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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社员股金的产权问题。社员股金是社员投入供销社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资财,供销社发给能证明个人财产的股金证,并允许依法继承和转让。在会计核算上,编制股金明细帐,进行单独核证,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社员股金不同于股票,不承担任何风险,即使供销社破了产,也必须首先偿还社员股金。所以,社员股金永远归社员所有。社员股金纳入社有资产,一方面是因为社员股金是供销合作社自有资金的基础;另一方面是由供销合作社的财产属全体社员集体所有的所有制性质决定的。社员股金虽然纳入社有资产,由供销社管理和使用,但其产权始终属于社员个人。所以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不能量化到个人,不能分掉,不然与社员股金永远归个人所有相矛盾。  相似文献   

2.
供销社资产能不能量化到社员名下,是供销社改革中的理论禁区。早在1982年,中国供销社就开始了以恢复“三性”为标志的产权变革,17年来,产权变革停滞不前,合作社产权主体缺位现象基本没有改变,一系列改革措施难以到位,供销社全系统亏损,资不抵债,面临经济崩溃的边缘。追根究底,是改革没有抓住产权创新,而资产量化问题又是产权变革的关键。为此,必须对此作深入剖析。一、供销合作社产权制度的二元化是资产量化到社员的产权基础,充分发挥合作社个人产权的激励作用,是当代世界合作运动的基本经验  合作制与集体制的产权关…  相似文献   

3.
所谓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由所有制实现形式所决定,反映不同利益主体对某一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法定权益。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应属广大社员所有,但是,事实上这些权益目前都不存在或实现不了。 农村信用社的社员主要是农民居民和在职员工,大部分是农民。除在职员工不能退股外,大部分信用社把农民在信用社所入的股金当存款看待,只是科目处理不同,农民入股退股自由,到期付息。农民社员实质上是一个储户,不存在对信用社拥有多少产权的问题,不能做到与信用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农村信用社职工所人的个  相似文献   

4.
50年代建社初期,我国亿万农民踊跃入股入社,供销社迅速发展;1982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文件,供销社改革以清股、扩股、落实农民股权为突破口,恢复和发扬供销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社员股金取得了较大发展,供销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84年国务院国发96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放手吸收农民入股,扩大农民资金比重,使供销社在经济上同农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对社员股金实行保息分红",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入股再起高潮;尤其是1995年中央5号文件《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要求供销社"争取更加广泛的农民群众入社"、"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积极发动社员入股,进一步密切了同农民的经济利益关系,社员股金得到更大发  相似文献   

5.
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制牵动供销合作社的方方面面,组织体制不顺,其它一切也就无从谈起。所以,要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必须首先理顺组织体制。一、大力扩股集资,在组织上充分体现群众性。众所周知,供销社是农民集资兴办起来的。五十年代,农民入股资金占供销社自有资金的50%以上。那时农民是供销社真正的"东家",供销社与农民 "鱼水深情"。但后来在极"左"思想的影响下,所有制性质几经变更,供销社在组织上失去了群众性。农民入股的份额在供销社流动资金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迁西县社目前社员股金只占流动资金的10%,每户社员每年所分红利不过几元钱,农民社员觉得不解渴,对供销社经营的好坏不重视,不大关心。供销社与农民社员之间似乎就是买卖关系,没有其它经济来往。致使农民不承认供销社是自己的,这  相似文献   

6.
1995初迁西县供销社在8个基层社建立了8个股金服务部,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共吸收社员股金540万元,在经济利益上同农民形成了共同体。社员股金服务部实行"入股自愿,退股白由,民主办社,综合服务,保息保值,入社优惠"。在农民中广泛开展扩股吸股。新入股金额不限,发给社员股金证,社员持证在供销社享受四种优惠:购买生活资料享受1—5%的价格优惠,紧张生产资料凭股金证优先购买,滞销农副产品凭证优先予以收购推销,凭证年终可享受1—5%的股金分红。群众反映说,供销社设立股金服务部,体现了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这才叫农民自己的供销社呢!通过创建股金服务部收到了3个方面的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7.
合作制与股份制的比较合作制与股份制,都起源于十八世纪的欧洲,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孪生兄弟。"两制"在形式上有相同之处,都具有集资入股筹集资金功能,实行按股本分红制度,承认入股者为企业的主人,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民主管理机构为最高权力机构,都是"四自一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和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但从"两制"的所有制性质,运行机制比较,又有其原则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1.所有制性质。在我国供销社为农民集体所有制性质,以劳动合作为主体;股份制企业是资本的合作,不改变股本占有者性质。2.组织原则。供销社按照国际合作社原则建立,社员享有入股自愿、退股自由权利;股份制企业是资本实现的形式,只能入股,不允许退股。  相似文献   

8.
联合与合作是供销合作社的本质特征,也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优势所在。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城乡一体化改革,是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必然选择。一、城乡一体化是供销合作社的本质特征首先,从供销合作社的本质属性上看,它是农民群众集资入股兴办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基层供销社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社是由下级成员社和直属企业组成的经济联合体。社员之间是一种互助合作关系,成员社之间  相似文献   

9.
三台县供销社把扩增股金作为真正民办的一个重要标志,从健全机构、增设网点、方便社员入股入手。今年头四个月新增社员股金1800万元,全县社员股金总额达到9200万元,预计6月底突破亿元大关。这个县早就是全国供销社系统扩增社员股金最多的先进单位。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后,他们把扩增社员股金作为为农民办实事、增实力的重要举措,层层落实领导负责制,在全县40个镇(乡),统一建立股金办事处128个,配备专职人员159人,按照社员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尽力为社员扩股提供方便。为提高农民对供销社的认识,县供销社同县广播电台联合,先后在去年和今春联办了《供销社在农民心中》和《供  相似文献   

10.
供销合作社是"集体所有制"的,但这个"集体"的边界从来都是模糊的,导致现实中供销社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虚化。本文应用和发展马克思将所有制问题看作生产的全部社会关系的分析方法,研究了供销社的集体资产产权性质问题。本文追溯供销社集体资产积累的途径,它是1984年之前的"身份农民"所积累的,因此,供销社的"集体"就是所对应地域范围内的那些1984年之前的"身份农民",供销社集体资产可以看作这些"身份农民"的(强制性)储蓄。供销社改革的出路是将这些集体资产的价值相应量化分配给1984年之前的"身份农民",作为他们的养老基金。这是一种类似于德鲁克的"养老金社会主义"与罗默的"证券的市场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11.
坚持和发展合作制首要的一点就是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农民是供销合作社产权的所有者,只有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才会具有蓬勃的生命力。如何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当前供销社改革中所探讨的热点问题之一。对于这一点,我认为最根本的问题是要充分调动广大社员群众的积极性,强化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切实让农民社员感到他们是供销社的主人,把自己的利益与供销社的利益密切结合起来。由于历史上供销社曲折的发展历程,与国营商业的几分几合,致使供销社遗留  相似文献   

12.
我国供销合作社是在国家扶持下,以农民为主,由入股社员按合作制原则组织发展起来的集体所有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成立四十多年来,在保障供给、扩大城乡经济交流、繁荣市场、巩固工农联盟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近几年来,由于内外原因,我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遭受较大挫折,主要表现在购销业务下降,农村市场占有率逐年递减,经济效益严重下滑。本文从供销社资产管理的现状入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3.
官办改民办、全民改集体,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社员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企业,是供销社改革的核心问题。十多年来,供销社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不尽如人意,做表面文章多,所有制改造这个核心问题仍没有根本触动。现实的情况是,农民群众没有把供销社看成是自己的商业组织,供销社也没有把社员群众看成主人,国家也没有把供销社看成是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经济组织。尽管改革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多次明确提出了供销社全民改集体的方向,尽管各级联社在宣传供销社的办社宗旨,完善供销社集体所有制领导体制和组织形式,加强社员民主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收效甚微,社员与供销社两张  相似文献   

14.
明晰产权能使经济主体"胸中有数",责权明确,并形成某种激励机制,从而提高经济效益。但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的独立法人地位得不到尊重,所有制几度变动,隶属关系多次更改,财产被平调,资金被侵占,干预造成的损失长期得不到补偿。社员作为财产的所有者,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应该行使的管理权难以落到实处,应享有的收益不能及时兑付和实现,严重影响了供销合作社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功能的发挥,甚至危及供销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必须尽快依法界定供销合作社产权,理顺供销合作社的产权关系。这不仅是供销合作社的问题,而且实质上是农业问题,农民问题。依法界定供销合作社的产权,理顺产权关系,必须正确认定供销合作社财产所有权的性质。在产权界定中,不应单纯以企业法人登记的经济性质来界定资产的性质,而应追溯初始投资的资金来  相似文献   

15.
一、实行股份制是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有效途径 在农村信用社基础上组建起来的农村合作银行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我认为,只有推行股份制,扩大股金,建立更广泛更稳定的合作关系。 (一)应对信用社现有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折股,将其产权关系明晰化、具体化。对信用社现有自有资金和财产可界定为“社员产权”和“企业产权”。对“社员产权”可按入股时间先后,分别给予增值,折为新股,也可以自愿退股。集体积累的资金和财产折为农村合作银行“企业产权”。 (二)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增股扩股。根据《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关于“国有商业银行可以按《农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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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国内贸易部的分离,标志着供销社在为农服务的道路上跨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但是,面对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环境,供销合作社在运行过程中正面临着一个如何与市场经济体制相接轨的现实问题。在新形势下,深化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除了必须从内部体制上采取"外部竞争,内部合作"的行为策略、实施向现代合作社运行模式的全面转换之外,还必须由国家出台相关方面的扶持与优惠政策,为改革提供必要的外部环境。一、财政支持政策财政支持政策对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最大制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供销社现有自有资产中所谓"国拨资金"的所有权归属的处理方式;二是对供销社承担国家赋予的经济、社会任务  相似文献   

17.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供销合作社积极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对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仅就有关几个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作为一家之言,同大家共同商榷。一、供销合作社所有制性质及其产权归属。供销合作社所有制性质是不是公有制?这是我们研究供销社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前提,如果不是公有制,那么这个命题也就不存在了。现在,就在这个根本问题上认识不尽一致。一种说法供销合作社是"混合所有制"。认为供销社既有社员的资本,又有国家和职工的资本。不错,在供销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各地政府曾将部分土改财产拨给供销合作社使用,国家也曾  相似文献   

18.
改革农村合作金融产权组织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合作金融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基础,在当前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农村合作金融暴露了一些深层交的矛盾和疸,同时也面临着向良性发展的潜机,而产权组织制度是这一改革进程必须首先面对和解决的突出问题,因此,建立明晰而完善的产权组织制度是农村合作金融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合作金融“三原则”中首条就是“组织上的群众性”,其出发点在于在合作金融内部各成唢间建立一种紧密联系的有效的产权机制,但我国农村铪 作金融不规范的发展历史,在产权机制上累积了不少症结,尤其在当前,一些原有的症递增又编杂着合作金融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极为明显地凸现出来,历史地看,农信社产生于50年代,在其发展过程中曾几次扩股,但分红付息工作得不到落实,许多信用主长期没有对社员分红付息,造成现存农信社的所有权益中,资产的“历年积累”部分产权不清,其名义上属“集体”所有,但“集体是入股社员?农信社职工?还是其他?现实地看,目前农信社的股金有两种:一种是建社初期和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初期的股金,每股2-3元;另一种是前几年吸取的大额保息分红股金,前在信用社资产中占的比例相对较小,难以发挥信用社联系人股社员的纽带作用,而后实际上是高息存款,这样 不但增加了家农信社的筹资成本,而且损害了其组织上的群众性,也难以发挥合作金融实现资金合作的功能和作用,因此,对上述两种股金要进行清理,调整股金额度,重新设置股权,通过清股和扩股,使农信社真正成以股金为纽节联结起来的社员利益共同体,从更深层次考察,农信社在法律上属于集体(社员)所有,但其产权制度及相应的法律关系是模糊的,甚至是矛盾的,其一,农信社长期以来在国家控制下,直接受农业银行的领导,1996年,行、社脱离后,尽管决定其业务管理由县(市)联社监管,金融监管由人民银行监管,但实际不上,当前省、市脱离后,尽管决定其业务管理由县(市)联社监管,金融监管由人民银行监管,但实际上,当前省、市建立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办公室已实质性地代替了联社的管理职能,这就从体制下否定了农村合作金融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也决定其产权制度及其依附的法律关系是矛盾的,其二,当前小量个体股和大量团体股的农信社股本结构,使社员对农信社没有实际控制权(归农民集体所有的资金农民并没有实际控制权),这也是造成产权制度模糊的另一原因,其三,从进、退制度看,允许社员个人入股,也可以自由退股,而且对入会资金实行保息分红制度,使“入股”演变为“存款”制度,社员不能形成独立的产权,并与农信社建立稳定的利益机制,总之,我们农村合作金融产权不清晰,产权关系扭曲,农信社并没有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同时,所有处于缺位状态,这就为合作金融组织实体被“内部人”控制并获取私利提供了机会和条件。  相似文献   

1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要求各级供销社办成农民自愿入股、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综合性服务组织,既要担当起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联合起来进入市场的责任,又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深泽县供销社针对本行业经营服务中出现的资金困难问题,把吸收社员股金作为供销社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来抓,依靠发展社员股金缓解了资金供求矛盾,为企业经营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取得了明显效果。目前,以县社社员股金合作社为中心,已建立股金服务部24个,股金代办员53名,吸收股金877万元。一、正视困难,紧抓改革机遇发展社员股金近几年来,深泽县供销社与其他县供销社一样,出现了经营资金严重短缺,造成了业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前几年由于实行以"社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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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供销社员产权主体─—再论供销社产权制度创新蒋玉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下简称《决定》)明确肯定了供销社的集淬所有制性质。指出,要从法律上、体制上、政策上真正体现供销社所有者的地位,保护供销社的权益,基本明确了供销社和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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