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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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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邹静 《消费导刊》2010,(2):148-149
环境公益诉讼是适应现代环境保护需要而建立起来的新型诉讼制度,但相关法律还不健全,通过介绍美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提出只有扩宽原告起诉资格,建立有利于原告的举证责任制度和诉讼费用承担机制,才能推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律制度,将原告资格限制为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对于环境公益,认为普通公民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这就无法从根本上预防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发生.因此,原告资格的确立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面临的首要的核心问题.本文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扩大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范围的设想.  相似文献   

3.
王茂 《商》2014,(13):150-150
伴随雾霾、水污染等环境问题愈演愈烈的情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逐渐成为我国环境法学领域研究的新热点课题,而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问题是确定起诉主体。2012年通过的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将公益诉讼正式纳入到诉讼程序中,并规定了原告主体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社会团体”。2014年第四次刚审议通过的新《环境保护法》,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限定为“在设区的市一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但是相比国外的立法支持和实践,我国现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法本身还有诸多问题。本文拟研究民事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基本理论为基础,借鉴国外相关做法,分析我国在当前立法上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完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立法现状及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十五"时期,环保指标是我国唯一没有完成的国民经济发展指标,反思其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国没有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依现行诉讼法的规定,大量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被以原告不适格为由止步于起诉阶段,长此以往一些环境侵害行为和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将无法制止.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扩大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5.
《商》2015,(17)
我国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而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从目前来看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在不断扩大,而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五十五条司法解释仍然规定公民个人不得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使得许多环境公益诉讼因公民没有资格而无法被保护。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虽然会有滥诉、浪费司法资源等弊端,但从我国公益诉讼的实践来看,赋予公民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起诉权利是大势所趋。因此.深入理解和分析公民成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优劣,将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赋予公民是合理的、更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6.
《商》2016,(15)
2012年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了公益诉讼制度,但其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鉴于检察机关与其他原告主体(如环保局、环保组织)相比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故本文旨在从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合理性入手,通过研究其与其他原告主体提起公益诉讼的顺位问题,来决定其参与诉讼的方式,最后为更好的促使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要对相关的制度和程序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商》2016,(13)
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公益诉讼发展成一种新型的诉讼形式,则是为了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而建立的。由于我国在立法方面对于原告资格的限制,必须要求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才能提起公益诉讼,以至于公益侵权案件中的受害人无法起诉,造成侵害的公共利益的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所以,对于我国现有的公益诉讼制度要有所改善以及建立更全面的诉讼制度。因此,建立完善的环境公益诉讼制服在弥补立法上的缺陷、增强对公民的保护力度都是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闫磊  万阳 《商》2014,(29):213-213
一、原告团制度引入的理论背景及概念 我国法学界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大致持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应当通过法律扩充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范围①;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慎重对待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充②。基于以上的理论背景,笔者认为单纯扩充原告的范围依然无法解决提起公益诉讼的难题,因此有必要引人一种新的制度——原告团制度。  相似文献   

9.
董向伟 《商》2014,(40):218-218
20世纪中期以来,环境污染和破坏日益加剧,人类面临的环境危机和环境问题也逐渐增多,人们开始运用环境权来加强对环境的保护,这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本文通过介绍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基本概念确定标准,借鉴国外经验之后,笔者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确立提出一点意见,提议赋予公民个人、环保团体和环保机关及检察院诉讼主体资格,以求更好的实现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做到真正的为人民谋利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0.
杨虹 《北方经贸》2007,(2):44-46
伴随着社会的高度产业化,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威胁人类生存的问题。而我国现行诉讼法所采用的原告资格基本理论——“直接利害关系”理论明显不利于目前环境保护。本文通过讨论放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理论和法律依据,借鉴外国立法经验,认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应该包括:一切公民个体、环保团体、检察机关和后代人。  相似文献   

11.
略论消费公益诉讼的制度缺位与立法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能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有利于维护消费领域的公共利益。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告一元化和民事判决拘束力的相对性,容易导致消费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盲区。我们应从立法上完善传统的民事诉讼制度,建立原告主体资格多元化的机制,健全消费公益诉讼的物质保障,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适当扩张消费公益诉讼既判力的范围,为消费公益诉讼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在我国频繁发生,面对这一问题,传统的私益诉讼的缺陷日渐明显。环境公益诉讼费用承担问题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由原告完全承担举证方面的支出以及败诉的诉讼费用无疑不利于公众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积极性。因此,有必要在诉讼费用上作出合情合理且有利于保护原告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张亿瑞 《商场现代化》2012,(20):319-320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未规定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而实践中时常发生行政主体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共利益,即使引发较多公民的反对和不满,在行政法律上却无相应的权利救济渠道,原告资格不明确使得行政公益诉讼难以运用。界定行政公益及公益诉讼的概念内涵,探讨行政公益诉讼原告确立的条件和范围,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多元化主体的原告资格以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共权利。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尽管近年来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标的民事公益诉讼层出不穷,但法院大都以不具备原告资格而不予受理.本文在对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缺失和理论缺陷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立以公民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为主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5.
新《环境保护法》赋予了符合条件的环保社团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更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实现。通过完善环保社团的管理机制、加强环保社团的专业能力、建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充分发挥环保社团在环境公益诉讼执行阶段的监督功能,实现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论环境侵权的公益诉讼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权是公民的法定权益.通过诉讼的途径和机制排除环境侵害是最为有效和可取的办法,本文在分析环境侵权的种类及其特点的基础上,对环境侵权提起公益诉讼进行了论述,并指出建立环境侵权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所言环境公益诉讼之“环境公益”,包括与环境相关之公众人身财产利益和纯粹环境公益,前者实为众多私人利益的相加,在本质上仍为私益,后者才是真正的环境公益。只有环境公益才能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独立于传统的民事、行政诉讼制度,并成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直接目的。  相似文献   

18.
《品牌》2015,(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2012年8月3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增设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回应了社会对于民事公益诉讼的要求,但是修改以后并未具体说明那些机关、团体具有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资格,本文对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内涵与特征进行研究,并总结国外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确定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9.
对传统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理论进行理念性更新和突破,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已成为现实需要。通过对行政公益诉讼的界定入手,论证了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现实依据,并对如何构建该制度作了粗略的设想,以期有益于我国行政诉讼立法的优化。  相似文献   

20.
曹怡 《北方经贸》2013,(2):56-57
在我国,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有其历史渊源,近些年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已有不少对具有环境保护性质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进行了探索。实践证明,人民检察院并非公益诉讼的首先原告,却是公益诉讼制度中不可缺少的适格原告,是保护公共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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