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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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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而产生并激化,房屋拆迁的本质是国家征收,其作为一种消灭房屋所有权的国家行为,因满足公共利益需要而合法化.通过对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制度的基本理论进行阐述,着重介绍了国内外的相关规定以及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认为应从立法、行政、司法三个层面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此外,决定是否拆迁要严格区分公益用地和商业用地,并完善实体与程序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2.
目前的城市房屋拆迁,实际上是一种对城市房屋所有人的房屋及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征收行为。现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回避了宪法所规定的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法定事由,缺省了城市房屋拆迁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混淆了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应从下列三方面依法规范:一是通过概括和列举方式依法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的含义及具体事项;二是将公益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明确确立为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原则;三是依法确立并规范有关城市拆迁规划、拆迁决定、补偿安置、房屋拆除等相应的城市房屋拆迁程序。  相似文献   

3.
论公共利益的界定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的唯一合法正当理由,其内涵的界定是土地征收的关键因素。通过评析各学说对公共利益内涵的界定,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共利益的考量公式,期望对完善我国土地征收制度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4.
重庆"钉子户"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该事件的产生涉及若干《物权法》上的问题,也反映了目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存在的缺陷。弥补这些缺陷应在《物权法》中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确定拆迁补偿的规则,从而进一步完善《物权法》中的征收制度。  相似文献   

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较之前拆迁法规在内容上有很大的进步。对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将政府做为征收补偿的唯一主体;对征收补偿的标准及方式进行了合理设置,更好的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取消原条例中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迁的规定,规定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搬迁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6.
对于我国土地征收(用)中的公共利益问题,我国相关法律均未作出明确界定,使得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被泛化,严重侵害了征收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界定和合理把握公共利益问题,必须建立相应程序、遵循相应的原则和标准。  相似文献   

7.
城市拆迁中矛盾的根源是房产赖以存在的土地的产权界定模糊与产权保护上的不平等。要实现城市拆迁土地的公允价值,根本途径是在严格界定“公共利益”范围与赋予业主房产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构建起拆迁市场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机制。  相似文献   

8.
土地征收涉及行政征收权的正当行使和被征地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土地征收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要有完善的程序制约。"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的核心要件,建立"公共利益"界定和审查机制对规范土地征收意义重大。现有土地征收程序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被征地者参与并影响土地征收程序保障不力,土地征收程序缺乏事后行政或司法审查监督,建立被征地者有效参与、司法审查监督的土地征收程序是预防和解决土地征收纠纷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随着国家建设和城市改造的进行,房屋拆迁早已成为民众所关心的焦点问题,但有关房屋拆迁的法定情形也即公共利益需要的理论研究仍未有定论,本文着重阐述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公共利益界定问题。  相似文献   

10.
公共利益目的是城市房屋拆迁合法存在的必要前提和惟一理由。公共利益具有客观性、共享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我国城市建设中因为房屋拆迁所导致的矛盾和纠纷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其根本原因在于法律缺乏对公共利益拆迁的明确规定,明确公共利益的法律内涵,对于城市房屋拆迁予以程序性制约,是解决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11.
编辑回顾     
物权法草案三审稿修改原草案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自然人、法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但应当给予补偿。”三审修改稿增加规定:“国家保护私人的所有权。拆迁、征收私人的不动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没有国家规定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并保证被拆迁人,被征收人得到妥善安置。”“禁止以拆迁,征收等名义非法改变私  相似文献   

12.
城市房屋拆迁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探讨中,更多关注拆迁过程中的土地征收和征用、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公共利益的界定等内容,而对拆迁过程中政府的行为讨论较少。事实上,我国目前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政府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政府行为,包括行政行为和行政相关行为,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在法律层面认真研究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在“最牛钉子户”事件中,开发商与政府都坚称拆迁是为了公共利益,钉子户认为开发商是为了商业利益,要求开发商满足自己合理的权利要求。  相似文献   

14.
公益拆迁由于具有强制性,不需要被拆迁人同意就能够进行,直接涉及到公权之下私人财产所有权的保护问题。许多国家就公益拆迁的程序和补偿做出明确规定,以保护私权的合法利益。我国当前的立法在公益拆迁问题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公共利益界定不明确,程序不健全,补偿不合理等。我国应针对上述问题加以完善,以加强对公益拆迁的司法控制。  相似文献   

15.
文章从我国现行城市房屋拆迁中公共利益的立法现状与问题入手,探讨如何更好地维护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当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中存在着诸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的严重错位、补偿方式、范围与标准不合理以及补偿程序不健全等问题.对此,必须正确界定"公共利益"范围、实现补偿方式、范围与标准的合理化、明确政府的角色与定位和加强司法救济,以进一步完善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土地征收法律制度不完善,存在征地范围过宽,公共利益界定模糊,补偿标准过低和补偿方式单一,征收程序缺乏有效监督和公平裁决的机制,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土地产权关系模糊等问题.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严格界定和控制公共利益的范围,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完善征地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明确集体土地产权、在法律上赋予其与国有土地平等的产权地位.  相似文献   

18.
公共利益是我国现行法律中常见的法律范畴,但由于公共利益本身高度的抽象性,宪法和法律对公共利益界定得又较为模糊,这给行政管理实践带来了极大的混乱。因此,如何准确合理地界定公共利益就成为法学研究与实践中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的颁布为我们重新认识和界定征收征用的概念提供了契机,也提出了要求。借鉴域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应将征收征用的客体界定为财产权,将公益限制纳入征收征用概念体系,应以时间和法律效果的不同来区别征收和征用,应将普通征用和人力调用也纳入征用的范围并予以补偿。整合后的公益征收征用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有偿取得或限制公民财产权以及临时使用公民财产和劳务的行政行为,包括公益征收、公益征用、公益限制三种类型。公益征收和公益征用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永久性取得公民财产权,后者是临时使用公民财产和劳务。公益限制是指国家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管制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损害而由国家承担补偿之责,既不同于征收,也有别于征用。  相似文献   

20.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迅猛发展,但是我国土地征收程序存在诸多缺陷,如征收前征收目的无具体程序可循,审批机制不健全;征收中,农民的知情权被减化,参与权和话语权被剥夺;征地后,补偿难以实现到位,救济制度滞后。主要原因是“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不明确,政府职能混同,程序违法成本低廉。亟需建立“公共利益”的认定程序,改革审批程序,完善公告制度和听证程序,明确补偿费用的分配程序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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