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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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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巴蜀质量跟踪》2002,(14):28-30
现时.保健品的宣传铺天盖地.让消费者无所适从。为了帮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选择保健食品,识别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最近中国消费者协会与中国保健科技学会对全国各地部分经销保健食品的商店、专柜,收集保健食品的说明书、产品介绍手册、印刷品广告以及在媒体上发布的广告等121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宣传内容进行了调查。其中,宣传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占26.5%.而对产品功能进行了虚假宣传的占421%;另外,没有经过卫生部批准,擅自宣称产品具有保健功能的占31.4%。  相似文献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玛益生牌樱花五行茶”等7个保健食品,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擅自长期大量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广告宣传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含有不科学表示产品保健功能和适用范围、暗示具有疾病治疗作用和承诺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已成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隐患。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对上述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及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理,同时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现将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保健食品予以曝光。同时,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不要相信违法广告的宣传。  相似文献   

3.
教您一招     
北京消息卫生部有人士说,无论是多么好的健食品也没有治疗作用,品不能治病。针对一些保健食品故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界明示或暗示有治疗作用,生部有关人士近日说,无论是保健食品还是药品,请消费者看清批准文号,果出现食品的“食”字,而相应广告和产品说明书上又有治疗的疗效,那么以肯定的是三点:消费者购买的是保健食品,这一广告和产品说明书有虚假分,广告宣传的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因为无论是多么好的保健食品也没有治用,食品不能治病。卫生部有关人士表示,保健食品不能治病,也不添加药品成分。他们所的保健食品功能受理和审…  相似文献   

4.
政策传真     
发现食品问题请打举报电话卫生部公布食品卫生监督举报电话本刊讯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违反规定,不按卫生部批准内容负责印制产品标签、说明书,擅自增加保健功能,扩大食用人群,变更食用方法和食用量,严重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屡禁不止。对此,卫生部决定将加大监管力度,要求保健品企业得10月1日以前,对自已生产的保健食品的说明书、标签进行自查自纠,逾期不改的将予以处罚。为了让更多的消费者参与到食品卫生的监督中来,卫生部特地公布了卫生部及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举报电话。卫生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吉林内蒙古浙…  相似文献   

5.
“三株”枯萎了,“飞龙”落地了,“昂立一号”突然之间销声匿迹,而“蚁力神”的广告还在铺天盖地播放着。短短几十年,我国的保健品行业先后涌现了3000多个品牌。但是,很多著名保健品恰恰都是因为产品中涉嫌添加国家违禁药品而倒闭。2006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针对保健食品存在的非法添加药物、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关于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门话题。  相似文献   

6.
食品普通食品不具有任何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功能,也没有改变人体生理变化的功能,不需要任何批准文号。有些企业为了欺骗消费者,在产品包装上标称一些如“*食监字**号”等类似批号,实际上,这些批号没有任何意义。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只适宜特定人群使用,具有调节人体生理功能作用,但不具有治疗疾病作用。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国家有关部门从未批准过任何一种保健食品能“提高性能力”,所有号称能改变性能力、壮阳的保健食品均为假冒。保健食品2004年前由卫生部审批,其批准文号的格式一般为“卫食健字(年份)第**号”或“卫…  相似文献   

7.
10月15日,上海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曝光台”栏目集中曝光了一批假冒保健食品,其中多款假冒品竟套用一个产品的批号,另一些假冒品的违法情况有:生产企业不具备资质、产品检出违禁物西布曲明或铅含量超标等。据市食药监网站公布,标示出品制造商为兴化市佳缘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监制商为上海伯富特食品有限公司旗下的多款产品,如标示为“野生灵芝孢子粉”、“破壁灵芝孢子粉”、“金装海洋生物钙营养粉”、“金装中老年早餐营养粉”、“金装牦牛骨髓营养粉”的批准文号在国家食药监总局保健食品数据库查询的结果,对应的产品名称都是“苏科牌灵芝孢子粉”,与产品不符,据此,这些产品均为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产品。  相似文献   

8.
卫生部、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卫生部公布被撤消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名单:广州白云再青春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再青春苗条素胶囊,卫食健字犤1997犦第318号,撤消原因:产品含芬氟拉明等违禁物品。广东省惠阳市常青春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常青春健美素减肥胶丸,卫食健字犤1997犦第715号,撤消原因:产品含芬氟拉明、麻黄素等违禁物品。湖南湘武常青春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消胖胶囊,卫食健字犤1998犦第041号,撤消原…  相似文献   

9.
正因存在"夸大药品功能、擅自篡改食药部门审批的广告"等诸多问题,16日,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暂停销售阿里红咳喘口服液、灵芝益甘粉等82种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在线广告系统监测时,发现一些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在内蒙古部分媒体刊登、播放销售广告。在这些广告中,有的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体播放广告,有的保健食品擅自篡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广告内容,还有一些药  相似文献   

10.
曾几何时,随着“花钱买健康”这一观念深入人心,拥有健脑、减肥、补钙、补血、降脂等诸多功能的保健品一股脑地冲进了人们的生活。消费者在眼花缭乱、应接不暇中打开了自己的钱包。甚至一些企业又想到要借助权威的声音来为自己的产品“正名”,为了顺应企业的这一要求,一些行业协会粉墨登场了。  相似文献   

11.
《巴蜀质量跟踪》2002,(18):60-61
近年来,我国保健食品市场中一些保健品虚假夸大的广告宣传、假保健品层出不穷等问题,扰乱了我国保健食品市场的经济秩序,引起广大消费者乃至全社会对整个保健食品行业产生不满和排斥心理,导致保健品行业产生了“信誉危机”。  相似文献   

12.
假冒商品一直为全社会深恶痛绝。它不仅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国民经济秩序,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人食终害己”,造假企业也毁掉了自己的前程。虽然近几年国家大力打击假冒商品,使得直接假借名牌商品、企业的旗号招摇撞骗的违法行为有所收敛;但是,一些企业却另寻“出路”,以极其相似的名称或包装等冒充知名商品,欺骗消费者。其实,这种行为仍然是假冒。根据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  相似文献   

13.
数码相机、数码MP3播放机、数码录音笔、数码摄像机等产品,在越来越被人接受的同时,其贵贱不等的价格、诸多功能,令普通消费者选起来头疼。专家提醒:买数码产品,别被产品“泡沫概念”左右,功能“大而全”不如“小而精”。目前,有的商家为赢得消费者青睐,不在技术开发上下功夫,却用“超值组合”等手段,将一些华而不实的功能加入产品中,或把一些数码产品组件随意捆绑在一起销售。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数码产品时一定要从自身需求考虑,不为产品的外观迷惑,仔细区分产品的实际功能,注意售后服务质量。(《质量时刊》)警惕数码产…  相似文献   

14.
从营稍角度看产品“功能”和“价值”广东工业大学张毕西一、企业与用户在功能和价值标准方面的差异市场营销理论强调,企业要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衡量产品”价值”。从消费者角度考虑产品“功能”。所达到的“效用”.包括了满足其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两方面。而不同的消费者...  相似文献   

15.
1996年11月11日,国家卫生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盛大新闻发布会,郑重宣布“昂立一号”口服液等59个产品成为全国第一批法定功能保健食品。 这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次确认功能保健品。1996年3月15日国家正式颁布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作出了明确定义,对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的企业有了严格规范,审批“保健  相似文献   

16.
近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提示称,我国允许注册申请的特定保健食品不包括补肾壮阳、活血通络等功能,声称“能壮阳”的保健食品一律属于假冒保健食品,请消费者不要购买。  相似文献   

17.
刘根  曾海亮  骆革新 《价值工程》2006,25(10):36-38
整合营销倡导以消费者为中心,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获取竞争优势。直销在中国的合法化给予了国产保健食品企业重振雄风的机会。国产保健食品企业在启用直销模式的同时,应施行整合营销,在消费概念、产品价值、服务、与消费者关系、经营战略等方面施行营销创新。  相似文献   

18.
由于仍有大量保健食品的产品标签或说明书存在夸大宣传的问题,卫生部日前首次向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仔细阅读产品标签,查验是否印有保健食品统一标志和卫生部发给的批准文号。 ──千万不要将保健食品当成药品。 ──不要盲目相信产品的广告宣传。凡是声称自己的保健食品有治疗作用或治疗效果,都是不真实的,也是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对发现上述情况的,欢迎消费者向当地工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权威部门提醒消费者选择保健食品要看文号@文从  相似文献   

19.
卫生部最近组织6个省、直辖市对市场销售的抗疲劳类、减肥类、褪黑素类和营养素补充剂类等四类保健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日前通报了抽检结果:共抽检123种产品,合格116种,合格率94.3%。但通过对上述4类产品的标签标识检查发现,其中36种产品存在夸大宣传问题,占抽查总数的29.3%。 卫生部向广大消费者提出以下消费提示:一、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仔细阅读产品标签,查验是否印有保健食品统一标志和卫生部发给的批准文号。二、保健食品是适宜于特定人群,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但不能治疗疾病作用的食品。消费者首…  相似文献   

20.
近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获16种保健食品存在假冒批准文号、违禁添加非食用物质、重金属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3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仔在使用回收过期原料、产品非法宣传、产品原料用量与核准配方不一致等严重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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