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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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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2004年7月1日,我国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率先实行了扩大扣税范围政策试点以后,财税部门又将于2007年7月1日在河南、山西、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中部六省的26个城市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政策.具体涉及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采掘业、电力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中部地区颇有代表性的八大行业.税制的变动要求与之适应的会计核算的协调.本文将结合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5号)、《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4]11号)等财税法规,就消费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的涉税业务,做一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2.
秦文娇  陈霞  朱红每 《税收征纳》2007,(7):31-32,35
今年7月1日国家将在河南、山西、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中部六省的26个城市进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的试点。具体涉及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中部地区颇有代表性的六大行业。税制的变动要求与之适应的会计核算的协调。本文结合新《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4]156号),《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4]11号),对扩大增值税抵扣对固定资产的涉税业务,做一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3.
马广明 《财会学习》2007,(10):34-36
近几年来为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决策,先后选择在东北三省、中部六省优先试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并为今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积累经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财税[2004]156号)、<2004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财税[2004]16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部六省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5号)的规定,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就是指这些企业在新增固定资产时,与资产相关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可以抵扣.  相似文献   

4.
辽宁省“增值税转型”政策的实施情况和政策效应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支持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发展,2003年底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决定在东北地区对装备制造业等八大行业实施增值税转型税收优惠政策。2004年10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东北地区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军品、高新技术和农产品加工业等八大行业开始正式实施增值税转型政策试点。为充分了解一年多来增值税转型政策在辽宁省的实施情况及其带来的政策效应,我们近期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一次调查。  相似文献   

5.
新形势下对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推开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7月1日,东北地区开始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我国进入了增值税转型的试点与推广阶段;自2007年7月1日起,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由东北地区向中部六省中的26个城市推开;2008  相似文献   

6.
法规辑要     
《新理财》2004,(12)
1振兴东北地区税收优惠政策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支持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若干给予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大连市的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是增值税,2004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财税[2004]第156号)和《2004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财税[2004]168号)。 《规定》适用于东北地区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生产为主,且其相关行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50%(含50%)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本规定实施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再适用在投资总额内购  相似文献   

7.
卢刚 《黑龙江金融》2008,(12):71-72
为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2004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财税[2004]156号),拉开了我国增值税转型的序幕。四年来,增值税转型试点政策对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的影响如何?政策在哪些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开展了深入调查。  相似文献   

8.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今年前3个季度,东北地区累计办理固定资产进项税抵、退税额34.48亿元。其中,退税32.63亿元,抵减欠税1.85亿元。 2004年7月1日开始在我国东北地区部分行业率先实行的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已满3周年。3年来,东北企业从增值税改革中得到了实际的利益。这一政策也促进了地方政府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加快了国有企业改革。  相似文献   

9.
邓芬 《会计师》2021,(11):4-5
减税降费是我国一项重大宏观市场经济发展政策,也是目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政策的实施影响着企业税负.房地产企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且增值税是房地产企业重税之一.本文首先介绍了减税降费的政策背景,其次梳理了对房地产企业影响较大的增值税政策,最后从增值税计算原理角度提出降低销项税、扩大进项税额抵扣比例、严格管理发票的筹划方法,从税收政策角度提出利用抵扣政策和留抵退税制度的筹划方法.  相似文献   

10.
营改增改革政策中,企业购入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不利于增值税抵扣链条打通。现阶段我国正在实施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贷款服务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关系到贷款企业负担减轻和市场主体活力释放。通过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研究发现,若贷款服务能够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会产生良好的减税效果,使制造业和服务业税负下降明显,并能够显著推动实体经济产出增长。未来增值税改革可逐步提高贷款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率,渐进式推动增值税抵扣链条完全打通。  相似文献   

11.
2007年5月1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选择中部地区6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八大行业进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试点。主要目的有二:一是为增值税转型在全国推开积累宝贵的经验;二是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建设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发展新型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2.
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省(市)财政厅 (局)、国家税务局: 为做好2005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退税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对纳入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以下简称纳税人)自2004年12 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用当年增值税增量抵、退  相似文献   

13.
赵治纲 《财会学习》2006,(10):42-44
如何结合国家出台的增值税转型的有关规定以及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来对增值税转型业务进行账务处理,笔者认为这是企业会计理论和实务面临的、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因此,本文根据2004年9月1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财税[2004]156号)(以下简称《规定》)和2004年9月22日财政部印发的《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4]11号,以及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新会计准则下的增值税转型账务处理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4.
继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后,期待己久的中部地区终于迎来了发展的机遇。2007年5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中部地区试点试行购进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办法,有关涉税会计处理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15.
张英 《财政监督》2004,(5):61-62
2004年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将启动,作为重点改革方向之一的增值税转型,国家已经决定将首先在东北地区试点。根据方案,国家对于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船舶制造、汽车制造、军工和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税金将首先予以抵扣,将实施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和缩短无形资产摊销期限,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等政策,以减轻企业的负担。由此看来,对于增值税改革问题的研究探讨是十分必要的。一、生产型增值税实行中存在的问题1994年税制改革中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即采取对企业购进固定资产中所含税金不予抵扣的办法)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为了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防止财政收入下滑;二是当前我国的宏观经济背景是经济过热、投资膨胀,而生产型增值税相对于消费型增值税而言,对投资膨胀和经济过  相似文献   

16.
《税收征纳》2007,(11):I0012-I0014
为加强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税收征纳》2007,(6):I0004-I0006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在中部地区实行增值税转型的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确定的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税收征纳》2007,(7):I0004-I0006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在中部地区实行增值税转型的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确定的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吉青 《会计师》2010,(10):29-30
<正>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即自2009年1月起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全国范围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一、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纳税的影响消费型增值税政策下,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进项税额能够在发生当期抵扣。增值税转型对纳税企业到底会有什么影响?这种影响是否仅涉及到所得税以及其他税金?对于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20.
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是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新政策内容包括: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要大力宣传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建立健全管理服务队伍,确保转型改革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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