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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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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娟伟  华甜 《开发研究》2023,(1):98-108
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利用熵权法与耦合协调测度模型,考察黄河流域中上游四省(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调性。研究结果表明,2010—2020年青海的协调性最高,其次是陕西,甘肃、宁夏分别处在该流域的第三、第四位,显然两个因素之间的协调性在黄河流域四省(区)从上游到中游在空间上呈现典型的“V”形分布。鉴于该流域各省(区)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耦合度、协调度以及相对发展程度上存在明显差异,需要各地政府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加强农业绿色发展投资,从农业科技、环境监管、生态补偿等多方面加强区域协调发展,以期为该流域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2.
陈伟 《北方经济》2021,(6):59-62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正面临立法滞后;跨区域协作能力不足,行政区域各自为政;地方保护盛行,缺少地方竞争规制等问题.本文借鉴东北三省、长三角、长江流域立法协作经验,总结区域发展过程中区域协作立法、软法硬法共治,提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立法协作,应在我国现行行政体制框架下,形成以国家统一立法为基础,同时依靠黄河流域、沿黄城市群等形成"一体、三段、七群落、多点"多元立法协作路径.  相似文献   

3.
长三角地区的法律协调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进行的重要前提条件,在环境保护方面还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从环境立法和经济发展需求的关系出发探讨长三角地区立法冲突的原因、表现及危害,对于寻求相应的协调对策是颇有助益的。  相似文献   

4.
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施以立法是确保该项工作科学化、正当化的前提与基础,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执法工作法治化的保障。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架构内,相关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法律文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是,纵观现行相关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立法却存在着无法针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施以全面性、专门性保护及立法主体背离法治基本原则之弊端。  相似文献   

5.
文章在对流域生态补偿基本概念及内容进行分析,进而对国内、国外在流域生态补偿方面所做的各种尝试,以及各种尝试的效果,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就《江苏省环境资源区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这部调整太湖流域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分析发现:这部法规在协调上下游地区政府之间利益冲突做了有益的尝试,但是由于我国生态补偿机制仍处于摸索和尝试阶段,一些问题和矛盾也逐步显现。  相似文献   

6.
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同发展,就必须要有法治保障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成后,生态环保领域的立法进入应用立法时代。我国现有的一般性法律无法解决流域、区域存在的特殊生态环境问题,有必要制定专门法律,对现有体制、制度和机制进行系统集成,探索出适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模式。“十三五”以来,针对长江、黄河、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青藏高原等区域的生态保护问题所进行的立法尝试,就是对立法模式的集成创新,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已经通过实施,取得了显著效果。在粤港澳大湾区展开法律制定工作的过程中,建议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综合性立法结合特殊问题和协同治理情况,以提升流域性、区域性专门法律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相似文献   

7.
现行劳动者辞职权立法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是冲突的,实践中造成了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之间的矛盾。我国劳动立法应限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扩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仅限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8.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建设离不开法制保障。地方立法协作(或称为区域立法)应该成为蓝色经济区建设所需法制的主要供给者。而建立在地方立法权基础上的区域立法在当前我国立法实践中面临着许多障碍或问题。从体制上看,我国现行立法体制并没有区域立法的一席之地。地方立法保护主义和地方立法协作如何可能则分别成为实施区域立法的实践障碍和理论困境。对此,可采取以下措施来促进地方立法协作的深入:明确区域立法的法律地位、扩大较大的市的范围、重视区域立法中的公众参与,以及构建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等。  相似文献   

9.
苏宏伟  许强 《特区经济》2012,(6):252-254
近年,跨省和跨市区域一体化在中国迅速兴起,但由于中国在区域合作中缺乏完善的协调机制,导致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矛盾不断出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故本文针对国外几个较为成为成功的都市圈协调机制进行研究,发现存在两个显著特点保证了都市圈的协调有序发展:第一,立法保护区域一体化合作协议的有效执行;第二,设立了专门针对区域合作的组织机构。基于此,长吉区域一体化应根据本土特点,并结合上述特点制定适合长吉区域合作的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10.
司寒山 《科技和产业》2021,21(11):203-207
区域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部分,促进区域各领域协调发展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课题.为更好地了解黄河流域各地区发展情况,选取黄河中游地区包括陕西、河南、山西和内蒙古等4个省区2008—2019年的面板数据,构建省区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熵权-TOPSIS模型从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环境保护等4个方面对4个省区的各项发展情况进行打分和排名,并从总体上对其发展趋势及发展薄弱点进行分析.研究结果发现,黄河中游4省区发展趋势均积极向好,但是各省区之间的发展、各个方面的发展都极不均衡,差异较大且有加大趋势,为此,应合作共进,按照自身情况,重构发展规划,扬长补短,缩小省区之间的差距.  相似文献   

11.
崔晶  毕馨雨  杨涵羽 《改革》2021,(10):145-155
面对日益迫切的流域生态治理需求,依托"科层制"的纵向流域治理体系已经难以满足流域发展的需要,横向府际和部门间协作逐渐成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重要议题.然而,流域协作治理中依然面临着地方政府间和政府各部门之间利益分配难以达成共识、流域协调机构难以履行协调职能等治理困境.以黄河最大的支流渭河为例,探讨流域内"条块"关系的调适对流域协作治理机制的影响,分析如何对流域横向协调机构进行权力与资源的合理匹配.应从赋予流域协调机构更多的权力和职能、完善"条块"协作的法律体系、保障协作制度的自我更新能力三方面来调和"条块"关系,推动流域协作治理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农村水环境保护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民生存发展权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文章认为,我国农村水环境保护立法存在思维上依附于城市、制度缺失、管理监督机制虚设以及农民水环境权益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应基于公平视角下农村水环境保护的立法理念,健全农村水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水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强化农村环境执法,完善农村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机制等,解决我国农村水环境保护危机与水环境保护立法缺失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13.
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针对一些具体的项目,要求招标人必须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招标代理。在我国现有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各自简称为《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是两部涉及到招标采购的重要法律。虽然各界人士对于这两部法律之间存在的一些缺陷、冲突和矛盾不乏微词,  相似文献   

14.
2010年后我国正式进入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而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保障。构建和谐社会,业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和谐社会的理想目标并不是消灭各种矛盾和冲突,更不是无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存在,而是要建构一个科学的、合理的化解矛盾和冲突的法律机制和社会机制,强化社会和国家消化社会矛盾的能力。在解决社会纠纷的各种机制中,除司法审判外,各种形式的调解是其重要的形式,尤其是民事调解制度,在各类民事纠纷的解决中起到了巨大作用。笔者在本文中通过对我国现行调解制度的分析,结合相关法条,对我国民事调解制度建设健全进行了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15.
长江三角洲区域协调的重大体制与机制的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长三角区域协调体制与机制创新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它应由政府与市场二个主体共同推进.这个系统工程涵盖了立法协调、执法协调、行政协调与市场协调四个层面以及一个信息资源互认共享的交流平台.其中,立法协调、执法协调及行政协调应由政府推进.市场协调则由行业协会、联合商会等中介机构推进.政府在推进立法与执法协调方面要以法律制度为基础,在推进行政协调方面要以行政协议为基础.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在推进市场协调方面则以行业代表、行业自律为基础.立法与执法协调的范围主要在区域的整体制度框架方面,比如制定<长三角区域经济开发法>.设立<长三角法制协调工作委员会>、成立<长三角区域公共管理执行机构>等.行政协调的范围主要在非竞争性的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提供方面,比如通过对话签定<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协议>、<环境保护共同宣言>等,通过实施统一的区域发展规划及公共政策以实现协调的目标.市场协调的范围主要在大量非竞争性领域方面,比如通过市场机制及行业协会的作用,在市场的准入标准、要素流动、规范规则、争端解决、产业布局等具体问题上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交流合作,最终形成产业互补、行业互联、企业互动、协会互助的良性循环.  相似文献   

16.
中日环境法制建设比较述评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中日两国环境立法背景不同,所以在环境立法机制和立法原则方面也都存在较大差异,形成了各自的特点;这些差异和特点导致两国的环境法体系有较大的不同:日本环境法体系中专门颁布了一些涉及纠纷处理、损害补偿、事业费开支等程序性法律规定,并对各种环境问题及处理方法都做出了单项法律规定,比中国具体和完备;日本环境法体系中不像中国那样需要用大量的行政规章做补充;日本地方环境立法的作用比中国更大。在环境法实施机制方面,中日之间的差异是行政指导在环境管理中的地位不同、地方环境自治团体管理者的法律授权大小不同、环境司法的作用不同、公众的推动作用不同。  相似文献   

17.
王超 《亚太经济》2008,31(1):83-87
WTO多边贸易体制下的反倾销法和竞争政策具有一致性,但也存在诸多冲突之处。国际社会对二者的协调提出三种方案,其中,以在《反倾销协议》中引入竞争政策的改良方案比较切合目前实际。但长远看,还是需要在WTO内建立一个协调各国竞争政策的法律框架和机制。当然,这最终取决于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和各国实力的彼此角力。  相似文献   

18.
2005年证券.法以发行对象是否特定作为界定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的标准.还将发行对象是否累计超过200人作为界定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的标准.但现行公司法仅以发行对象是否特定作为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的界定标准。法律之间无法调和的矛盾必将降低法律权威,损害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19.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各领域高质量立法提出了新要求。针对当前地方生态环境立法质量亟需提升的问题,文章在多维度框架下,构建了地方生态环境高质量立法的应然向度,即方向之维:正确的立法指引;目标之维: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内容之维:完备科学的立法规制;结构之维:均衡有序的层级体系;变迁之维:符合现实的动态机制;协同之维:区域协同立法新模式。通过剖析云南、贵州、四川生态环境立法的实然困境,提出地方生态环境要实现高质量立法还需要思维革新,全面更新立法理念;主体扩容,促进公众参与立法;能力变革,强化地方立法能力建设;靶向精准,增强立法科学性;体系重构,完善地方生态环境立法构架。  相似文献   

20.
鉴于区域经济一体化(RTA)与多边贸易体制(WTO)之间存在着冲突和矛盾,本文对RTA与WTO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RTA与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WTO多边贸易体制在其宗旨和目标上具有兼容性;WTO对RTA的规制确立了多边贸易体制的主导地位,并将区域贸易协议的发展置于多边贸易体制的框架之中;RTA与WTO将依然并行发展,并趋向多边一体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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