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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具体规划,提出了五大支持政策和四大保障措施。《规划》的实施,必然会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进一步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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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只有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才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而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是题中应有之义。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为包括农民合作社在内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发展工作指明了路径和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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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这对于解决"未来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加快农民全面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意义重大。《规划》立足当前农业从业者,面向未来后继者,全面规划了普及培训、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梯次提升主体经营者素质的框架和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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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必然选择。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势也逐渐凸显,表现出发展速度快、经营方式灵活以及辐射带动明显的特点,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通过对胶州市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形式的农业经营主体调查分析,指出应规范制定发展规划、完善扶持力度、创新土地流转制度和注重品牌服务等举措,同时还应加大扶持力度,规范土地流转制度,强化规范管理以及发展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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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扶持和培育"家庭农场"。作为一种崭新的农业经营模式,家庭农场似乎在一夜之间"破土而出",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为加快培育家庭农场,激发农村新型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农民增收,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及时出台《关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对家庭农场发展的帮扶措施。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区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培育与服务农村新型生产经营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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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扶持和培育家庭农场的新要求。宁波市在发展家庭农场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成为全国五大范本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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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困境摆脱及其体制机制创新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随着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我国将形成以承包农户、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为支撑,多种生产经营组织共同协作、相互融合、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处理好五个关系。具体来说,要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新型经营主体人才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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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导力量,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近年来,黑龙江省穆棱市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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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维发展形式和现实观照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在"四化同步"发展、农产品价值链升级、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背景下的必然选择。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多种形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生有其理论基础。应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金融扶持、优化农技服务、完善基建配套等方面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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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家庭农场是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结合我国人多地少、土地制度集体所有的国情,家庭农场势必将成为农业经营的微观主体。文章以江苏省沭阳县花木产业的较为成熟的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为例,对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在其地区内水稻种植业的应用进行探究,改进了原有传统小农经济的经营模式,提出"政府+协会"下的传统农业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依据,也为其他地区家庭农场的推广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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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兴业县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抓手,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该县将深入实施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性家庭农场"三个示范工程",创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片13个,自治区级农业科技示范园1个,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示范社5个,示范家庭农场5家。同时,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扶持春茂、温氏、和丰等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引导鼓励农业企业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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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引起各方热切关注。作为全国五大发展范本之一的宁波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市场为导向,专业从事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的生产(初级加工)和销售,并且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我市家庭农场培育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到2013年6月底,全市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2754家,基本涵盖粮食、蔬菜、瓜果、畜禽等主导产业,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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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当前农村的现实情况,安徽宿州市埇桥区认真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农村市场主体,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三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重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问题。通过在土地流转、设施农业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保费补贴、贷款贴息等方面进行奖补,不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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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农场一词于2008年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首次被写入中央文件,2013年1号文件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家庭农场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形式,各地要加大发展力度。发展家庭农场的意义当前,我国三农发展进入新阶段,为应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的趋势,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的问题,亟需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