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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政策法规     
如何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食品生产企业如需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按以下程序提出申报: (1)申请人向当地绿色食品办公室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相似文献   

2.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要求,企业若需在产品上使用该标志,需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相似文献   

3.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要进行两级审核。那么,申报绿色食品标志应准备哪些材料呢? 绿色食品标志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  相似文献   

4.
符合基地标准的绿色食品生产单位均可申请作为绿色食品基地。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所在省(市)、自治区绿色食品办公室领取《绿色食品基地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后,报当地绿色食品办公室。 2、申请人组织本单位直接从事绿色食品管理、生产的  相似文献   

5.
申报绿色食品基地需备《绿色食品基地申请书》;省级委托管理机构的考察报告;绿色食品标志产品使用证书文本复印证;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基地示意图(绿色食品生产地块与非  相似文献   

6.
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后,半年内必须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为了便于对绿色食品标志的管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在获得标志使用权后,半年内必须使用该标志。对半年内没有使用该标志的企业,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取消其标志使用权,并公告于众。  相似文献   

7.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程序企业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程序:1.申证企业应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企业填写《申请书》,并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换)证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若干附件;3.携带申请书等材料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申报;4.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收到企业申请后,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后,做出是否接受企业申请的决定;5.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受理企业申请并收取有关费用后,根据全国工业产品…  相似文献   

8.
<正>1月8日,安徽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网正式开通。该网具备地标产品查询、产品展示、新闻动态发布、地标产品申报、专用标志申请、个人中心和产品溯源等7大功能。这些功能的网上开通,将大大提高安徽省地标产品保护申报、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效率  相似文献   

9.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管理按什么样的原则?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应当坚持依法审核批准和注册登记原则,即任何地方申报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应当按照规定经审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即申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应当依照规定经注册登记。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程序实行两级申请且每级申请实行两次审查制度。 第一级申请是指申报机构提出的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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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公司》2004,(4)
[政策新规] 发改委新规促绿色产业发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规范了收费项目,对系列产品、非系列产品实行了不同收费政策;制定了统一的环境监测和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对部分产品的标志使用收费实行了优惠政策。按新收费标准测算,企业应缴纳的费用比原标准降低了50%~63%。 个人有望从事外贸经营 我国近期将修改对外贸易法,在修改案中,除一些原则性规定外,大  相似文献   

11.
《上海标准化》2008,(7):3-3
近日,崇明县人民政府发布《崇明老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和《崇明老毛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2008年6月下旬起,崇明县质监局开始受理相关企业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的申报工作。  相似文献   

12.
由于绿色标志的申报具有严肃性和法律效力,因此,以下几类人不能作为绿色食品标志的申请人: 与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绿色食品办公室  相似文献   

13.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应当坚持依法审核批准和注册登记原则,即任何地方申报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应当按照规定经审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即申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应当依照规定经注册登记。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程序实行两级申  相似文献   

14.
《监督与选择》2006,(4):5-5
申请范围有哪些规定?凡生产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开展免检产品类别目录中所列产品,并符合免检《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提出产品免检申请。免检产品申报可按具体规格品种或者系列申报,按系列申报产品免检时,每个系列填报一份申请表。  相似文献   

15.
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在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终审后,将会收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书面通知。企业应在3个月内前往中心办理有关领证手续。3个月内未办理领证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相似文献   

16.
为做好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强化监管,不断提高免检工作的科学性,根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于2007年4月23日公布并实施,原《产品免检有效期满重新申请的规定》及《关于印发实施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同时废止。新的规范共分8个部分,对各级质量技监部门在免检工作中的职责;免检产品类别目录的确定的原则、范围及程序;申报免检的基本条件和证明材料;申报、审定的程序;免检证书和标志的形式、内容、使用、变更;对获准免检产品的监督管理等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为使广大读者和相关企业及时了解新的规范,积极做好2007年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现将工作规范主要内容刊发如下,以供参阅。[编者按]  相似文献   

17.
绿色食品其标志使用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须重新申报认证方可继续使用。目前,在一些商场、超市里,绿色食品标志的过期使用现象较普遍,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看保质期已成习惯,但对绿色食品标志的“保质期”的把关却疏忽了。消协提醒,辨别绿色食品标志是否过期,可以看标志编号。绿色食品标志中的编号形式为“LB—XX—XXXXXXXXXX(A—AA)”“,LB”是绿色食品标志(绿标)拼音缩写,两短线之间的两位数代表产品类别,后10倍数字分别表示批准年限、产地及产品批准序号,A和AA代表绿色食品的分级,批准年度是3年前的就属于无效标志。消费时要仔细查看,以免购买绿标已超期的食品。绿色食品标志也有“保质期”  相似文献   

18.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章总则(略) 第二章申请及受理 第八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相似文献   

19.
答案1.利用产自特定地域、传统工艺、特定地域内、质量、特色、声誉、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本规定经审核批准。2.(1)负责办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申报手续;(2)负责受理生产者提出的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3)负责对生产者提出的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进行初审;(4)负责管理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3.形式审查、《中国质量报》等媒介。4.(1)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2)产品生产者简介;(3)产品(包括原材料)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4)产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证明材料;(5)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5.…  相似文献   

20.
《企业标准化》2010,(12):11-11
从今年8月1日起,我国绿色食品产品编码将由LB改为GF(绿色食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注意产品是否有国家标准的编码,用以识别真伪。新编号制度将继续实行一品一号原则,要求企业将信息码印在产品包装上原产品编号的位置,并与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同时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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