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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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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查获的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在国家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之前,工商机关应适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处罚。各地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进行认定:一是比照《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八)项,即《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骗买骗卖”行为的处罚,责令违法者退回所骗财物,对其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二是比照《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即《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坑害消费者”行为的处罚,对违法者处以没收销…  相似文献   

2.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对陈化粮销售有关问题的紧急请示》(苏工商犤2001犦14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下达陈化粮销售(出库)计划的通知》(国粮调犤2001犦l68号)规定,对倒卖陈化粮的行为,可按照《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定性,比照《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罚。二○○二年一月十四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陈化粮销售有关问题的答复  相似文献   

3.
工商市字[1999]第246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对非法贩运粮食行为能否用<粮食收购条例>实施处罚的请示》(重工商发[1999]2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非法贩运粮食的行为,可适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并根据该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法规和政策认定”,即依据国务院国发(1998)35号文件予以认定,按《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定性处罚。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重工商发[1999]22号请示的答复  相似文献   

4.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当事人冒用他人筹备期间的厂名、厂址是否可以按制造冒牌商品行为定性的请示》[津工商检字(1998)第1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为了严厉打击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和其他企业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制造、推销冒牌商品、假商品、劣质商品”的行为属于投机倒把行为。《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以下简称〈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冒牌商品是指假冒他人产…  相似文献   

5.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否直接根据国家工商局有关答复查处倒卖无任何合法进口手续的进口商品行为的请示》(闽工商法字犤2001犦第17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案件时,需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十一)项定性的,应当按照《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条例》的规定,报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二○○一年五月十六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闽工商法字[2001]第178号文件的答复  相似文献   

6.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对销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能否以投机倒把定性的请示》(苏工商犤2001犦8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单位和个人印制、销售、传播未经国家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经国家批准的单位和印刷(装订)厂委印、承印、翻录的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可以依照《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予以查处。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销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能否以投机倒把定性问题的答复  相似文献   

7.
《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修正案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第一条改为: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予以删除。第八条第一款改为: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按《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除按前述规定处罚外,还可按《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  相似文献   

8.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投机倒把案件时能否扣留用于投机倒把活动的运输工具的请示》(豫工商字[1998]第2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投机倒把案件时,对为投机倒把活动提供运输工具的,可以依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四条及其《施行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扣留该运输工具。一九九八年三月九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扣用于投机倒把活动的运输工具问题的答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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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1998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非法买卖外汇是指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非法倒卖外汇的行为进行查处。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外汇黑市活动的通知》(汇发犤1999〗126号),要求对外汇黑市违法行为从重从快处罚,进一步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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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公字[200l]第29号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直接收购、销售小轧花机、土打包机加工的棉花的行为是否构成投机倒把行为的请示》(鄂工商公字[2000]第188号)收悉。经研究 ,答复如下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小轧花机、土打包机加工棉花。棉花生产、经营企业直接收购使用小轧花机、土打包机加工“土木夹”棉花的行为 ,违反了国家棉花市场管理政策 ,扰乱了棉花市场管理秩序 ,构成《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所指的“其他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投机倒把行为”。二○○一年一月二十日国家工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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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是否构成投机倒把行为的请示》(鄂工商公字犤2001犦44号)、《关于海南宝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无〈成品油批发经营证书〉擅自经营成品油批发一案的请示》(琼工商法字犤2001犦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成品油批发或者零售经营证书的情况下,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以及国家成品油直供单位擅自将直供成品油对社会进行批发、零售的行为,构成了《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其他扰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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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体处理上,分为两种情况:(一)认定具体行为是否属于合同违法行为,应否予以查处,可以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有:1.《合同法》2.《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3.《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4.《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35号令发布)5.《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1年发布)(二)研究合同诈骗是否涉嫌犯罪,应否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可以依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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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取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法取缔一般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的规定取消非法设立或者有行政违法行为的社会组织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如《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汽车行为迅速取缔报废汽车拆解拼装市场的通知》(工商公字犤2001犦第105号)对取缔报废拆解拼装市场作了规定。一般地讲,依法取缔包括没收非法财物、吊销营业执照、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依法取缔只能通过其他行政处罚措施表现出来,并得以实现。我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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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制售假冒伪劣油品,利用低标号汽油冒充高标号汽油,在合格成品油中掺入劣质油品的,可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由工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成品油直供单位擅自将直供油对社会进行批发、零售的行为,按照国家工商局(工商公字犤2001犦第90号)文件规定,构成了《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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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私贩私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一)倒卖走私物品、特许减免税进口物品行为的定性问题。这种倒卖行为属于《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的行为。在对这种行为的定性中必须有证据证明该物资、物品是走私物品、特许减免税进口物品,同时这种物品必须是国家限制或者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二)经销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行为的定性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进口手续、合法经销单位的合法发票、合法处罚决定书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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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购物行为是海南省旅游市场中出现的新问题,自去年伊始从内地传入海南三亚。其要表现为商家为牟取不法利润,在旅游购物商场的营业大厅(一般为700—1000平方米)内另外设置3—7个独立的包厢,并采取夸大其辞、误导宣传、威胁恐吓或套拉老乡关系等不正当经营方式,在包厢内向游客推销产品,强制游客交易,欺诈游客钱财。包厢购物行为违反了公开、自愿、诚实信用的公平交易原则,是一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违法经营行为(属《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所指的投机倒把行为),它严重损害了旅游消费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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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对无照、无证非法收购经营鲜茧行为定性处罚问题的请示》(鄂工商公字犤2002犦6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查处的非法收购经营鲜茧的行为,其违法行为发生在《茧丝流通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前的,可依据原《蚕茧价格和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定性处罚;其违法行为发生在《茧丝流通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后的,应按照《茧丝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定性处罚。未取得鲜茧收购资格、未经登记注册的单位和个人从事鲜茧收购活动的,构成了《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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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每年按规定需要报废的汽车数量也大量增多。一些单位和个人见经营报废汽车有利可图,纷纷插手报废汽车的回收、拆解业务。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已逐步发展为销售报废车、拼装车和报废汽车的五大总成。违法经营的品种不仅有报废汽车,还有已经报废的农用运输车、摩托车。不仅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场点)存在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汽车行为,而且在一些地方汽车修理场点、维修场点以及经营汽车配件的场点也存在拼装汽车行为。在违法经营严重地区,已形成了规模大小不等的拼装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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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我局发出《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汽车行为,迅速取缔报废汽车拆解拼装市场的通知》(工商公字犤2001犦第105号)和《关于进一步彻底取缔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市场的紧急通知》(工商明电犤2001犦12号)以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当地政府的组织协调下,与公安、交通、质检、经贸委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迅速取缔了一批报废汽车拆解拼装市场。目前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表明,全国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自发形成或经当地政府部门同意成立的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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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严厉查处非法拆解、拼装报废汽车活动的紧急通知〉有关问题的请示》(云工商公发[2003]1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国务院颁布的307号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是监督管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现行有效的专项法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非法拆解、拼装报废汽车案件时,应当按照国务院第307号令的有关规定定性处理。二○○三年七月十七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查处非法拆解、拼装报废汽车活动的法律依据问题的答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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