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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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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新法规     
《税收征纳》2012,(12):46-48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涉税事项的公告2012年第15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2月1日起,湖北省将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2.
《会计师》2016,(7)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税总发〔2015〕155号)等有关规定,税务总局决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  相似文献   

3.
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印发的《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明确了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的跨境免税政策,规范了此前已纳入试点的跨境服务范围.  相似文献   

4.
《会计师》2014,(13)
<正>财税〔2014〕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运行情况,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4中有关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适用的增值税零税率政策,补充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5.
《会计师》2016,(2)
<正>一、高校"营改增"背景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来,全面税改政策的实施对社会各行各业都产生了极大影响,高校作为现代服务业和生活服务  相似文献   

6.
焦艳菊 《财会学习》2016,(7):171-172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明确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作为以贷款利息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以揽储利息支出为主营业务成本的农村信用社,如果改革成增值税,由于适用政策和操作流程的变化,对信用社相关税务处理工作,肯定会带来多方面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财会学习》2013,(2):6-7
政策背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12月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86号,以下简称"86号文")。这是继2012年6月发布的财税[2012]53号文《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后再次出台的补充性规定,明确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  相似文献   

8.
《税收征纳》2016,(4):37-46
(2016年3月23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  相似文献   

9.
《税收征纳》2013,(9):44-4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6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义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2]96号)的规定,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0.
《财会学习》2013,(8):9-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6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2]96号)的规定,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1.
《税收征纳》2012,(4):45-4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现将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为进一步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相关政策, 2016年12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第三条中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业务范围的解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中明确,"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13.
《财会学习》2012,(9):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  相似文献   

1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15.
《齐鲁珠坛》2012,(4):7-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16.
《财会学习》2014,(1):6-7
正政策背景2013年12月12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以下简称"106号文"),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106号文取代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37号文自2014年1月1日起废止,但其中大部分的政策条款仍在106号文中得以延续。需要纳  相似文献   

1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有关规定,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8.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2,(10):26-27
湖北省被纳入营改增试点,具体纳税时间是怎么规定的?都有哪些行业纳入试点?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规定,湖北省应当于2012年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应税服务,  相似文献   

19.
政策     
《中国税务》2013,(7):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2号)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有关规定,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公告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0.
<正>2016年3月,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为起点,银行业全面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同年4月和6月,财政部又发布了46号文和70号文,对银行业有关营改增政策进行了明确。营改增的实施,对银行向精细化分工、专业化运作的方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由于部分政策规定与银行业经营核算实务存在偏差,以及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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