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张亚慧 《商》2014,(19):161-162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自形成以来,其保护力度和广度呈现出不断扩张的趋势。"TRIPS-Plus"是在TRIPS协定实施后发达国家为推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高标准的新形式,它所确定的"TRIPS-Plus"标准既使得广大发展中国家承担了高于TRIPS协定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还使发展中国家占优势的传统利益受到限制。本文围绕"TRIPS-Plus"协定产生原因、特点、法律依据以及其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中国的立场与对策。  相似文献   

2.
"TRIPS-递增"协定的发展是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此类协定与WIPO体制和WTO体制的复杂关联是支配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秩序的决定性因素。将"TRIPS-递增"协定予以类型化分析并研究其共有的制度特征,有助于更深刻地认识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发展趋势,也有利于发展中国家调整其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3.
TRIPS协议中有关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是国际软件保护适用最广泛的规则。我国现行相关法律与TRIPS协议在相关权利上、某些权利保护方式以及保护水平上还没有实现充分对接,需要进步修订以适应TRIPS协议相关标准。我国软件企业在发展中必须进一步全面了解TRIPS协议、遵守TRIPS协议相关规定,同时高度关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新趋势。  相似文献   

4.
国际经贸中的重要国际条约———WTO框架下的 TRIPS协议中,并没有涉及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在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尚未纳入 TRIPS协议之前,发展中国家应当灵活利用 TRIPS协议中的弹性条款以保护本国利益.在 TRIPS协议中保护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应兼顾传统文化来源地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积极运用弹性条款来建立保护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立法机制,以此来维护属于我国传统文化国际化的精神利益和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在国际贸易体制日益由多边转向区域化的背景之下,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立法格局和保护水平也在发生变化。首先,知识产权国际立法机制发生重大转变。发达国家正绕过现有TRIPS、WIPO等多边体系,另起炉灶。其努力方向有二:一是借助近年兴起的以TPP、TTIP为代表的区域贸易协定,二是制定以《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为代表的知识产权诸边协定;其次,各方在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上的博弈更加激烈,一方面由发展中国家发起的"TRIPS递减"运动不可忽视,同时发达国家内部出现的反知识产权强保护思潮也成为新的看点,另一方面,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上升的长期趋势并未改变,"TRIPS递增"仍是主流。未来知识产权国际立法机制是维持多边体系还是走向区域化,有赖于国际贸易体制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增减则取决于各方力量的消长。在我国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背景下,我们应积极参与有关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将知识产权议题置于国际经贸发展大局中,更加开放地看待"TRIPS递增"趋势,并坚持多边和区域并举。  相似文献   

6.
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探析——以Trips协议为视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蒋浩 《商场现代化》2008,(17):298-300
商业秘密越来越成为市场竞争中的极重要的因素,TRIPS协议第39条对商业秘密保护做了专门的规定,并明确把商业秘密纳入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本文通过比较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与TRIPS协议的相关规定,找出两者之间的差距,分析了商业秘密法律制度产生的内在动因,进而对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完善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以期促进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更好地适应国际一体化需要。  相似文献   

7.
蒋浩 《商业科技》2008,(17):298-300
商业秘密越来越成为市场竞争中的极重要的因素,TRIPS协议第39条对商业秘密保护做了专门的规定,并明确把商业秘密纳入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本文通过比较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与TRIPS协议的相关规定,找出两者之间的差距,分析了商业秘密法律制度产生的内在动因,进而对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完善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以期促进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更好地适应国际一体化需要。  相似文献   

8.
知识产权保护与自由贸易的冲突由来已久,TRIPS协议实施后,更引发了国家之间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在贸易及其他利益方面的多种冲突,因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加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协调,我国也应采取相应对策以减少知识产权冲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9.
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经贸活动产生了大量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TRIPS 协议将知识产权纳入 WTO 规则的调整范围,删除和修改我国有关法律中和 TRIPS 不相适应之处,使之更完善,以及努力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执法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0.
后TRIPS时代TRIPS-plus强势扩张,其适用的效果加速了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的全球化,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棘轮效应,又缩减了发展中国家利用TRIPS协议弹性条款的自由选择空间,对发展中国家造成诸多不利影响。非违反之诉如能适用于TRIPS,有助于重申和发扬协议的利益平衡精神,匡正TRIPS-plus条款。发展中国家可以重新考虑TRIPS协议下非违反之诉的适用问题,在规则细化完善的基础上,将其作为一种极好的防御措施来应对不断升温的TRIPS-plus扩张压力,使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  相似文献   

11.
赵琪  曹阳 《现代商贸工业》2011,23(3):253-254
现阶段,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主要针对的是工业生产中的知识产权,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普遍应用的手段显然不能避免传统药物知识和生物资源被一些国家无偿占用。具有丰富传统药物知识的发展中国家成了现代知识产权保护下的弱势群体。按照TRIPS协议,成员国必须为植物品种提供保护,既可以采取专利手段,也可以采取有效的专门立法的手段,或是二者相结合。泰国就是专门立法的典范。  相似文献   

12.
地理标志多哈回合谈判进程及对我国农业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众多国际条约的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包括地理标志在内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已经进入了全球化的时代。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如何在国际知识产权相关问题谈判中为自身的发展赢得空间,已经不单单是一个技术问题,这将对其经济利益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本文认为在传统知识产权领域核心技术大部分被发达国家占据,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主要由发达国家制定的情况下,发挥我国的传统优势,加大地理标志的保护将有利于我国参与贸易全球化,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因为地理标志的保护往往最能够发挥我国的资源优势,对增强我国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放大作用。文章介绍了多哈回合地理标志的最新谈判情况,以及我国目前有关地理标志的立法及保护现状。文章呼吁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应该采取"内外兼修"的方法。即对"内",将保护地理标志作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建立起一套管理统一、权利义务分明的地理标志法律体系;对"外",合理运用多边谈判和双边谈判的国际场合,在给予别国进一步市场准入的同时,大力地推动有利于我国农业发展的地理标志国际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3.
梁婧 《华商》2008,(15):48-49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知识经济进步使得本身具有垄断性和地域性的知识产权被推到了国际保护的浪尖。发达国家以其丰富的知识产权作为发展经济的一大筹码而力图推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全球化,同时发展中国家又期待以一个完整的知识产权机制采带动国内经济的腾飞继而纷纷加入接轨国际立法的行列。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取代关贸总协定,TRIPs协议的缔结将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化。发展中国家的过渡期已过,知识产权立法的一体化,使得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进入了后TRIPs时代。而此时,TRIPs协议的发展将意味着更多。  相似文献   

14.
发展中国家与最不发达国家日益严重的公共健康问题使知识产权保护(TRIPS)协议安排的缺陷日益凸显。2001年 WTO 多哈部长会议通过的《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再次确认了成员政府通过 TRIPS 赋予的灵活性以解决公共健康危机的权利,但未根本解决 TRIPS 协议安排(尤其是强制许可制度)上的缺陷。如何弥补 TRIPS 协议安排上的缺陷以及发展中成员与最不发达成员如何有效利用 TRIPS 框架下的灵活性规定保护公共健康,不仅是公共权益的必然要求,更是对知识产权保护价值目标的重新思考。  相似文献   

15.
TRIPS协定的签订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推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对其理性的认识是我们正确理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重要前提。"TRIPS-递增"协定的广泛推进使我们迎来了后TRIPS时代,在这样瞬息万变的时代下,中国的选择就变成了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  相似文献   

16.
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是随着国际贸易出现大量盗版和假冒商品等非法贸易的情况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从TRIPS到ACTA,再从ACTA到TPP,随着国际知识产权新规则的深入发展,边境保护制度呈现出标准高、范围广、执法严等新趋势。面对挑战,我国应从国家战略、海关制度建设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三个层面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   

17.
全面分析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下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发达国家借TRIPS协议极力推行主要强化商业育种者利益的TRIPS协定下的UPOV保护模式,一些发展中国家则正在寻求一个更适合于本国农业和社会经济环境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典型的如印度、非洲统一组织以及粮农组织的保护模式。并对由此形成的国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格局进行相关博弈分析,从而提出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1994年4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是《乌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一个附件。该协定将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纳入世界贸易的总体框架之下,从而使知识产权与商品贸易、服务贸易并列成为WTO的三大支柱。在TRIPS协定制定以前,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的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GATT)的工作重点为降低关税和调节贸易争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在达成TRIPS协定以后,知识产权从此进入世界贸易框架,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覆盖到国际经济和贸易的各个领域。在驰名商标保护方面,TRIPS协定对《巴黎公约》保护驰名商标的规定进行了重要补充,其第16条第二、三款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延伸到服务商标,将对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大到不相类似的商品上。  相似文献   

19.
后TRIPS时代,递增获得了广泛的扩张,并对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而《反假冒贸易协定》更将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提升到一全新高度,进一步彰显了TRIPS_递增的生长趋势,必将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产生重大影响。在此背景下,把握TRIPS_递增及其在《反假冒贸易协议》中的特性,探析积极的应对措施乃本文目的所在。  相似文献   

20.
随着TRIPS协议的签订,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全球化,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与FDI关系问题引起了日益广泛的关注。该文就知识产权保护与FDI关系的相关文献进行简单梳理并评述,以期为后续研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