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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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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破产重整制度已在我国的破产理论和实务中得到普遍的接受。相较于耗时较长、收益较低的破产清算制度,破产重整制度有着无可替代的优势。在破产实务中,当企业处于濒临破产的边缘或已经破产时,须做出是通过重整重生还是通过清算消灭的选择,若企业的利益相关人选择重整,则须在选择重整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选择重整的模式。在司法层面,纵观我国整部《企业破产法》,似乎战略投资人与破产重整没有半点关系。在破产制度中得到《企业破产法》确定的主体只有债务人、出资人、债权人、管理人、法院等主体,战略投资人在重整制度的篇章中也没有出现。这种将重整融资完全托付给市场调节、甚至对融资后权利义务的变动都不加以规则的立法思路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2.
新破产法确立了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现代破产制度的重心逐渐从清算主义向重整主义迈进,既为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了新的途径,又为债权人维护债权带来了重大影响。破产重整中,债权人重整成本远远高于破产清算,将承担巨大风险。本文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针对我国破产企业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现状,提出完善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3.
重整是指债务人已经具有破产原因,或已经濒临破产之境时,针对债务人所实施的旨在拯救其生存的程序,同时也是与破产清算配套的一种程序,其功能在于使那些本来可能走向破产的企业通过进行减债、重组等手段最终使债务人、债权人、股东、职工等方面利益都得到保护的一种制度。我国市场上类似于企业重整的实际操作已相继出现。2003年,新疆啤酒花公司法人代表失踪,引发多家债权人集中起诉,企业生产陷入困境,后在新疆区政府的协调下开始由政府、银行债权人等主导进行企业重组。2004年初,德隆系企业资金链条断裂,引发偿债危机,同样是在政府的协调下,由工商银行等多家债权人出面进行企业重组。诸如此类的大型企业出现偿债危机或有破  相似文献   

4.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的无奈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产重整制度主要是对一些陷入财务困境、出现经营危机的企业实施预防性保护,实现企业重生,避免企业破产带来的社会稳定问题以及债权人利益遭受更大损失的问题。这是我国《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以下简称新《破产法》)最重要的一个制度引进。破产重整制度在促使企业重生的同时也成为了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一个新途径。  相似文献   

5.
我国法学界对破产重整制度的效率价值已达成共识,但对我国破产重整制度存在的不足缺乏深层次的法理层面的反思。该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将直接影响破产重整实施的效果,司法权的行使所存在的问题更将有损司法的公正价值。因此必须对司法权作出立法限制,以减少重整程序启动上的不公正,并规范重整批准程序,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从而矫正破产重整制度的缺陷对司法公正价值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对破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英杰 《科技和产业》2011,11(10):62-65
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破产企业的知识产权往往被忽视,或者在破产清算时被遗漏,或者在资产评估中被低评,这种现象不仅造成破产财产的隐性流失,也不利于对广大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和知识产权的延续,因此,加强对破产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引起一定重视。本文从几个破产案件引发的思考出发,分析了我国当前破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明确了破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并提出了有关的建议与对策,以促进破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新企业破产法带来六大新制度 最近开始试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带来六大新制度,主要是: 一、首次引入重整制度。今后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从而在破产清算外,为企业解决经营困难提供新的途径。重整制度不仅是一个死亡法、清算法,还是一个企业复兴法、拯救法与再生法。  相似文献   

8.
破产清算、破产和解以及破产重整构成了现代破产法律制度的三大基石,这三部分内容在指导破产工作中是共生共存、缺一不可的。现代意义上的破产,是一个包含三层含义的综合概念,1986年我国制定颁布了第一步破产法,这部法律直接奠定了我国由清算、和解与重整等三大法律制度形成的三位一体的破产结构形式。本文通过对这三种制度的深入分析,比较这三种制度在指导破产工作中的异同。  相似文献   

9.
杨华  蒋红莲 《特区经济》2007,219(4):220-222
新的《企业破产法》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加速了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它的通过在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破产申请、受理程序、金融机构破产、管理人制度、债权人会议制度、重整制度、破产的域外效力以及破产企业的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改善与突破,但是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留下了很多挑战,特别是在破产清算、跨境破产、政策性破产、金融机构破产时担保权益保护等方面有待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0.
浙江海纳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是新《破产法》实施后,我国第一个按照债权人会议表决程序通过重整计划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本文从该案入手,分析了破产重整制度的价值取向及利益平衡的具体体现,总结了我国在处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时的经验和不足之处,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些许建议,以期对后续案件的处理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杨剑 《北方经济》2007,(7):18-19
破产和解制度能够弥补破产清算制度之不足,维护债务人利益,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保持社会稳定。本文对新破产法中关于破产和解的基本程序与法律效力进行了解析与评述。  相似文献   

12.
周洁  曲一阳 《特区经济》2024,(2):153-156
近年来,是否应引入董事破产申请义务成为公司法学界关注的焦点。在宏观层面,引入董事破产申请义务与我国公司发展理念相冲突。在微观层面,引入董事破产申请义务与我国现行公司治理模式不相匹配。保护债权人利益,应在加大董事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债权人知情权建设,积极探索特殊时期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同时还需优化破产重整制度,针对性地解决困境公司的财务危机。  相似文献   

13.
公司清算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滕桂艳   《华东经济管理》2007,21(7):149-151
公司清算制度是公司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公司法人资格存续的最后阶段,公司清算组肩负着维护公司债权人、公司股东等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平衡,保证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重任.一般情况下,公司清算包括破产清算和解散清算(非破产清算)两种.文章仅以公司解散清算为中心,试图对中外公司解散清算若干理论进行研究,并结合我国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公司清算制度的分析,全面解读这一制度,并尝试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4.
于巍 《辽宁经济》2014,(4):46-47
长期以来,我国破产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与健全,使得商业银行债权无法得到合理保护,2007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顺应了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趋势,同时也对商业银行维权道路与经营理念提出了一个新的挑战。笔者从银行资产保全的角度出发,对近年来银行作为债权人在破产清算及破产重整过程前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  相似文献   

15.
破产和解制度能够弥补破产清算制度之不足,维护债务人利益,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保持社会稳定.本文对新破产法中关于破产和解的基本程序与法律效力进行了解析与评述.  相似文献   

16.
论以债权人为主导的企业筛选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企业管理者、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来看 ,按照企业效益从低到高的变化 ,企业的控制权应当依次掌握在债权人、股东和管理者手中。相应地 ,首先应得到保障的是债权人的利益 ,其次是股东的最低预期收益 ,最后是企业管理者的收益。债权人在企业收益不足以满足其预期收益时应当拥有企业控制权。企业收益不足以偿付债务本息时 ,判断企业清偿能力及如何恢复清偿能力 ,就应由债权人来决定。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一个以债权人为主导的企业筛选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筛选制度 ,是实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的必然渠道和金融不良资产清算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7.
企业破产是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由债权人或企业自身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按法定程序将企业的财产、物资变卖所得分配给债权人,从而结束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过程。企业在破产后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处理好企业的破产清算。做好这项工作对配合优化资本结构,试行国有企业破产,规范国有企业在实施破产中的清算行为有  相似文献   

18.
刘颖 《辽宁经济》1998,(4):22-22
浅谈企业债务重整●刘颖债务重整是协调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形式,是在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法及时偿还帐款时,债权人出于经济利益或商业道德考虑,依照有关法规,作出一些让步或放弃部分经济利益,为债务人解脱财务危机,渡过财务难关而提供的机会。一、产生负债的原因1...  相似文献   

19.
公司的有限责任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础,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对公司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设立过程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公司经营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公司合并、分立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公司清算中债权人保护,在公司已被注销而未清算的情况下,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等.  相似文献   

20.
一个有效的破产制度能够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实现拯救企业的使命,它能够促进企业融资,改善公司治理、清算低效率企业并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中国的企业破产制度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建立,但从总体经济绩效来看,它没有在优化企业的治理结构和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上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中国的破产制度存在的严重缺陷,既有破产制度设计上的问题,也有执行中的问题。中国在破产制度的建设方面远远落后于其它转轨国家,这既使我们能够借鉴其他转轨国家的经验教训从而少走弯路,又对加快我国破产制度建设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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