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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是为实施横向生态补偿而建立的一系列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的总和,是对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监管评估等核心内容作出的规则性安排。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制定完善生态补偿等领域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系统分析横向生态补偿内涵和特征的基础上,提出公共物品理论、产权理论、生态产品价值理论、外部性理论、法治理论是确定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监管评估的重要理论基础。围绕"谁来补、补给谁、补多少、如何补、如何管"等核心内容设计了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框架,研究提出要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通过合理确定生态受益区范围明晰补偿主体;按照"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通过完善"四权分置"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明晰补偿对象;以边际成本法和双方博弈法为依据,确定科学合理并且现实可行的补偿标准;综合运用公共政策手段和市场手段,探索灵活多样的补偿方式;以公平公正公开为主要原则,建立多元参与和双向对等的监管评估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本文还提出了实施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的相应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2.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呼声和要求已日趋高涨。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当前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分析生态补偿机制在建立中的难题,并针对性地进行了初步政策思考。  相似文献   

3.
维护环境生态,已是全球共同关注的重大课题。我国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早就明确提出: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的资源开发原则。党的十  相似文献   

4.
虽然不同地区和领域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措施有所区别,但其主要内容一般都要包括明确生态保护对象与目标、落实生态保护任务、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完善法规制度体系等五个方面。《环境经济》第八期封面系列文章“生态补偿浙江的前行模式调查”说明了这一点,当然,以“中华水塔”不断流、生态移民“移得出、稳得住、富得起来”为主要目标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也不会例外。  相似文献   

5.
姚红义 《生产力研究》2011,(8):17-18,41
文章在对生态补偿内涵及其经济学基础、生态补偿理论依据之定性分析基础上,以黄河、长江为例,从其中下游受益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人均消费两方面对三江源生态补偿方式尝试定量分析,依据不同补偿标准(系数)运用简单模型法来计算三江源流经地区生态补偿数额,并提出补偿方式实施的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6.
经济补偿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政策工具,耕地保护补偿是生态补偿的重要构成,但目前地区间横向耕保补偿机制缺失.生态视角下,仅以耕地农产品供需关系衡量补偿关系和标准的方法欠缺理论完备性.耕地保护补偿的理论根源是耕地资源配置的市场和政府失灵,补偿机理可还原为耕地价值的分配调整,耕地保护的机会成本损失和外部性分别是上下级“纵向”和地区间“横向”补偿的依据.基于耕地价值供需平衡的假设和简化推论,综合省际统计和调研数据核算各省区耕地“全价值”年均单产,比较全国和各省人均耕地价值占有量,可将各省份划分为耕地赤字和耕地盈余区,依据耕地价值量差值建立横向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7.
作为公共产品的生态资源环境具有投入产出的外溢性,区域生态资源环境变化与相关区域之间的联系千丝万缕,但如何促使环境受益地区对付出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进行合理补偿,关键在于进行科学合理的定量。即通过区际生态补偿标准的确立与核算为现实中的生态补偿提供实际可操作的价值估算依据,增强生态补偿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情不一,因此,唯一的生态补偿计量方法并不实际,应该在一定的指导原则和模型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各资源环境承载区的实际,研究探索定量化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价值评价体系。  相似文献   

8.
作为公共产品的生态资源环境具有投入产出的外溢性,区域生态资源环境变化与相关区域之间的联系千丝万缕,但如何促使环境受益地区对付出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进行合理补偿,关键在于进行科学合理地定量。即通过区际生态补偿标准的确立与核算为现实中的生态补偿提供实际可操作的价值估算依据,增强生态补偿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情不一,因此,唯一的生态补偿计量方法并不实际,应该在一定的指导原则和模型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各资源环境承载区的实际,研究探索定量化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价值评价体系。  相似文献   

9.
我国生态补偿问题及其应对策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润高 《新经济》2005,(5):88-91
1990年,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中提出“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和“开发利用与保护增殖并重”的环境保护方针,首次确立了生态补偿政策。  相似文献   

10.
胡盾 《经济师》2010,(6):63-65
文章从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问题的提出入手,对我国当前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现状进行分析,认为在当前的法律体系中对由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都不存在真正意义的生态补偿,即便是具有补偿性质的资源税费也不具有补偿环境生态功能减损的性质,充其量不过是对矿产资源的资源价值的经济补偿而已。因此得出结论:制度的缺失是造成当前资源开发生态补偿不能充分解决的关键所在。文章结合上述分析对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补偿进行了法律界定,同时认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实质是在矿业企业、受益地区和受损的矿区环境及矿区居民不同主体的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和生存利益与发展利益之间进行的动态协调,并具有预防环境问题的产生、引导矿业企业把环境损害纳入生产成本、约束矿业企业保护环境减少损害的功能。接下来文章从分析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与现实依据入手,认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当前矿产品定价不合理的问题和"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问题。并得出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可持续性原则和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应该成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1.
我国流域上游地区为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实施严格的源头控制,并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因此,亟待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流域生态补偿是以水资源作为流域生态系统的重要控制因素和补偿载体,通过水资源能有效转移上下游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本文以湘江流域为例,从生态建设与保护成本分析法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法两种方法出发,对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进行量化,得出制定科学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应凸显水资源价值,依据地区差异实行差异性补偿的结论。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在实施的生态补偿以财政补偿为主,其中,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补偿所占的比例最高。鉴于这种情况,作者从地方公共品供给的角度,考察了由于补偿原则和收益原则的内在矛盾——在功利主义回报原则下,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难以达到完全补偿;在自然回报原则下,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显著的使分配非中性,违背自然回报原则所要求的中立性——不能同时达到补偿的完全性与中性。由于这种内生缺陷的存在,中央政府供给地区生态补偿时难以使所有地区都满意,其本身也陷入难以进退的矛盾境地。本文认为在我国纵向转移支付占据主导地位的今天,政府若要有效供给诸如环境保护类型的溢出性地方公共品,就应该转变单线条的由上至下的转移支付模式,强化地方供给,加强地区之间的横向交流,如让地区之间直接谈判如何划分合作的收益或如何进行横向的补偿,以使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地区生态补偿责任。  相似文献   

13.
为全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的设计依据和横向补偿模式提出了理论框架和实践指导.总结出目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五个突出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两点解决思路:(1)在评估上游的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成本和下游的生态系统损失的基础上确立生态补偿标准;分析了将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值作为生态补偿依据的不合理性;分析了用污染物削减成本或生态修复成本代替生态损失的不恰当的逻辑;论述了补偿标准确定过程中协商和博弈的重要性. (2)构建以基于市场的横向补偿为主、财政纵向转移支付为辅的新型动态复合生态补偿模式.提出污染物转移削减这一合作治污途径,并采用污染物转移削减支付(一种横向补偿形式)进行生态补偿.  相似文献   

14.
文化生态补偿的理论内涵及框架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化生态补偿是生态补偿理论研究及文化保护实践中的重要命题。在重点分析文化生态补偿的理论内涵及逻辑框架(什么是文化生态补偿)的基础上,从文化生态补偿的补偿主体(补给谁)、受偿客体(谁来补)、标准核算(补多少)、补偿方式(怎么补)、时空尺度(补多久、在哪补)等方面对其核心问题进行了分析。文化生态补偿是一种协调文化生态保护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以文化生态系统为对象,以促进其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为目的,以政府和市场为主要手段,涉及文化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文化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等方面,基于不同时空尺度特征,可采取受益者补偿、社会补偿、自我补偿、政府补偿等多种方式实施综合补偿。  相似文献   

15.
论文讨论了跨界生态补偿由损害补偿向保护补偿转变的“反向补偿”机理,构建了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跨区域生态补偿理论框架。研究表明,理论上流域生态横向补偿标准设计应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供给、支持、调节、文化四大功能,同时兼顾区域生态共同体思维,利用支付意愿、支付能力两调节系数进一步确定补偿款项的转移额度。新安江补偿案例研究结果说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的补偿标准在跨区域生态问题上能够有效弥补跨区域补偿力度不足的问题,厘清损害补偿如何向保护补偿演化的路径,促进地区间平衡发展,完善生态补偿经济学公平理论,并为政府制定全国统一的跨界生态补偿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经验数据。  相似文献   

16.
正新环保法在不同章节多次分条款强调了不同的环境经济政策,并时现行环境经济政策进行了切合实际的完善与修改,这说明国家正在从法律层面进一步促进环境经济政策的落地。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中的第31条提出,"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  相似文献   

17.
中国能源生态足迹与能源生态补偿的测度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本文从探求中国能源可持续消费出发,运用生态足迹模型,重点将中国29个行政区域化石能源消费的生态足迹进行了测度,并且进行了横向对比,生态赤字大小的顺序为东部〉中部〉西部。同时,以生态系统服务和生态足迹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从国家宏观层面建立生态补偿的判定标准、量化模型。在此基础上以中国各省份为例,研究中国区域之间的生态补偿量化问题,建立这种补偿的理论基础并尝试确定补偿的标准。结果显示:有19个省市需要向其他地区支付一定的生态补偿。应支付生态补偿的地区多为东部沿海的经济发达地区。应接受补偿的地区多为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建议国家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协调区域生态服务与生态占用的矛盾。  相似文献   

18.
草原生态补偿是促进农牧民增收和草原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该机制的建立,从制度上可以保证农牧民的生计,从行为上可以引导农牧民调整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实现草原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草原生态补偿应落实好草原承包制度,要充分考虑到合理载畜量,在补偿方面以草畜平衡、管护、燃料替代等方面为重点,逐步建立和完善草原生态补偿制度体系。草原生态补偿体系在完善过程中要重点抓好落实草原保护制度,加强后期保护工作力度;积极推行草畜平衡制度,严格控制载畜量,限制超载放牧,规范草地利用制度,保护草原天然植被;加大草原地区投资力度,保障草原地区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草原监理机构,依法行政保护草原资源;强化牧民的草原环保意识及其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  相似文献   

19.
吕程  张道宏 《经贸实践》2016,(16):240-241
草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是通过法律构建的,受益主体对因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付出代价对象进行必要补偿的调整机制.其中的"代价"不仅指草原生态建设与保护成本,亦包括为养护草原而放弃的机会成本.本文从辽宁省草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现状入手,分析其法律层面及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健全辽宁省草原生态补偿法律体系、构建多样化草原生态补偿模式、提升草原生态补偿标准、完善草原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20.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生态补偿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建立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通过解决为什么补偿,谁来补偿,向谁补偿,补偿多少,如何补偿等问题,调整相关主体环境利益及其经济利益的分配关系,从而激励生态服务功能提供者的生态保护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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