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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4 毫秒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厅(局):近一时期,食品广告违法问题较为严重。食品广告违法的突出表现为食品广告宣传疗效、非保健食品宣传保健功能、保健食品超出批准功能范围夸大宣传等。为进一步整顿食品广告秩序,规范食品广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卫生部决定建立违法食品广告联合公告制度。现就联合公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联合公告的主要内容:发布违法食品广告的生产企业名称、食品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广告内容)。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应上报的违法食品广告重点案例:1、非保健食品宣传…  相似文献   

2.
10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向社会发布今年第三季度对全国部分报纸发布的食品广告的检查结果。在对食品广告发布量较多的61种报纸于2004年8月9日—15日发布的694条食品广告检查中发现,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为413条,违法(涉嫌违法)率为59.51%。检查发现,《兰州晨报》、《春城晚报》、《新安晚报》等媒体发布的食品广告的主要违法表现是:(一)广告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如某些保健食品宣传通过所谓清血、降脂、降压,对疾病有治疗作用。(二)广告中使用医疗机构、…  相似文献   

3.
7月1日,关于规范我国保健食品市场的两部法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7月1日起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的文字,同时,引入了G M P认证制度。此外,直销条例即将出台,将会大  相似文献   

4.
工商广字[2001]第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管理 ,从根本上解决医疗广告虚假违法现象突出的问题 ,依据《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一律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内部科室不得单独以科室或以专科门诊等名义发布广告。二、医疗广告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中医疗广告格式化内容发布。未实行格式化的医疗广告 ,一律停止发布。继续暂停发布性病医疗广告。三、禁止以新闻…  相似文献   

5.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几乎所有的企业家都知道广告的神奇作用,但是,却很少有企业家像关心销售额那样关心广告的合法性问题。某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研制成了一种抑制癌症的食品,但是随即便陷入了宣传上的误区——《广告法》规定食品不能宣传医疗作用;而抑制肿瘤的药品又不能进行宣传。这个企业便不得不通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厅(局):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加强药品广告的审查、监督管理工作,保证药品广告真实、合法、科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质量标准为依据,不得任意增加、更改宣传内容。药品标准和说明书中规定禁忌症的,必须在广告中醒目标示;如不能全部标示的,除注明主要内容外,必须醒目标示“其它禁忌症详见说明书”字样。二、禁止审批和发布任何有奖销售、让利销售及馈赠、降价等形式的药品广告…  相似文献   

7.
食品广告     
食品广告,包括普通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新资源食品广告、特殊营养食品广告。规范食品广告的法律文件,有《广告法》、《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工商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格的食品广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广告主应为具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合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二、广告中宣传的食品,必须有相应的生产批准文件。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进口食品的广告,应具有《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五条中列出的相应证明文件。三、广告中的食品及其功能,应是可以进行宣传的。例如,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  相似文献   

8.
<正>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部作出规定:保健食品的广告,必须有明显的统一规定。其标志为天蓝色图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样。在影视、报刊、印刷品、店堂、户外广告等可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志所占面积不得小于全部广告面积的1/36。其中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直径不得小于1厘米,影视、户外显示屏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必须不间断地出现。在广播广告中,应以清晰的语言表明其为保健食品。  相似文献   

9.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工商广字[1999]第247号),国家工商局广告监管司日前发文,就一些问题作了进一步说明:一是关于“指定产品(商品)”的问题。对赞助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的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不得使用“指定产品(商品)”,可使用“XXX活动赞助商(商品)”;对提供赞助商品并在该项活动中使用的,可在其商品广告宣传中使用“XXX选用商品”。二是关于“名牌”、“著名商标”的问题。禁止在广告中使用“中国名牌”、“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经地级以上…  相似文献   

10.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印发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并制定了《保健食品命名指南》。今后,保健食品名称中将禁止出现祖传、御制、秘制、宫廷、精制等溢美之词:也不得使用宝、灵、强效、高效、速效等夸大性词意及最、第一、顶级等绝对化词意。  相似文献   

11.
与广告中的专利问题有关的法律文件主要有二:一是《广告法》第十一条,二是国家工商局《关于加强专利广告出证管理的通知》(工商广字〖1998〗第40号)。一、《广告法》第十一条:“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以上三款规定,构成了关于含有专利内容的广告应当真实、清楚明白、不误导消费者的基本规定。判断一则广告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应当查验中国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书》。…  相似文献   

12.
月度动向     
政策POLICY三部门出台《广告发布标准》不得让儿童介绍产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标准中规定,医疗器械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不得直接或间接怂  相似文献   

13.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有关规定,药品广告的广告主必须是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药品生产或经营单位。我国医疗机构因不具备上述资格,因此不得从事药品广告宣传活动;在医疗广告中亦不得宣传药品。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从事药品广告宣传或在医疗广告中宣传药品的,应依法予以查处。医疗机构不得在广告中宣传药品  相似文献   

14.
政策     
《广告大观》2009,(7):16-16
三部门出台《广告发布标准》不得让儿童介绍产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标准中规定.医疗器械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台理使用医疗器械,不得直接或间接怂恿公众购买使用。  相似文献   

15.
<正>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部作出规定:保健食品的广告,必须有明显的统一规定。其标志为天蓝色图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样。在影视、报刊、印刷品、店堂、户外广告等可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志所占面积不得小于全部广告面积的1/36。其中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直  相似文献   

16.
国家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司近日下发《关于暂停抽检不合格补钙类保健食品广告的紧急通知》 ,要求各媒体暂停发布“健骨藕粉”等9种保健食品的广告。该9种补钙类保健食品包括健骨藕粉、正和羊乳片、彼阳牦牛骨髓壮骨粉、劲得钙(中老年型)、超微钙、海健壮骨粉、大天力壮骨粉、育美钙嚼片等。紧急通知称 :“上述产品经卫生部组织再次抽检 ,合格后方可继续发布广告。”在该紧急通知中 ,同时附有《卫生部关于补钙类保健食品抽检情况的通报》文件。其中称 ,有害重金属砷和铅严重超标 ,是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砷和铅对人体有蓄积毒性 ,人…  相似文献   

17.
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营局、国家中医药局16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痕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娄节目。《通知》重申了广播电视媒体发布医疗、药品广告的四个不准.即:凡审拙证明不符合要求,或擅自篡改审批内寄的一律不得播放;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一律不得播放;  相似文献   

18.
《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广告执法实践中,将“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称为“绝对化用语”。关于“绝对化用语”的认定,国家工商局曾做过解释,如《关于“极品”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第)*'号$、《关于立即停止发布含有“第一品牌”等内容广告的通知》#工商广字%!&&'(第))"号$。“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只是“绝对化用语”的代表性表述,执法实践中,凡与此含义相同的,如“极品”、“第一品牌”,均为“绝对化用语”…  相似文献   

19.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药品广告中出现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是否可以认定为医疗广告的请示》(苏工商11999]3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有关规定,药品广告的广告主必须是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药品生产或经营单位。我国医疗机构因不具备上述资格,因此不得从事药品广告宣传活动;在医疗广告中亦不得宣传药品。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从事药品广告宣传或在医疗广告中宣传药品的,应依法予以查处。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国家工商行政管…  相似文献   

20.
政出其门     
《光彩》2001,(8)
限制以野生动植物 生产保健食品 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限制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   卫生部规定,禁止使用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作为保健食品成分。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由国务院及其农业(渔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中收入的野生动物、植物品种。   卫生部还规定,禁止使用人工驯养繁殖或人工栽培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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