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国外已有几十年的历史,而我国因商业银行对其缺乏积极性而进展缓慢。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其运行过程中,面临着风险控制、法律规制和税收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我国现行的信托法律制度,对采取信托模式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供了法律上的可行性,但也存在着立法上的障碍和空白。只有在“信托财产双重所有权”理论的指导下,制定《信托特别法》以及规范信托受益权证的流通市场,才能真正促进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顺利发展。  相似文献   

2.
建立中国特色农村贷款信托制度浅见李新贷款信托首创于日本,后来逐渐为西方各国所接受,曾在其经济发展中起过重要作用。借鉴国外贷款信托制度,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农村贷款信托制度,显得十分必要。一、农村贷款信托的含义及运行模式农村贷款信托是信托的一种,是指信托的...  相似文献   

3.
正当前信托贷款发展的主要特征信托贷款增长迅速,成为社会融资规模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年末,信托贷款规模为3775亿元(占信托资产的41.4%),到2014年6月末,信托贷款规模达5.14万亿元(占信托资产的43.52%),年均增长49.29%,远高于同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的增长速度。2013年全年,信托贷款全年增量为1.83万亿元,占全年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为10.58%,成为继人民币贷款、委托贷款后的第三大融资工具。超六成信托贷款投向房地产和基础设施相关行业截至2014年6月末,信托贷款涉及除国际组织外的19个行  相似文献   

4.
A信托公司(以下简称“A信托”)与B公司(融资人)签订《信托合同》,约定由B公司将其持有的某不动产项目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A信托成立收益权信托计划。C商业银行理财资金作为信托投资人,通过受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投资该信托,投资资金由B公司用于支付项目工程款和调整财务结构。为保障投资本金和收益的按时足额支付,B公司将项目资产抵押给A信托。同日,A信托与B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贷款期限、金额、利息等条款与《信托合同》基本一致,同时签订《抵押合同》,以项目资产为信托贷款设定抵押担保。其后由于B公司违约,A信托宣布信托贷款提前到期并起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B公司则辩称该笔业务应为经营性信托而非借款,《信托贷款合同》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应属无效,相应的担保合同也应无效,A信托依据《信托贷款合同》收取的融资服务费等费用应予返还。  相似文献   

5.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和信托公司信托贷款,业务性质类似,而经营状况迥异。本文从信托贷款与委托贷款在法律概念上的异同入手,分析了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业务经营模式的不同,提出了商业银行可以借鉴信托贷款的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委托贷款业务。  相似文献   

6.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和信托公司信托贷款,业务性质类似,而经营状况迥异。商业银行可以借鉴信托业的运作手法,大力发展委托贷款业务。从信托贷款与委托贷款在法律概念上的异同入手,分析了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业务经营模式的不同,提出了商业银行可以运用委托贷款的业务手段进行信托混业经营尝试的设想。  相似文献   

7.
人民银行自去年开办信托业务以来,不少城市银行的信托部门,办理了购买高档耐用商品的贷款,如电视机的信托贷款等。贷款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贷给工厂,分期替工厂代收货款以偿还贷款;另一种是贷给职工个人,分期收回贷款。信托部门取得贷款利息和手续费。对于职工个人,无论是分期付给工厂货款  相似文献   

8.
自2005年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以来,国内已开展了两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和“建元2007—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这两单证券化业务的基本结构都是:中国建设银行作为发起机构,将该行持有的一定规模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筛选集合,信托与受托机构依法设立信托,然后受托机构以资产池产生的未来现金流为偿付基础向资本市场发售代表信托受益权的资产支持证券。  相似文献   

9.
伴随着我国信托贷款理财业务的不断扩张,信托贷款理财产品的数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其收益率也远高于商业银行的同期存款利率。文章通过分析我国信托贷款理财产品出现的背景和主要特征,进而发现在高收益率背后,我国信托贷款理财产品存在高风险、规避监管和"垒大户"等问题。最后,根据以上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如在发挥信托贷款理财产品积极作用的同时,政府应通过加强监管、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以及充分的信息披露等措施来有效地防控和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10.
张金才  顾明 《新金融》1991,(10):24-26
信托贷款是银行运用信托基金或吸收的信托存款,以贷款肜式对企业进行的资金融通。近年来的实践证明,信托贷款在提高社会资金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健康发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毋庸讳言,作为一种新型的资金融通形式,人们无论对其在理论上的把握乃至实践上的操作,仍显得浅肤和不足。由此,,引发了信托贷款营运的变异行为,使信托贷款逐渐暴露出与银行贷款的同构化倾向。因此,正确认识信托贷款的特点,并对其面临的操作障碍进行恰当的估价,促其充分发挥信托效能,已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