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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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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承包地“三权分置”是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理论创新,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和放活经营权是“三权分置”改革的主要内容。本文通过评述方法厘清了“三权分置”的理论内涵,结合实际案例比较分析了政府主导型、股份合作型、市场主导型三种不同类型“三权分置”实践模式的产权基础、治理模式和经济绩效,并就“三权分置”改革中的产权界定、“三权”关系、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和土地流转中的政府行为规范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2.
战后日本农地制度的变迁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农地制度的变迁经历了四个阶段:实行“耕者有其田”,确立自耕农体制阶段;放宽土地所有权流转限制,建立“自立经营农户”阶段;鼓励土地使用权流转,提高农地利用效率阶段;鼓励土地向“合意的农业生产单位”集中,提高农业竞争力,突出强调农业多功能性阶段。日本农地制度的变迁给我们很多启示:强化土地承包权,农地的流转应以其经营权流转为主;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协组织;推行农业人养老金制度:培育农业专业经营主体——“认定农业生产者”;农业现代化要同时兼顾保障供给、农民收入和环境保护三大目标。  相似文献   

3.
农地撂荒是在城镇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社会经济现象。在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条件下,农户非农化带来的农地撂荒问题需要通过农地流转来解决。确权颁证增强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排他性,在农地流转便利、流转收益较大的情况下会促进农地流转,进而减少农地撂荒。采用四川省9个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县区市426户农户的调查数据,运用内生转换Probit(ESP)模型的分析表明:已确权颁证农户的农地撂荒概率显著低于未确权颁证农户,土地确权颁证能够有效抑制农地撂荒;土地确权颁证减少农地撂荒具有区位差异,确权颁证对农地撂荒的抑制效应在平原地区、丘陵地区和山区依次递减;土地确权颁证减少农地撂荒具有时间效应,越早确权颁证的农户农地撂荒的概率越低。各地应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但不能为“颁证”而“确权”,要与“三权分置”改革相配合,切实保障农户土地权益,有效促进农地流转;在山区和偏远地区,还应克服农业生产及自然条件的限制,降低农地经营成本,扩大农地流转的规模效应和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4.
在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地流转成为推进“三农”发展的关键。只有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才能促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目前,河北农村土地流转虽已具备一定规模,但仍存在制约瓶颈,导致土地流转效率低、成本高:土地流转模式较为单一;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不发达、流转市场机制不完善;金融支持力度不足等。对此,应采取相应对策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包括:政府加大对土地流转的引导和监管;创新土地流转信托高级模式;完善农地流转信托机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相似文献   

5.
雄安新区建设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性战略选择,必然会对京津冀城市群产生影响。采用灰色预测法对京津冀城市2022年人口和GDP进行预测,通过城市首位度、人口基尼系数、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Zipf维数、地理联系率、经济联系强度等指标,考察城市群人口规模空间分布特征和经济联系强度空间特征。实证研究发现:雄安新区设立有利于京津冀城市群人口规模均衡分布,提高京津冀城市群的整体经济联系强度,推进京津冀城市群京津石核心区打造。进而从正确把握雄安新区建设的区域功能定位、创新地区间利益分享机制、推进京津冀城市群一体化建设、转移承接与建设同步等方面对雄安新区建设和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6.
土地承包法的颁发与实施是为了赋予农户安全稳定的农地产权,以加快农地市场流转,促进农地有效、可持续利用。但由于农村土地政策在实施上长期过度依赖于农村集体,因而出现偏差。以农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为初始形式的农地登记制度的引入,提高了国家对农民合法土地权利的保护力度。农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发证在使农民获得完整的合法土地产权、增强农民对土地权益的了解与信心、对抗农村集体干预、降低土地交易成本等方面创造了有利于农地市场流转的条件。江苏南通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农地承包经营权发证率较高的地区,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越发达,农户对农地产权稳定性信心越高,农地交易费用越低。中国有必要按照规范土地登记制度要求,继续农地登记制度建设。以彻底实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7.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具有促进中小城镇化和显化农户土地财产的作用。我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已经具备政策、现实和平台基础,实行集体建设用地交易省级统一管理具有显著的优势。因此我国新增建设用地应实行新地新制度,无论城乡其新增建设用地都统一归为建设用地范畴。建立和完善县级以上有形土地交易市场,将集体土地交易和城市土地交易市场合并,实行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制度,将会推动我国土地市场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变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土地法律制度与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现实已经不相适应.城乡分割的二元土地制度、农地的产权残缺及其所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的日益强化,限制了农地的流转,而经济主体对潜在利润的追求又诱致着新的制度变迁.为此,需要对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法律进行修改或调整,明晰农村土地产权,明确土地流转的收益分配,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建立和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9.
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思路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质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加快土地流转有利于明晰土地的产权关系,有利于促进农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有利于推进农业机械化;为此必须创新观念,进一步巩固农户的承包权,完善农地流转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0.
2015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被称为为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该《意见》明确将土地经营权分离出来,对农村土地流转领域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分类指导,强调指出:农村产权交易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且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  相似文献   

11.
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即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继深圳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本文首先对雄安新区做了简单的介绍,其次分析了设立雄安新区的背景和原因,最后讨论了雄安新区对我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影响和未来的建设与发展。雄安新区的设立将会对我国的经济产生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2.
雄安新区精准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首要任务,规划建设河北雄安新区是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于集中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在准确识别北京非首都功能和前瞻分析雄安新区功能需求的基础,雄安新区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需要做好“七个结合”,抓紧制定承接方案和配套政策,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制定差异化的政绩考核标准,增强承接“引力”,高端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推进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相似文献   

13.
雄安新区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京津冀的行政区划格局,为构建京津与雄安鼎足发展的城市体系框架奠定了基础,也为建设节点城市组团提供了典范。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保定也能充分享有雄安新区发展的红利,雄安新区也成为了保定与天津连接在一起的重要节点。节点中心地在城市群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能够将邻近的中心地连接在一起,提升中心地的互动效率。近邻雄安新区的"肃宁县+饶阳县+安平县"整合在一起的"宁安片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中具有较大潜力,可以成为将保定市、石家庄市、衡水市、沧州市连接在一起的节点,并将任丘市、泊头市、辛集市、定州市连接在一起,这四个小城市分别是"保定—沧州"、"沧州—衡水"、"衡水—石家庄"、"石家庄—保定"等城市链上的重要节点。  相似文献   

14.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进入城乡转型的快速发展期,然而城乡二元结构、现行法律困境以及高昂的交易费用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掣肘。作为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的重要萌发地,浙江通过统筹城乡发展、强化顶层设计、激活基层组织和共享改革成果,在农户承包地制度、农村宅基地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制度试点探索方面取得了有效的突破。习总书记在多个公开场合宣传、推广和号召学习浙江经验,下一步,全国其他地方可在借鉴浙江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农户承包地制度改革,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加快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提升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制度化能力。  相似文献   

15.
小农户家庭经营仍是当前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而且一户经营多块土地的现象较为普遍;农地确权可以通过影响农户的投入决策和土地流转决策对农地利用效率产生影响,因而深入探讨农地确权对农户最大地块利用效率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现有文献对此缺乏研究。本文认为,影响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是农地确权作用于农地利用效率的主要路径之一,单从这条路径来看,农地确权不仅要促进土地流转,而且要使农地向高效率的农业生产经营者集中、要改善农户的分散经营状态,才能显著提升农地利用效率。然而,在现实中可能存在多种因素对该路径形成阻碍,导致农地确权的政策效应未能充分显现。基于2019年在吉林、江苏、四川三省297个村庄抽样调查的1058份问卷,运用DEA-Tobit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的分析显示:相比未确权的农户,已确权农户最大地块利用的综合技术效率和纯技术效率较低,反映出当时样本村庄的农地确权还未有效促进农地利用效率的提高,甚至可能起到相反的作用;相比未确权的农户,已确权农户在确权后的土地转入概率较高,但最大地块面积较小,而有土地转入的农户比没有土地转入的农户、最大地块面积较大的农户比最大地块面积较小的农户最大地块利用的综合技术效率和纯技术效率更高,表明在农地确权影响农地利用效率中土地转入具有遮掩效应、最大地块面积具有中介效应。可见,农地确权提高了已确权农户转入土地的概率,土地的转入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弱农地确权与农户最大地块利用的综合技术效率和纯技术效率之间的负相关性,但并没有加大最大地块的面积,由此带来的经营分散加剧可能正是已确权农户最大地块利用效率低于未确权农户的原因之一。相比已有文献,本文对农地确权影响农地利用效率的土地流转路径进行了深入探究,并针对农户最大地块利用效率进行了经验分析,深化了农地确权的政策效应研究,也细化了农地利用效率的影响因素研究。本文研究表明,不但要继续化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和持续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还应扫除阻碍农户土地流转的其他障碍,加强对农户土地流转的引导和农村土地整治,促使农地向高效率经营主体集中,并努力解决农户多地块分散经营的问题,进而更有效地促进农地利用效率提升。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征用短缺和农村建设用地闲置的矛盾日趋尖锐.从资源配置的层面,集体产权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化流转对于降低国家征地成本和提高城乡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作用.由于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地权和资产性地权制度的缺失,地权交易存在显著的福利损失,致使农村建设用地地权市场不能形成有效的要素配置效率和财富分配机制.因此,农村建设用地地权制度的建构是目前形成有效的地权市场和地权定价机制的核心.  相似文献   

17.
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向何处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适宜的农地产权制度不仅能有效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还能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制度保障。关于中国农地产权制度进一步变革的方向,学术界主要有三种论点:农地国有化、农地私有化及完善论。在对各种论点进行评判的基础上,应该认为,农地国有化与农地私有化都不可行,应继续坚持当前的农地承包经营制度,并看牢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完善当前农地制度的关键还在于强化相关法律的执行力度,建立各类土地流转中介组织,恰当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并进行配套制度的变革。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优化土地等要素配置的策略,这为通过创新土地供给制度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契机。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面临资源环境承载力低、要素呈现"单向虹吸式"聚集流动和"竞争力陷阱"问题。论文通过对13个城市的第二三次产业GDP、建成区土地面积等要素的数据极值化表明,京津冀土地要素跨区域流动既是土地供给侧改革的路径,也是京津冀成长为世界都市圈的必然要求。京津冀跨区域建设用地配置路径和策略,不仅有利于京津冀整体经济效率提升,而且更有利于盘活产业用地和非首都产业转移与承接,还有利于京津冀生态体系治理。  相似文献   

19.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原有的农地两权分置体制已成为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大掣肘。通过三权分置改革将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出来,既通过土地更加灵活的配置有效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又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维护农村稳定,还为新型城市化提供坚强支撑,无疑将对全面深化改革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三权分置改革涉及因素极其复杂,对改革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要求极高,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有效预防威胁土地公有、损害粮食安全和农民土地权益等系列风险。  相似文献   

20.
农地流转动力、模式与障碍:一个文献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发展,农地流转不断壮大,农地市场在不同生产者中配置土地资源,提高了土地生产率.但农地市场发育并不完全,所有权模糊和承包关系不稳定限制了市场作用的发挥,户籍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降低了农户流转农地的意愿,中介组织缺乏和交易合同不规范使农地流转交易费用较高.未来推动农地流转应明晰所有权归属,稳定承包关系,划清集体参与边界,发展中介组织,提高合约的规范化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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