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现行的宅基地政策设计趋向于保障农民住房需求,形成了以强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特征的无偿申请宅基地分配取得机制,一旦取得便可无限期使用,在政策层面严格限制了宅基地的对外流转,只允许在集体内部进行,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家乡和土地到城市寻求新发展,使得"人地不对应"的矛盾愈加尖锐,进城农民也难以彻底退出宅基地融入城市生活.基于"内卷化"理论视角,在两权分离的制度框架下,重点关注进城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相关政策的变化,从而提供一种针对进城农民土地权益"内卷化"现象的解决途径,力求通过理清相关政策机制的演变逻辑从而建立起与进城农民市民化相配套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目前亟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流转机制,即转变公权角色,构建主体性均衡,激发农民参与内生动力,从而实现"公权主导性"与"农民主体性"的有效协同.  相似文献   

2.
杨晓  谭和平 《改革与战略》2008,24(10):43-45
宅基地使用权是与农民生息相关的土地权利。现阶段,宅基地使用权是限制流转的。文章对哪些因素的存在制约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已经成为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国土地市场面临的重要问题。本研究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探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应该适当放开流转,以及对现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改革试点的主要模式进行对比分析,从而为建立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提供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因土地资源相对稀缺,合理配置、减少浪费尤为急迫。现行法律对农村宅基地实行有限流转的做法已造成耕地被大量侵占、土地闲置浪费严重、集体及其成员利益受损等弊端。目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隐形市场"和许多地方创设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模式正逐步挣脱法律窠臼的束缚。为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实情景,扩大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主体,放宽宅基地流转方式,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有偿、有期使用制度及强化产权管理、严格宅基地取得和特殊情况下的收回制度,实现土地资源"物尽其用"等,应是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进行有效应对之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5.
鼓励农村土地流转是为了鼓励集中.我国农村的耕地、房基地、山林地.该不该流转集中?应该.8亿农村人口中的2亿人脱离耕地流动到了城市,他们留下的耕地和房基地权属当然应该适度集中.然而,农地流转集中给"资本"还是农民?土地应当流转集中给农村集体.削弱了农村集体,就阻碍了进城农民的退出机制,留在农村的人们就享受不到城市化的好处,反而走向破产.加强农村集体,巩固农村集体,农民才能自愿进城,而非被"资本"逼迫进城.  相似文献   

6.
农村宅基地流转问题是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缺少制度上的规范,导致相关法律规定相互矛盾,无法准确规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继而无法发挥宅基地带给农民的利益优势.因此,设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也就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7.
张广辉  张建 《改革》2021,(10):41-56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能有效破解"两权分离"产权制度下的权能困境,提高宅基地要素配置效率,促进其财产权能实现,带动农民收入增长.在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宅基地"三权"分别通过所有权虚位权能实现、资格权潜在价值显化、使用权多元化流转机制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但面临着所有权虚位权能实现"难"、资格权潜在价值显化过程"杂"、使用权多元化流转遇"阻"等现实困境.为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对农民收入的促进作用,应进一步激发所有权实现动能,激活资格权潜在价值,畅通使用权流转通道.  相似文献   

8.
正无论是否给进城农民城市户籍,无论怎样进行户籍改革,我们都不应该去动农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都不应该把给予进城农民城市户籍和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联系起来。这是两件性质完全不同的事情,根本没有可比性。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用了整整一节文字,强调在户籍改革的过程中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尤其不能侵害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简称"三  相似文献   

9.
龙世清 《理论观察》2013,(12):86-87
农村土地流转推动县城人口聚集,县城人口聚集带动农村土地流转,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政府的主导下,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利益(尤其是土地经营性收入),可以促进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从而推动农村人口向县城人口聚集.  相似文献   

10.
喻磊  张智凡 《特区经济》2009,(11):238-240
农村宅基地是中国社会保障机制在农村中的具体体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有效维系亿万农民基本生存权利的重要制度。从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出发,通过对目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进行具体分析,并提出解决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机制,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得到合理的利用,以期对中国的城镇化道路提供一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效应的法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左卫霞 《特区经济》2009,(2):249-251
完善市场经济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核心,要发展市场经济就需要市场对资源发挥基础性配置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被禁止流转从而导致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日益突出,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了农村人口城镇化的趋势,该趋势促进了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如:我国农村宅基地空置、城市农民工缺乏住房、农村农民贷款困难想要发展却面对资金瓶颈等。目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隐性市场"已经出现,市场迫切需要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盘活来改变其在财富上的利用效率。本文正式鉴于此种情况,用法经济学的角度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进行分析,为目前的农村土地改革提供一个新的参考角度。  相似文献   

12.
如何建立依法、自愿、有偿的市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完善、规范和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摆在政府部门面前一个现实而又重大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强化中国城乡土地权利:整体性法律框架与政策设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解决中国土地改革中出现问题的关键在于土地权利。应加强农民对农村土地的权利,消除农民在法律和经济上的弱势地位。加强农民对宅基地的权利,通过完善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与政策框架,规范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条件、程序、利益分配及产权。改善征地程序和补偿结果,在减少征地给个人和社区带来的困难同时,提高征地手段的效果和效率。加强城市土地使用权及其管理,建立符合市场经济机制要求的城市地权制度。  相似文献   

14.
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益不清晰、地方政府参与农民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宅基地置换后农民生产生活存在诸多问题等等这些农民宅基地在退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降低了农民住房市场价值,损害农民利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让土地资产货币化收益成为农民工市民化的经济基础,从而提升人的城镇化水平,因此要加强宅基地管理立法体系建设,建立合理的宅基地增值收益分享机制,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实现路径和形式,确保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土地保护及农民利益保护.  相似文献   

15.
小产权房问题根源于国家的土地政策,如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法规的立法缺失集体所有土地产权权能的限制性行使,集体建设土地流转和农民宅基地使用的严格限制政府征地的低价扩张.优化与小产权房有关的土地政策,主要是要完善国家的土地管理立法,拓展集体土地产权权能,完善集体建设土地流转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政策改革政府征地政策.  相似文献   

16.
<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发展,虽然我国法律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但是现实中经济利益却使得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打着合法与非法的擦边球。这不仅挑战了法律的权威,而且也损害了农民、集体和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实现农民、集体和国家的利益最大化,是当前宅基地使用权流改革的基本方向。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及产生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徐跃 《中国经贸》2013,(8):88-91
农村宅基地制度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禁止宅基地流转无法实现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导致隐形流转问题凸显。基于资源配置效率的实证显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具有可行性,但需建立系统的规制设计,以区分农地、实行宅基地使用有偿和有期制度、建立退出补偿机制为前提,以强化宅基地房屋产权登记、培育宅基地交易平台和扶持价格评估中介机构、建立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等为内容,以科学规划土地、严格管制土地用途、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为配套。  相似文献   

18.
物权法视野下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基本法律特征是用益物权属性。物权法对于确立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形态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形式上的物权化并未真正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现实运作中特别是流转上存在的问题。如何在现行法律制度下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是当前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9.
张程 《新财经》2009,(1):60-62
潘维认为:土地应流转给农村集体,农村要把抛荒的农地和空置的宅基地流转集中到现有的农村集体手里。农民应该自愿进城,而非被资本逼迫进城  相似文献   

20.
城市规模的扩大与市场资本的输入带来了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的多样化,在这些流转的过程中由于国家垄断土地流转的一级市场及农村集体组织对土地流转收益的主导性往往影响到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控制.文章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出发,从国家土地政策及维护农村土地秩序稳定出发探寻保护农民的土地使用利益的一种新的方式,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为完善我国的土地制度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