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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这一全球性的社会问题,无论是何种政治、经济、文化、阶级、种族及宗教背景,也无论是哪个时代,都在发生.它破坏家庭团结,影响社会稳定,侵犯受害者人权,已成为国际公害.在我国,家庭暴力也是社会广泛关注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该文试图通过对家庭暴力的现状、产生原因及危害性的分析,并借鉴国外做法,提出对策,寻求解决家庭暴力的措施,以期家庭暴力这一现象早日消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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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一现象的产生有其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的原因,本文从犯罪社会学的角度对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进行了剖析,并对我国刑法的相关保护措施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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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宁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44-45
近年来家庭暴力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但在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家庭暴力这类犯罪现象也在内容和形式上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因此,应深入研究家庭暴力行为的特征、产生原因及现今相关法律救济现状,从而有效地完善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减少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4.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其是在法律、道德、亲情的框架下形成的,家庭的和睦关系到社会的和谐,而发生在家庭内的暴力事件不仅侵犯的是法律的严肃性还有对维系家庭的纽带----亲情、爱情、道德进行的践踏,其危害性更强于普通的暴力犯罪。家庭暴力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成为破坏和谐社会的不和谐音符。由于家庭暴力中大多数妇女受到的伤害是轻微伤害,达不到《刑法》定罪的最低标准,这使得她们往往得不到法律保护,治安管理处罚采取拘留、罚款、警告等方式,对于施暴者往往起不到震慑作用,鉴于目前对于家庭暴力的救济还主要是限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种救济模式存在一定的缺陷,必须完善家庭暴力的相关立法。本文在分析家庭暴力成因基础上,以期对制裁和预防家庭暴力行为、保护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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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6)
家庭暴力在我国发生的频率很高,破坏家庭和谐、扰乱社会治安严重影响着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为了更好地介入家庭暴力,本文从社会生态系统视角出发,对家庭暴力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外部系统、宏观系统进行综合分析。并以此作为切入点,结合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从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四个层面出发,围绕家庭暴力事件中的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心理辅导、认知改变、行为纠正、社区环境、社会支持网络等方面,分别提出针对性的介入策略和措施,从而推动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治理工作,为社会工作介入家庭暴力提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6.
刘继平 《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1(3):98-100
家庭暴力是影响社会发展的毒瘤,严重危害着人们的身心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家庭暴力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正确价值观的缺位所造成的。为从根本上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的发生,就必须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正确认识各种家庭关系;树立正确的家庭文明观,家庭伦理观,并在全社会培养一种关怀意识。 相似文献
7.
蔡桂英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6):78-81
家庭暴力这一全球性社会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然而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因此,应积极借鉴外国有益经验,认真总结我国反家暴实践,努力完善立法,增强防范和打击家庭暴力的力度. 相似文献
8.
刍议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支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蔡桂英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2):13
本文界定了家庭暴力概念,并从社会支持方面探讨反对家庭暴力的对策一方面建立健全反家暴社会救助网络;另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促使人们树立男女平等意识,形成反家暴的良好社会氛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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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行为不仅要求决策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更要求学术界能研究并提供家庭暴力的标准,通过实证的调查,分析家庭暴力的原因,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为立法机构制定和完善有关家庭暴力犯罪的法律提供理论上的依据。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存在重大缺憾,在实践中难以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进行家庭暴力防治的专门性立法工作己成为摆在立法机关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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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月 《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
我国《婚姻法》等现行立法明确禁止家庭暴力。然而,现行立法干预模式存在仅注重事后干预、对施暴行为缺乏有效制裁、对受害人欠缺切实可行的救济、家庭暴力界定范围过窄、各有关机构分工不明确、家庭暴力取证难与认定难等问题。我国应借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尽快制定防治家庭暴力单行法,积极利用公权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防治家庭暴力应贯彻预防为主、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综合治理,明确各相关单位或机构的职责,制定具体干预措施和程序。 相似文献
12.
蒋月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31-37
分析比较了美国、加拿大、英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警方干预家庭暴力的模式与经验,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积极介入和干预家庭暴力,并在反对家庭暴力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文章主张我国应建立以公安机关为主体的多机构合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模式,并借鉴其它国家和地区警方干预家庭暴力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提出了探索警察防治家庭暴力的积极对策. 相似文献
13.
浅议受虐妇女综合症专家证词制度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家庭暴力,从程序法方面来看,我国现行的法律缺乏针对家庭暴力案件的专门处理程序和证据规则,导致实践中家庭暴力受害者举证负担过重,难以完成对案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因此,应在家庭暴力民事诉讼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并应将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的“受虐妇女综合症”专家证词制度引入我国司法实践,为那些在特殊情况下“以暴抗暴”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做正当防卫辩护。 相似文献
14.
孙国强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9)
从法律的角度来审视,我国家庭暴力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立法的滞后和缺位、缺乏有效的家庭暴力防范机制以及缺乏专门的救济机制,防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必须围绕以上三点进行相应的完善。 相似文献
15.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其修正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日趋完备,对于遏制家庭暴力、维护人权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但现行立法和实践仍然存在一些缺憾。该文针对我国现行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一些完善该制度的建议,以推进我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和人权法制的建设。 相似文献
16.
统一反家庭暴力立法既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应有之意,也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我国经过10多年的学术研究和立法探索,制定统一的反家庭暴力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相似文献
17.
邓刚健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4(7):120-121
家庭暴力是人类文明的毒瘤。人类诉诸暴力源于人类对自身力量的原始崇拜。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分离导致法律对家庭暴力控制的弱化。另外,法律救济的乏力,男权文化的影响,功利主义对家庭道德的冲击,使得家庭的暴力在较长时期内还将存在。 相似文献
18.
雍自元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3(4):22-24
女性犯罪是社会、家庭和个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女性的社会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社会救助力量的缺位等社会因素对女性犯罪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庭教育不当、家庭暴力和婚恋变故也是女性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爱慕虚荣、好逸恶劳、心胸狭窄、缺乏理性是女性犯罪的个人原因。 相似文献
19.
郑净方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2,(Z3):202
在现今社会,国家的公权力的触角不断伸向家庭领域,对传统意义上的"私领域"进行了一定的干预,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文章通过历史研究、比较研究等确认公权力这种干预的正当性,同时认为,必须对公权力的介入预设一定的条件和进行必要的限度设计。 相似文献
20.
婚姻暴力现象透析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丽萍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8(2):41-43
婚姻暴力是发生在特定的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的暴力行为,是狭义的家庭暴力。近些年来,婚姻暴力现象日益严重,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婚姻暴力现象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到社会、个人、法律等因素。为了有效地遏制婚姻暴力现象,必须对其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