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2.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要求,企业若需在产品上使用该标志,需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相似文献
3.
4.
符合基地标准的绿色食品生产单位均可申请作为绿色食品基地。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所在省(市)、自治区绿色食品办公室领取《绿色食品基地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后,报当地绿色食品办公室。 2、申请人组织本单位直接从事绿色食品管理、生产的 相似文献
5.
申报绿色食品基地需备《绿色食品基地申请书》;省级委托管理机构的考察报告;绿色食品标志产品使用证书文本复印证;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基地示意图(绿色食品生产地块与非 相似文献
6.
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后,半年内必须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为了便于对绿色食品标志的管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在获得标志使用权后,半年内必须使用该标志。对半年内没有使用该标志的企业,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取消其标志使用权,并公告于众。 相似文献
7.
8.
9.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管理按什么样的原则?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应当坚持依法审核批准和注册登记原则,即任何地方申报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应当按照规定经审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即申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应当依照规定经注册登记。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程序实行两级申请且每级申请实行两次审查制度。 第一级申请是指申报机构提出的原 相似文献
10.
11.
12.
由于绿色标志的申报具有严肃性和法律效力,因此,以下几类人不能作为绿色食品标志的申请人: 与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绿色食品办公室 相似文献
13.
李滨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2,(4):15-15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应当坚持依法审核批准和注册登记原则,即任何地方申报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应当按照规定经审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即申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应当依照规定经注册登记。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程序实行两级申 相似文献
14.
15.
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在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终审后,将会收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书面通知。企业应在3个月内前往中心办理有关领证手续。3个月内未办理领证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相似文献
16.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7,(6):10-13
为做好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强化监管,不断提高免检工作的科学性,根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于2007年4月23日公布并实施,原《产品免检有效期满重新申请的规定》及《关于印发实施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同时废止。新的规范共分8个部分,对各级质量技监部门在免检工作中的职责;免检产品类别目录的确定的原则、范围及程序;申报免检的基本条件和证明材料;申报、审定的程序;免检证书和标志的形式、内容、使用、变更;对获准免检产品的监督管理等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为使广大读者和相关企业及时了解新的规范,积极做好2007年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现将工作规范主要内容刊发如下,以供参阅。[编者按] 相似文献
17.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6,(1)
绿色食品其标志使用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须重新申报认证方可继续使用。目前,在一些商场、超市里,绿色食品标志的过期使用现象较普遍,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看保质期已成习惯,但对绿色食品标志的“保质期”的把关却疏忽了。消协提醒,辨别绿色食品标志是否过期,可以看标志编号。绿色食品标志中的编号形式为“LB—XX—XXXXXXXXXX(A—AA)”“,LB”是绿色食品标志(绿标)拼音缩写,两短线之间的两位数代表产品类别,后10倍数字分别表示批准年限、产地及产品批准序号,A和AA代表绿色食品的分级,批准年度是3年前的就属于无效标志。消费时要仔细查看,以免购买绿标已超期的食品。绿色食品标志也有“保质期” 相似文献
18.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5,(9):14-15
第一章总则(略) 第二章申请及受理 第八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相似文献
19.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5,(5)
答案1.利用产自特定地域、传统工艺、特定地域内、质量、特色、声誉、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本规定经审核批准。2.(1)负责办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申报手续;(2)负责受理生产者提出的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3)负责对生产者提出的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进行初审;(4)负责管理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3.形式审查、《中国质量报》等媒介。4.(1)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2)产品生产者简介;(3)产品(包括原材料)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4)产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证明材料;(5)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5.…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