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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的基本含义是: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由于政策限制被分为两类性质不同的股份,一类是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一类是只能在场外协议转让的非流通股。目前,非流通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三分之二。股权分置破坏了上市公司利益机制一致性的基础,导致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发生冲突。股权分置改革的实质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取得相应的流通权,从而实现所有股东股份的同质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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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其实质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取得相应的流通权。支付“对价”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二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现金补偿;三是非流通股股东缩股。尽管法律形式表现不同,但这三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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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与公司治理机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包括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其中非流通股占整个股票市场的比重非常高。流通股主要包括社会公众股、B股等,非流通股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和职工股等。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统称为国有股,国有股的比重在非流通股中占绝对的比重。股权分置的存在导致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利益的高度不一致。这种机制使得公司治理促成公司绩效提高的渠道无法通畅,内部人控制严重,董事会形同虚设,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只有解决股权分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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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这一情况为我国股市所独有,而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以一定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获得所持股份的流通权的改革。支付对价一方面是因为非流通股股东所获股权的单位成本一般来讲均低于流通股股东,另一方面是因为,在市场需求一定的情况下,流通股总量的增加势必会造成股票价格的降低.从而影响原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因此,非流通股股东需要以支付对价的方式给予流通股股东相应的补偿以获得股份的流通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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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导致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构成和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持股结构发生变化,进而对其财务目标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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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导致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构成和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持股结构发生变化,进而对其财务目标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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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正式启动为界,上市公司京山轻机(000821SZ)于2009年5月公布的MBO(管理层收购)是股改后开始酝酿并最终成功的第一家,由此也宣告了后股改时期MBO的回归。然而,这一轮MBO与股改前的MBO相比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表现为:一是流通股取代非流通股成为交易标的。股改前上市公司均选择国有股、法人股等非流通股作为MBO交易标的,而随着股改的结束以及大小非解禁工作的推进,MBO的交易标的已经锁定在流通股,上市公司的MBO将面临流通股持有者较为分散、价格较高等新风险,即会面对更高的交易成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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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的背景 从狭义角度讲,"股权分置"是指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股票"和"两种不同价格"的市场制度与结构问题."不同股",是指同一家上市公司的所有股票,存在两类不同的股票: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不同价",是指这两类股票的交易价格是不相同的,且价格相差甚大.流通股股价高于非流通股的部分,就是所谓"流通性溢价".而股权分置改革,就是要消除流通性溢价,这样自然会使流通股股东受到损失.今天所谓"对价",就是要求企业的非流通股股东对这一部分流通性溢价丧失进行补偿.其实换个角度看,这种所谓补偿更准确地应称之为交换,即非流通股股东按照流通股股东损失的流通性溢价为代价,交换回自己本来不可上市流通的股票的流通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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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有关会计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权分置是指我国证券市场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和在发展演变中,A股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分别设置状态。股权分置的存在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导致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不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制约了证券市场的发展。为此,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期通过建立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间的市场化协商机制,使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后获得流通权。显然,股权分置改革解决的是非流通股的流通问题及由此给流通股股东带来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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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中权证业务会计处理方法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在已经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主要采用欧式认购权证,具体有两种方法:其一,向流通股股东赠送认购权证,非流通股股东以非流通股为标的,向流通股股东免费发送相应数量的认购权证,到期时采用股票结算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以转让权证或行权获得收益,而非流通股则逐步获得流通权,认购权证的价值即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如宝钢股份;其二,向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赠送或发行认股权证,即所谓股票期权,如中华国际、中信证券等。本文拟借鉴国际上对权证业务会计的规范,对我国股权分置改革中涉及的上述两种主要权证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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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相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变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因而它是股权分置改革的关键性问题。分类表决机制赋予流通股股东更多自我保护的权益,建立起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对话机制,形成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层的有效制约,对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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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的过程是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就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应支付的对价而进行的持续博弈过程,股权分置改革蕴含着多方利益的博弈。从股权分置改革实质出发,建立博弈模型,进行分析,同时对股东间博弈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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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立霞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12):85-86
股权分置改革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事项,对于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获取非流通股的流通权的会计处理,相关部门做出了明确规定。但与此密切关联的股改费用应如何处理尚未有统一规定,在现实中也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方法,究竟采取何种处理方法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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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继云 《财会研究(甘肃)》2006,(1):36-37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以一定形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获得流通权.从而实现全流通。目前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在政策上和实践中首次承认了非流通股和A股“同股不同权”.并以“对价”的方式确认了A股含权的事实。随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一些重大政策逐步明朗.许多疑难杂症也逐渐破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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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变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因而它是股权分置改革的关键性问题.分类表决机制赋予流通股股东更多自我保护的权益,建立起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对话机制,形成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层的有效制约,对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