器。新《会计法》把规范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作为出发点 ,进一步明确了会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职能作用 ;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行为负责 ,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进一步完善了会计核算规则 ;强化了会计监督制度 ;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明确了处罚手段。当前 ,我们要大力宣传 ,切实贯彻落实新《会…  相似文献   

12.
《会计法》第4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21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在会计工作中的责任,对于保证依法理财意义重大。 其一,旧《会计法》中对单位负责人没有明确其法律责任,把会计工作仅仅看成是财会部门、会计人员的事情,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追究的是财务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会计人员的责任,如果  相似文献   

13.
新《会计法》将于 2 0 0 0年 7月 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会计法制建设的大事。当前 ,全国各地已掀起学习新《会计法》的热潮。我们广东省南海市九江镇以新《会计法》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新课题全面组织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学习新《会计法》 ,对新《会计法》加深理解 ,突出强调 7个方面内容 :一是突出规范会计行为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立法宗旨 ;二是突出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即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三是完善了会计记帐规则 ;四是强化了会计监督制度 ;五是实行会计从…  相似文献   

14.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对本 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负责”,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单位负责 人是本单位会计责任的主体。本文就单位 负责人如何履行会计责任谈点看法。 一、单位负责人应加强自身的会计责任感,做到以身作则。当前,许多单位出现的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资料不真实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水平参差不齐的客观原因,也有对会计人员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的原因。笔者认为管理不严、约束不力是由于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造成的。有的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为了满…  相似文献   

15.
修改后的《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那么单位负责人怎样切实承担起《会计法》规定的作为会计责任主体的职责呢?笔者认为应该把握  相似文献   

16.
对会计监督主体的异议河北省大城县财政局刘殿庆《四川会计》1997年第9期刊登《试谈我国会计监督的主体问题》一文,不同意《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作为会计监督主体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的提法,认为会计监督主体应该是单位会计负责...  相似文献   

17.
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的《会计法》,强化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责任制,对会计素质有一个全新的要求,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会计活动的监督和制约,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一、必须重视会计人员素质对会计工作的影响 多年来实践证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必须看到,会计核算中一些问题的产生,固然有外部会计环境因素以及受单位领导干预等影响,同时,不可否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新修改的《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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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有三个明确规定。其一、明确规定两个必须一个不得。各单位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办理会计事务 ;各单位不得以虚假的事项、资料办理会计事务。其二、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行为负责。与往不同 ,原《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都是会计责任主体 ,本意大家负责 ,结果造成无人负责。新的《会计法》规定了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 ,单位会计工作出现问题 ,首先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其三、明确规定对违反《会计法》者的处罚责任。一是对单位、对直接负责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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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总则第四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是明确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这一规定使会计人员摆脱了既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之下 ,又要监督本单位负责人的尴尬境况 ,解除了原《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双重身份”。过去 ,会计人员既要为国家利益负责 ,又要为单位利益和职工个人利益负责 ,常常处于矛盾的焦点上。当出现假账、假报表、“小金库”等违规、违纪时 ,单位负责人往往以“不懂”、“不知道”、“不了解”等等借口把主要责任推给会计人员。…  相似文献   

20.
于伯雍 《活力》2005,(7):46-46
一、会计责任的明确化由于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开创阶段,在现时条件下,会计信息是企业全部经济活动的最终体现,要确保它的真实性,就必然要加强会计工作,实行会计监督,明确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责任。而《会计法》第一章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把“领导”改为“负责”,虽然只是两个字的改动,但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解决会计工作混乱和假账泛滥的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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